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寂灭闭环绝对是伏地魔的杀招之一,区域内禁魔的同时还能够强化己身肉体力量,而那肌肉虬结的手臂上延伸而出的利爪又削铁如泥,毫无魔法保护的人体在其面前与薄纸无异。
这对于施法者周围半径一百米内的一般巫师们而言无疑是足以致命的威胁,但对于格伦来说,这并不算什么。
假如是五年前刚进入霍格沃茨的时候,这种状态下的伏地魔兴许能够在五分钟内将格伦彻底杀死,毕竟当时的他虽说前世也有与大块头交战的经验,但跟怪物厮杀的经历却还从未有过,且自身受限于年龄,身体素质纵使有过锻炼,却难以超过极限。
但现在却不同了。
要知道在禁林内的八眼巨蛛被他灭绝之前,格伦每晚都在与巨大的怪物缠斗,久而久之,便也衍生出了属于他自己的对付怪物的那一套办法。
——借力,以及懈力。
当年尚且年幼的身躯自然无法与庞大无比的八眼巨蛛硬碰硬,想要取胜,只能在技巧上下功夫,巧的是不管前世还是今生,格伦都对磨练自身的战斗技巧情有独钟,这也使得他很快便找到了以小胜大的战斗方式。
利爪袭来,刀锋上掠,只需微微改变刃面倾斜角度,便能将原本势大力沉的一道爪击偏转开来,而格伦的匕首也能借势割入肉中,手腕瞬间转动,沿着关节连接处切割,一根粗大干枯的手指就在血液飞溅中砸落在地,引得伏地魔又是一声痛嚎。
如果要将现在化身怪物的伏地魔与八眼巨蛛做个比较,就从危险性上看,格伦认为生来便是怪物的八眼巨蛛会更加难缠。
诚然,在寂灭闭环范围内伏地魔的二段变身能带给他野兽般的力气,但往日里根本就没有近身格斗经验的伏地魔又怎么可能利用好这股强大的力量呢?
要是打打其他巫师那还好说,毕竟没了魔力,大部分巫师都跟普通人差不了多少,兽化的伏地魔拿捏他们跟捏小鸡一样,但格伦可不同,原本伏地魔就有点因力量的暴涨而控制不住自己的重心,而在格伦的刻意引导偏斜之下,一招一式之间,双脚跟腱都被切断的伏地魔只能跪在地上胡乱挥爪,已经迎面栽倒了不止一次。
而他的背上早已百孔千疮,血肉模糊,冰冷的刀锋早已在上面掠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可即便如此,伏地魔却好像是根本不在意自身伤势那般,非常活泼,而动作也没有因为所受伤害变得迟钝。
要知道格伦可没少在匕首上淬毒,而他也没想到伏地魔在毒上吃了那么大的一个苦头之后还会愿意跟他玩近身战。
当然,认没认出来他两说,虽然就直觉而言,格伦认为对方大概率是已经认出他来的。
毕竟放眼整个巫师界,像他这般使匕首的奇怪巫师,据格伦所知,就他一个。
按理而言,匕首上面的剧毒在多次伤害的叠加作用下已经足够让伏地魔动弹不得,但现在对方却依然活蹦乱跳,这显然不太对劲。
……这具身体,自带毒素抗性么?
这似乎是唯一的合理解释,只有这样,伏地魔才会愿意与拿着匕首的格伦拼近身。
虽然这样同样很蠢就是了。
当然,格伦发现伏地魔现在的这具身体的能耐可不只有这一些——他的恢复能力同样强大。
快穿:宿主和我每次都心惊胆战 大唐:小兕子的穿越生活 顶级女主播日常 开在火影的便利店 四合院:烟火红尘修仙 美人主播:别撩了,大哥都迷糊了 爆爽!玄门大佬整顿娱乐圈啦 阎神医王秦天命叶青鸾全文阅读 美漫:蜘蛛侠的超人哥哥但是阿祖 汉末:从交州开始制霸 少将见我应如是 末日来临:我开一家百货店 穿书后,我在侯府佛系逆袭 从急诊科医生到最强全职国医 历史盘点:从王朝末年开始 法医杨天启 惊悚游戏:她眼睛所看到的 华夏群雄异世论武 萌学园冥月相伴 媳妇,我带你离开这盛世
新世纪134年,赛博时代,AI义体仿生人斗兽场。一小部分人发生变异,觉醒异能。达文公司全面追杀变异者,并为此成立秩序部。Ghost作为A级异能拥有者,是被忒弥斯系统通缉的一等逃犯。在某次任务中,撞上了传说中的变异者猎人秩序官A。两人在古京街厮杀,从未失手的秩序官A却险些被Ghost杀死。Ghost下次你不会这么走运。当晚,Ghost在小布鲁克林区的地下酒馆遇到一个年轻人。他自称Alvin(阿尔文),眼神湿漉,言语诚挚,执意陪他雪中漫步,还送了他一朵金属玫瑰。并在Ghost被秩序部追杀时,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同盟。于是后来,Ghost发现秩序官A总是对他手下留情放虎归山秩序官A总是为他暗中开路藏匿线索秩序官A主动给他打来电话,却只想听他的呼吸声Ghost你这个秩序官A,不会是Alvin的A吧。秩序官A。Ghost?魔蝎小说...
魔蝎小说...
我见过能吞下小舟的鱼王,数十米的长角大蛇,雨伞大的灵芝。我目睹过数次国术宗师的天人对决,生死之争。十年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无法理解的诡异事件。秦始皇陵里,到底有什么?龙,是否存在于世间?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妖怪和鬼魂?其实,这个世界比我们看到的要精彩得多。...
关于我是白月光?财阀老婆不香吗?代码狗江浩竟然穿书成了江家大少,这泼天的荣华富贵还没来得及享受,竟然得知自己是个凄惨的反派男二,开篇就被拥有主角光环的男主推下楼梯还恶人先告状!怎么,男主是不知道有监控这东西吗?事实教你做人!你们颠公颠婆自己爱玩儿降智游戏,别带上我!什么女主,谁稀罕?全球首富可是我老婆!比女主有钱!比女主漂亮!比女主有脑子!只要吃上他老婆的软饭,他就是人生赢家了!谁爱颠谁颠去!听管家说,你一个人住着害怕,如果你嫌这里太大,我可以给你换个小点的公寓!不用!不用!这里挺好啊!躺在老婆怀里,真香呐!...
关于1972,红旗招展的青春年代1972年的春天,楚描红在去北大荒插队的火车上随静静的将一个老信封扔在风里,而远在2024年时空的张宏城刚好得到了一个老旧的信封。当张宏城的灵魂从1972年的一具年轻躯体里苏醒。他果断的让心思不纯的女友一家鸡飞蛋打把背后捅自己一刀的朋友送去劳改替原身放下十年的心结与继母和解将工作留城的机会留给妹妹,自己拿着那个神奇的老信封来到了北大荒。就在张宏城背着行李卷跳下火车的那一刻,在农田里干活中暑晕倒的楚描红也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命运时钟从此开始转动。在红火的青春岁月中,两颗年轻的心最终慢慢的走进了彼此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