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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逃亡 第二十一章 众矢之的(第1页)

天气愈发炎热,湿透的衣服穿在身上令人感到不适,原始热带雨林什么生物都有,隐藏在暗处的未知危险随时都可能让我们受伤。

要提防未知的危险,又要小心眼前的敌人,这里可谓是危险重重。一道白光寒影射出,格外刺眼,随之而来的温斯特尖锐的刺刀,直指我的心脏,我迅速闪身提刀从下往上划,正好划伤温斯特的手背,手背的疼痛让他丢了刺刀,表情痛苦的捂着手背,目光含剑盯着我,呼吸急促。

“我要杀了你,啊~”温斯特像一头猛虎冲过来,速度非常快,拳头冲破空气产生了很强的拳风,向我面部打来,我立马蹲下弓步卡住他的踩过来的右脚,惯性给他一个过肩摔,他失去了平衡重重砸在地上,四脚朝天。我举起刺刀向他的心脏刺去,他迅速滚开,捡回了一条命。

我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持刀冲向他,却被他侧闪躲过,顺势抓住我的右手腕,向下掰使我失去了握住刺刀的力气,刺刀掉落在地上,他想捡起来被我一脚踢开。温斯特用双脚闪电般夹住我的双脚,使我失去平衡倒地,他双脚用力狠狠的锁住我的双脚动弹不得,只要我稍微一动他就用力,双脚被夹疼痛难忍,疼得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情急之下我掏出麻醉手-枪对准温斯特的脖子打了一枪,他毫无防备,子弹已经钻进他的脖子里,“小子,你太卑鄙了。”说完就晕了过去,刚才犹如猛虎的温斯特此时已经一般的不能动,也不能说话的贪睡老虎,任由我摆布。

我拿着蔓藤走过将他扶起来,正准备绑他的手,他却反手过来锁住我的脖子,“你更卑鄙,竟然装晕。”我不服地骂道。

温斯特有些得意,笑道:“哈哈~用你们中国的古话说,这叫做兵不厌诈,要怪就怪你放松了警惕,哈哈~”说完猛地用力,我的呼吸似乎被卡在喉咙里,面部通红,像极了关公,只不过我没有美须。

我被勒得即将去见死神,此时我已经看到死神在向我招手了。我下意识的也给死神招手,手握手-枪触感让我回过神来,握紧麻醉手-枪,弯手迅速朝温斯特的喉咙连开了好多枪,直到打完了里面的所有子弹,温斯特应声倒地,回过头看他,发现鲜血不断地从他的喉咙里溢出来,脑子里一片空白,随手扔掉了手枪,无力的坐在地上,深深地吐了一口气,身体不听使唤的躺了下去,阳光从树梢上穿透进来,格外的刺眼,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力气抬起手挡住阳光,“原来活着这么好啊……”我穿过树梢望着天空,感慨道。

此时,小古满口鲜血的出现在我面前,鲜红的血从牠的嘴角里滴出来,看来牠也是刚刚捕杀猎物完。

“小古,我好累啊……”说完感觉整个人飘忽忽的,好想睡一觉啊!我渐渐失去了意识,眼睛在灼热的阳光下慢慢合上了……

几个小时后。

感觉好凉快,一阵阵的清爽微风徐徐而来,脸上也感觉不到太阳的灼热,我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换了一个地方,我记得在昏睡过去之前,距离这个榕树还很远,此时却躺在榕树下,衣角散发着恶心的血腥臭,我嗅了嗅,顿时差点呕吐。

我立马翻过来看,衣角上面还有几颗穿透的小孔,小古在旁边用舌头清理他的爪子,完全不理我。看到牠的牙齿,联想起晕倒前看到牠的模样,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牠咬着我衣角把拖过来的,这家伙还真是靠谱。

对了,我睡了这么久怎么没有看到那个黑人过来把我干掉呢,顿时感到全身发麻,想想都有些后怕。我立马站起身,从地上捡起那把刺刀,小心翼翼地猫着身体去寻找那个黑人。

猫着身体走了一段路后,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如果他在附近那么我现在可能就真永远躺在那里,和死神喝茶聊天,而不是在这里找他搞偷袭。

我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这时小古突然跑到我前面去,又折回来咬住我的裤脚,又跑过去,又折回来……

