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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前他们老师布置了任务,让大家去操场捉蜻蜓做标本。郑雪认字不行,但是捉蜻蜓很行,完成课业之余还多抓了一只塞进文具盒,但小昆虫不受制,一放飞便满屋子乱窜。宋唐去时郑雪正追着蜻蜓满屋子跑,她于是放下书包,也加入追捕行列,俩姑娘上蹿下跳都逮不着,还把家弄得一团糟。就在郑雪被茶几腿儿绊了个狗吃屎时,周丽萍到家了。
“小祖宗,你要把家拆了吗!去,阳台罚站去!”
她倒认错,走去阳台罚站。宋唐怎么说也算一帮凶,乖乖跟去罚站。
周丽萍哪能让客人罚站,叫回来:“算了,跟你哥练字去!”
于是二人跟去书房练字。
那会儿还没拆迁,他们家还有一小院儿。院西一间房,通透光线好,是郑雷练琴写字的专用房。靠墙一架立式钢琴,靠窗一张四角书桌,桌上有几张写了字的书画毡子。
郑雷给她俩一人一份纸笔,自己也拿一支,蘸墨开始写。
“这叫出锋点。”再一笔,“长横要逆锋起笔。”又一笔,“竖分为短竖、悬针竖、垂露竖。”
宋唐皱了皱眉,转头看郑雪,郑雪的眉毛已皱成川字。
哐哐两声响,是郑雷反手敲桌面,眼神冰冷,神情严肃。
宋唐回头,不敢再动。
郑雪装模作样写了几个字,扔了笔往外跑:“我去上个厕所。”
宋唐忐忑着写了一横,停笔过重,墨汁竖向散开,像极了带刺的毛毛虫。
“逆锋起笔,没听见吗?”
不是没听见,是没听懂。
顿了顿:“我也想去上个厕所。”
没有回应便抬头,对上他冷冰冰的眼,又埋了头,不敢再提。
郑雷提笔写诗: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恰逢斜阳透过格子窗照进来,湿墨未干,反射点点光影,倒真有几分生光辉的样子,他觉得他这句诗写得很应景。抬头一看,对面的人儿还在纸上画毛毛虫。
可能天时地利他心情不错,难得有意指点,便绕过书桌朝她走近。宋唐畏惧他的气场,躲避时不小心踩住他散开的鞋带,他使力往回撤,她才发现,猛一抬脚,郑雷重心不稳后倒,她伸手捞他,没捞着,吃饱了墨的狼毫上下一舞,舞了郑雷一脸的墨,那墨汁儿非但不凝固,还滴落着往下淌。
“诶呀,对不起。”
郑雷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郑雪为这事夸她:“你竟敢泼他一脸的墨,你太牛了!”
那段时间有一首流行歌叫《2002年的第一场雪》,郑雪老哼唱。
宋唐不解:“都2004年了,为什么唱2002年呢,2002年的第一场雪很大吗?”
郑雪:“我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很小。”
宋唐想一想:“那时候我也很小。”
“我现在看那些一年级的小孩儿,觉得好幼稚。”
宋唐:“我也觉得幼稚。”
过几天,郑雪不唱这了,改唱《情人》。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爱人,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
宋唐不懂何为销魂,只是回味火火的嘴唇,得吃多少辣椒才能吃出火火的嘴唇。
他们学校后门有家酸辣粉,郑雪吃粉时放了很多辣椒,辣得眼泪鼻涕直流。
哆嗦着嘴问宋唐:“我现在是火火的嘴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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