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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声问他,“这个狗崽子,现在在哪?”
“银蟀吗?去断崖山了,跟着巫虎他们。辽拉泰的儿子也被带去,你应该去那里要人。”
“可我改变了主意,先跟你要几个人。沙旺家的男丁都在哪?”
“在军帐里栓着呢!他们已经屈服了,虽然有点晚,好歹还活着。”
“营区里有很多帐篷!”
“哦,在东南角,鼻子会帮你找到的。他们虽然被栓了链条,但并不妨碍干些刷便桶的活儿。”
“拴人的链条不会没锁具,钥匙在哪?”
“在拉克西姆的裤带上,也可能在他的床头柜抽屉里,谁知道呢!他是个酒鬼,拉屎不洗手。”
我表示怀疑,目露寒光,“为了拿到钥匙,我该大喊他的名字?”
惮于我不满的恼怒,光头佣兵连忙补充说:“当然不行!听声音就足够他们向你开枪了。让我帮你去喊,把他骗过来,因为我太了解他。他是个白人,法国面包师。当然,这只是他的外号。他是营区的伙夫,做出的东西叫人难以下咽,所以大家都这样叫他——拉屎不洗手,你能想象吗?他胖得像个肉球,经常把奇怪的毛发掉进菜汤里,为此没少和人打架..”
我给了他的下巴一记重拳,将他打昏之后,封住嘴巴、眼睛和耳朵,牢牢地绑在树上。转身朝山下的营区望去,那里依然一片漆黑。
躲躲闪闪着移动,穿过山脚下的灌丛,潜入到营区的东南角,突然看到一团火苗,只亮了一下,很快又熄灭。起初吓了我一跳,心以为是枪口开火,但马上就有了判断:那是一个佣兵,坐在帐篷里,偷偷摸摸点烟抽,故而使我轻松捕捉到他的位置。
就像三眼蛇说的那样,巫虎招募的500名雇佣兵里面,的确混迹着不少菜鸟。我当然不介意拿这种家伙先开刀。趁着四下无人,光线昏暗,我猫腰跑动着,迂回着,靠近他的帐篷。
用匕首在帐篷上划开一条小洞,偷眼往里观瞧。里面比外面还黑,好在有个忽明忽暗的烟头,勉强映出他那骆驼脸似的轮廓。他正盘腿坐在床板上,大概连皮靴都没脱,闷闷地抽着烟,不时灌一口香槟酒。
今夜无风,不会产生温差,我可以从他身后潜入。轻手轻脚地割开帐篷,慢慢地小心接近,直至距离足够,纵身扑了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巴,锋利的匕首紧跟其后,抵在他的喉结上。
与此同时,双腿勾住他的左右胳膊,将他搬倒在怀里,小声恐吓道:“做个游戏怎么样?我松开你的嘴巴,看你的叫声快,还是我割断你喉管的动作快?”
同样是连哄带吓,这家伙很快顺从了我,低声下气地哀求着,“我的脖子出血了。求求你,松开点力道,别把刀刃割进皮肉里。我发誓,我不会喊叫!”
“拉屎不洗手在哪?”
“法国面包师?”
“对,就是他。”
“相信我,我愿意带路!说实话,我早想教训那个混蛋,可他长得像个日本相扑,单论拳脚我不是对手。我想这也是你选中我的原因。”
“相比之前,你的确瘦弱了一些。也许你比他们更灵活,更善于为自己的小命冒险?”
“噢不,不!我不会反抗,不会的。”
“很好。我已经宰够了自作聪明的傻瓜。那么现在,带我去找他。”
“就这样去吗?”他担惊受怕地试探着问,无不在为自己考虑。拿刀挟持着他,去其它帐篷里找法国面包师,很容易被人撞破,发生打斗的话,他第一个遭殃。所以他不得不积极配合,跟着操一份心。
“你可以拎上酒瓶,装成一个踉跄的醉汉。我搀扶着你走路,这就足够了。你最好立刻就想好,一个醉汉该说的话。”
他别无选择,唯有屈从。昏黑的夜色下,我扛着他的一条胳膊,另一个手搭在他的右肩,攥着锋利的匕首。他拎着酒瓶,被我挟持着走路,一边含糊地嘟囔,哼唱起醉话,“拉屎不洗手,蟑螂做朋友。为什么呀?因为拉克西姆的饭菜不卫生,只有蟑螂才喜欢吃;用脚做面包,接客妈妈教。为什么呀?因为拉克西姆的妈妈经常踩踏客人的下体,直到双脚比双手还灵活..”
“是哪个该死的混蛋,哼唱这种下流的歌曲?”走近一间帐篷时,里面传出粗声怒气的咒骂,“当心老子把你拎起来,扔到对面山上去!”
“是他?”我低声问道。被挟持的佣兵犹豫了,要不要点头呢?我的匕首给了他答案。一刀破开他的喉结,将他拖入旁边的黑暗,暂时躲了起来。
昏暗的夜色中,我看到一个身高几乎达到2。3米的庞大身躯,全身****着,从帐篷的门帘里挤出来,朝四周张望,寻找侮辱他的醉汉歌手,“他娘的,胆小鬼!别让老子抓到你!”
打雷似的低声骂完,他重又挤进帐篷的门帘里,霸王似的命令着,“爬过来,小****,继续为我服务!”随着一声皮鞭抽响,女人发出痛苦的哀叫。很快我就听到了铁链拖动的声音,以及女人屈辱的呻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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