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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军规》最早出现在高中课外读物当中。读物名字已经佚名不可考究,但还清楚的记得引用的那一篇讲的是布莱克上尉——一个“身材高大、气量狭小、郁郁寡欢”的不上台面的耍小机灵的军官。在可以说是第一次接触《军规》这类黑色战争反讽作品的时候,布莱克上尉那张皱缩、苍白的脸很具象得就浮现在眼前——以一个似乎一直很疲惫而又热衷于搞小伎俩的阴谋家的形象。《军规》的结构,如果说这部作品有结构可言的话,我个人的评价是极为混乱的。倒叙不是倒叙,插叙不叫插叙,它不具“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那样的想象,也不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漫长时间线里繁杂的生存史诗,天马行空心血来潮,章节之间似乎找不到一个贯通的时间线。我们也许只能蚕吞桑叶般地耐着性子从每一章单独去看情节去找角色。外国作品,它本身的属性决定了,无论翻译者的功底多么扎实、技艺如何高超,来自不同意识形态的思想和不同社会存在下的写实或多或少会给读者生涩感。然,就像这世上本就不存在能够互相完全理解的事物,所谓生涩不仅不为怪异,而且还给读者一定的理性想象空间——往往事情在不同的角度看起来的确不那么像同一回事。在拥有很是混乱的结构和让异域读者很难完全感同身受的双重buff下,《军规》与我的第一次见面就好比历史上第一次发现番茄可以吃的那个故事——我多少有几分忐忑,而读这本书为我刺探更广阔世界的心多少增添了几分刺激。黑色的幽默,这是后来关于这本书的越来越多的评价或是介绍涌现时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也是我读那篇布莱克上尉最直接的第一感受。一个心胸可谓狭窄、驻扎在欧洲小岛美军中的一个军官,因为自己的“抑郁不得志”而掀起一系列荒谬至极地愚蠢戏码,制造冗长的宣誓仪式来让士兵表现出自己的忠诚,无中生有得污蔑“抢占”了自己升职机会的同事说他是共产党并试图对他进行迫害…约瑟夫·海勒刻画了这样一个为了仕途做尽蠢事的低素质军官,初读的时候觉得可笑的不过是讽刺文笔下描刻出来的人物,再后来的时间里我不禁反思,更为可笑的难道不该是战时这种怪异现象、怪异人物的出现?黑色的幽默不是幽默,是嘲笑,是揭露,是嗤之以鼻,像把刀子捅向遮遮掩掩的窗户纸——无论是纸糊的还是铁铸的。二战,在这场对抗法西斯的战争中仍然有那么多的镜头不堪入目,滋生出那么多的蛀虫。有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将功过相抵,英雄不该遭人诟病,越完美的形象就越让人喜爱,这确是人之常情。但我不相信所有人都能接受所谓完美,因为完美毕竟是一种修辞而非事实。我也不相信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能直面是与非的人物比不上金玉其表,败絮其里、被硬生生制造出来的虚假雕像。我们今天仍然背诵着杜子美悲天悯人的《石壕吏》,我们的媒体时至今日也不曾视“路有冻死骨”于不顾,我们如今分类文学作品仍然用的到现实主义这个类别。我想这至少代表时代发展至今没有丢弃自我批评的好习惯,至少刺探更广阔世界与未来的心依然拥有反省的本能。如果说讽刺的那些无耻之徒是可笑的,那么反省则是可喜的,最终还剩下某些可悲的。演艺圈有一种说法叫,最好的喜剧演员一定是极好的正剧演员。因为喜悦和欢乐往往预示着无价值外壳的剥落,如果我们能轻易看到喜剧的彩色,或许能更轻易地看到外壳下面有价值的、黑白色的悲剧。比起书里面极具商业头脑的米洛——一个大发国难财并趁机建立辛迪加公司的士兵、一直对生活充满信心整天锻炼身体修补各种生活用品的室友奥尔、家财万贯期待战争结束回家继承资产的内特利等等,我们的主角约翰连似乎一无是处,是个暴躁易怒、抱怨连天、懈怠作战的消极分子。他头脑灵活身体强健,所有的精力却全部投入在如何结束该死的轰炸任务并早日回家。看上去约翰连除了不随便欺负人以外妥妥一个兵痞,如这本书基调一样的荒谬绝伦。不过辛运的是,即便约翰连是个兵痞,在这样一个连队里,他也根本不会是最炸眼的那一个。比起一心想当将军,不把士兵的命当人命一直增轰炸任务的卡思卡特上校,约翰连只不过算个不执行任务的逃兵;比起做生意红了眼,竟然和德国人签订协议导致军营被轰炸的米洛,约翰连只不过是只脾气不好爱打架的山羊;比起在经过战争占领的城市草菅人命、为所欲为的败类军人,约翰连只不过是个大气不敢喘无力改变任何事的胆小鬼。请谅解,我实在不想也无法去考究这个虚构故事的战争背景——究竟是否这些士兵少进行两次轰炸任务,联军就会失败,世界就将沦陷于法西斯之手呢?也许,也许卡斯卡特上校“不执行任务就是在违背自己的国家”的理由存在合理性,也许约翰连逃避的行为的确可耻,但还是有一点始终绕不过去,“这该死的战争不会因为少我一个而失败也不会因多我一个而胜利,我只想回家”——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我想活下去。抱歉,即便这种求生的信念有一股浓浓的绝对自私的味道,我还是无法在“为胜利光荣而骄傲地赴死”和如此自私的决定中选择出更为正确的那一个。,!好在这篇文章本就不是为谁而作的辩护稿,我不必小心翼翼用法律的公义和道德的准绳来给谁定罪或为谁脱罪。请理解,《军规》不是在歌颂战斗英雄,我们的故事不是一场悲壮战争的回顾,《军规》是在用最荒谬的口吻讲最荒唐的童话,这个童话充满了暴力血腥的情节,越难以置信就越有讽刺的力量——它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去看本不应该存在却真实存在的丑恶。约翰连的戏码是可悲的,可怜的。他在医院装病以逃避飞任务的时候伪装过一位全身包裹在绷带里的士兵,当这位病人的家属来看望病人时,面对的却是约翰连这个陌生人。陌生的父母和哥哥与这位陌生的、全身上下只能看到眼睛的弟弟聊着干巴巴的话,第一次读我觉得真的很好笑,后来再读我觉得真的很好哭。他们互相根本就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是那么滑稽可笑;可是即便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那对父母甚至都不知道这具“木乃伊”的绷带面罩下面究竟是不是他们儿子的脸,他们仍对假儿子表示了最诚挚的爱和嘱咐,“等你去了那里,对他说,让那么多年轻人去那里是错误的事情,他不该这样做”,这位陌生的父亲甚至想要“儿子”去谴责上帝,这个情节是那么的无奈而悲伤。如果要我说读这本书要注意什么,我想说的第一点绝对会是多读几遍。毕竟它不像传统观念里的译作品,不是以“谢天谢地哦我的上帝”此一类充斥浓浓西方基督教色彩的说话方式来讲故事的,它更像一个叛逆的孩子、一只想要撕碎绵羊脖子的牧羊犬,“去她妈的”和“叫上帝去死”更符合这本书的世界观。:()我的天涯和梦里,你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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