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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扮的人在街头摇头晃脑地卖弄着忧郁和音乐,他身后的商店玻璃一天要映出一万张人类的脸。巨大的广告牌跳动的秒数足够买下一个流浪汉的十辈子,都市让人流连忘返,都市让人万劫不复。
杰森正站在哥谭大学的校门口,被地摊热狗里的辣酱辣得疯狂灌冰水。有的女孩会在路过他之前多看两眼,嗨,帅哥就是用来看的,路人女孩那么想。在犹豫着上前要电话时,刚才还站在路口大口喝水的黑发青年不见了踪影。
真要命。杰森拉了拉他肩上的背包,往大学里走去,他悠哉悠哉地路过林荫道、草坪和背负着某某某建筑大师名号的奇怪大楼,唯有在路过图书馆的时候,他不免咋了咋舌。
他长相英俊,眉目间是藏不住的桀骜狂气,但胜在——年轻,单论年纪,甚至正处于按一般人生轨迹中的学术深造阶段。当然,现在不是谈论意外的时候,他过来只是为了找人。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人总有合适做和不适合做的事情,就像当你需要到哥谭大学找挂职教授这种事,就不适合用普通帮派的手段。上门问话?打晕了绑到基地?笑死,他又不是达米安那个刺客老妈。于是杰森非常正常地穿了一身普通的衣服,背了个在大学生中流行的背包,没有一点意外地进入学校……然后在大楼走廊里对着那一排“哥谭知名校友”中的某个富豪现场嗤之以鼻。
“您好?”带路的学生转过头,迷惑地看着那个穿着连帽衫的青年:“霍伯教授的办公室就在这……过会下课他应该会过来一趟。”
“哦,非常感谢。”杰森说。
当然没人会对他的行为有意见,虽然人人都爱布鲁斯韦恩……的脸,但看不起他作风的人可海了去了,也不是没人一边爱着他的脸一边嫌弃他这个人的。
拉瑟福德·霍伯教授,在哥谭大学当教授,领域是经融,在平平无奇的一天里,接到了一封来访的邮件……然而访客不是他的学生、同事、老友或者准备找他探讨问题的业内人士,而是位……社会人士。
在和这位教授进行寒暄、套话之前,他用舌头顶了顶口腔。
根据现有的调查,洛夫顿齐是个人渣不假,但是——你猜怎么着,他的社会风评实在是太好了!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个翩翩有礼,善良又温和的绅士,平易近人,和人交朋友从来不在乎对方是什么背景,这层好名声让一切都沉到了最底下。
领着他进门的教授看上去莫约四十上下,有着一头红发,颊髭也是红的,穿着一件条纹衬衫,领带打得规规矩矩。
他请这位年轻人先坐下,然后自己从柜子里找出了两个塑料杯,倒了一杯推过去。
“洛夫顿齐?”他说,没有掩饰惊讶,但比预计的要平静:“哦……是他,我记得这个人。”
霍伯教授有个习惯,他在思考的时候,通常会自言自语,“是吗……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不过确实,他给我的印象相当深刻……”
啊哈,看起来没找错。杰森想,“听说您和他有过矛盾。”
一个在表面上无可挑剔、又平易近人的家伙,又怎么会和人有冲突呢?不知情的人大可以用规律来敷衍——“不可能要求人人都会喜欢某个人,总有人不喜欢他,这很正常”……只是,真理也不总能恰好适用。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这位教授发现了洛夫顿齐的本质。又或者说,至少与他的利益相互冲突,所以才惹得他和这位教授有所不和。
教授还算是个不错的人,他没问杰森为什么打听这个,也不在乎被占用时间。嗨,谈谈往事而已,于是他就对杰森讲了关于洛夫顿齐的几桩回忆。
“一开始,这确实是个优秀的年轻人。”他回忆到。办公室窗几明净,远远能看到楼下花坛里的花。
“他选修了我的课,不过我们之间刚开始还算相安无事,直到有一次,我布置了一份小组作业……”
据霍伯教授回忆,洛夫顿齐此人的人缘不坏,也健谈。然而,他这个人似乎很喜欢谈论一些关于秘密结社的话题,比如光明会,□□之类的,如果是普通人谈论这个,大概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效果,谁年轻时候还没看过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的消遣小说呢?坏就坏在他的身份——一个富豪的儿子,于是这无形中为他引来了一批追捧者。
“哦,毕竟我也年轻过,小组作业这种东西,说到底还是有必要的……可以肯定,每个组总难免有上那么一个那种不爱出力,纯粹来混分的家伙……当然,他们最终的问题并不是任务的分配不均。事实上,就我后来所知道的是,当时的洛夫顿齐很热心地担当起了组长,进行了任务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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