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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丽时的到来在红甲部落引起不小的波澜。一是元虫部落数百年都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少与外界交流,一年下来,几乎没有外人到来,突然来了一群外乡人,自然惹得人争相观看;二是没有想到来的人,居然是一名身份尊贵的祭司,自家祭司常能见到,外面的祭司什么样,他们还真没看过。
两个因素加起来,立刻引得红甲部落人人放下手中的活,明里暗里观察着对丽时一行人,讨论着:
“好帅气的狼,浑身血红,不会是传说中的血狼吧?大红甲和它一对比,逊色不少诶!”
芬里尔听到后,脖子伸得老高,神色傲然,心说就你们那大红甲虫,又丑又弱,拿什么和本大爷比?
没得比!
“你看他们,都裹着兽皮,看着就比咱们暖和。”
“还有你看他们的武器,金光闪闪的,那么好看,能不能用的住啊?”
“外乡的男人和咱们部落的男人差不多啊……”
朔风捎带着众人的话语,对丽时一边入耳,一边带着友好善意的微笑,不动声色打量着红甲部落的情况。
乱!
是第一个印象。
建筑的布局没有统一规划,东一个建筑西一个建筑,建筑之间还有建筑,各种杂物堆在墙角路边,多是骨骼甲片,木材枯草;建筑的形制不统一,各家盖各家的,有的是茅草顶盖的木屋,有的屋子蒙着兽皮,兽皮里充斥着稻草,有的是石头垒成的墙面……
这些建筑虽然看起来建的很乱,甚至很多摇摇欲坠,仿佛寒风稍微大一些,就能轻易将其刮倒,但对丽时注意到,建筑材料的结合处,裹着一层乳白色的凝胶,粘合住了材料,使房屋的坚韧程度上升不少,实际上没有看起来那么危险。
部落里的人,衣物材料也很古怪,像是某种粘稠物混入稻草树叶,搅碎凝固的感觉。
这便是对丽时第二个印象:
胶!
红甲部落里到处都能见到肉质样的粘合剂,衣服、建筑、武器、食物,到处都有胶的痕迹。
红甲部落的祭司和酋长亲自出面,热情接待了对丽时,得知对丽时是来恭贺探九三结婚,态度更加热情了。
嫁给了下一任虫母,那不就是自己人了么!
自己人的朋友,还是朋友。
宴席上,对丽时愕然道:“婚礼要在开春后举行?”
红甲部落酋长笑道:“对!我们元虫部落,几乎所有的喜事都集中在春夏办理。春季万物复苏,百虫萌发;夏季草木滋长,万虫鼎盛,这两个季节是虫类最喜爱的季节。”
“等到了秋季,气温转凉,虫类便一只脚踏进了死亡的门槛,开始由盛转衰。冬季天地肃杀,万物萧索,是最不适合虫类生存的季节。”
“对丽时祭司想要参见朋友的婚礼,还需要多等待一些时间啊!哈哈哈。”
这倒是对丽时始料未及的情况,她暗衬道:“现在回去再回来,肯定是不行了,来往一趟不仅花费的时间多,路上危险还多。不如直接在红甲部落住下,摸清楚元虫部落的情况再说。”
她苦笑一声,说道:“这倒是我不曾知道的事情了,事到如今,回到部落再回来,既耽误时间又危险,还希望酋长在部落中找个让我们暂时安身的地方,暂住一段时间。”
“小事小事。”红甲部落酋长一口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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