“好了好了……小古,我知道了,你是要我跟着你去,对不对。”我蹲下拦住牠不让牠咬的裤腿,问道。

小古张带着血迹的小嘴,然后转身走去,我跟在牠的后面。看着小古肉肉的背影,粗壮的尾巴,突然觉得牠好像长大了不少。

热带雨林漫长的夏季,却丝毫不影响这里的生物繁衍生长,有时会经常下起倾盆大雨,对于生在这里的生物来说是一种大自然的回报,它们彼此维持这里的平衡。

突然觉得我在这里就是多余的,是个外人,而小古才是这里的居民。心酸的伤感无意间冒出来,回想起在一古的家里的那段时光,仿佛就在昨天,如果他们不拿你做药引子那该多好啊,可惜没有如果,一切都是那么的现实和残酷,越是美好的东西就越短暂,相反痛苦就像常态一样漫长,就好像现在一样,完全让我过上原始的生活,居住野外,与野兽相伴,还屁颠屁颠地跟在野兽的尾巴后面,如果在生活个几年不得疯掉了啊。

小古一路小跑,终于来到河边的石滩上,远远就看到一个黑影躺在上面。我走进一看,这不是那个黑人吗,他应该只是受伤也不至于致命啊,怎么躺在这里一动不动的。

我蹲下去仔细观察时,小古也跳到他的身体上跳起来,然后用嘴巴拱他的下巴,黑人歪到一边,脖子的数颗牙齿印暴露无遗,脖子周围的血已经变成暗红色,只留下一道道明显的痕迹。

这时我才想起我晕倒前看到小古的那一幕了,原来是牠咬死了这黑人,不过让我想不通的是,这黑人手里还有枪和刺刀,他是怎么被还是幼崽的小古给干死的,他只不过是受伤了而已,也不至于没有自卫的能力吧。

下午的阳光依旧如此灼热刺眼,河水缓缓顺着下游游去,真想跳进去洗个澡啊,原本湿透的衣服如今已经干的差不多了,我把作战靴脱下,瞬间散发出来一股浓浓刺鼻的恶心气味,臭的程度不输臭弹,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差点每把熏晕过去。脚也因为捂着的太久,加上脱水过多而变得邹巴巴。

最后的威胁黑人已死,这片丛林恢复了以往的宁静,而我现在只想好好地洗个澡。我脱下衣服纵身跳进河里,一股凉爽袭满全身,好舒服啊!

洗完澡后,觉得精神了许多,现在要做的就是处理这三个外国人。我得打电话给陆桀,通知他过来带着这三个国际罪犯,这样他还能立个功,离升职就不远了。我下意识的摸口袋时才发现,原来手机已经泡在水里自动关机了,只能把他们三个人尸体收集在一起,然后再去什云村找人借手机了。

经过将近两个小时候的干苦力,终于把这三个人的尸体收集在一起,我把他们放在和那两具白骨的坟堆一起,他们的背包和物资都被我全部没收,可谓是收获不少。

肖恩的背包上两套干净的衣服,虽然他的身材比我高一点,但总比没得穿好,背包里还有一些干粮,温斯特和马克的都被水浸泡坏,只有肖恩的干粮能吃,经过一番的搜刮,我从他们的包里获得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刺刀、手-枪、干粮、衣服……其中那一百万美元深深地吸住了我的目光,他们真的很肥。

既然他们是国际罪犯,那么我私吞了他们的赃物也不会有人敢追究了,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是我拿的,莫生和一古也不敢说,真是白捡的。一百万美元加上那两个红蓝宝石,等我出去了那不就是亿万富豪了?想想心里都觉得美滋滋的。

我得找个安全又隐秘的地方藏起来,等所有的事情结束在回来拿,现在的我几乎是众矢之的,黑白两方都在找我,希望陆桀拿家伙能帮我。莫生和莫妃是不会放过我,相反一古那老不死的,我一定会让他付出代价的,为爷爷报仇。

“小古,你能去帮我找一个很隐秘的山洞吗,我要这些东西藏起来,以免被人发现。”我看着小古说,拍拍这一百万的包。

小古立即转身跑开……没一会儿牠跑回来,牠找到了一个山洞,里面大概有十几米深,两米宽,洞口长满了杂草和藤条,处于半陡坡,非常隐秘,唯一的难点就是我拿着些东西怎么下去,稍有不慎滑到下面去,再拎上来就困难了。

对哦,我怎么这么笨啊,拿蔓藤把包绑起来,吊下去不就行了,真是聪明如我啊。

山洞里还算干净,不潮湿,我找了一些干草和干树枝,铺在山洞里,然后把包放在上面,还有那把刺刀。在野外可以没有食物,可以没有衣服穿,也可以没有火机,但一定不能没有刀,在野外生存,刀可以说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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