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爱乐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要畅快的出拳(第1页)

静谧的校园里,有隐晦的、残虐的灵性在蔓延,致命的幻觉犹如发丝一般,缠绕在建筑上。

青圭介戴上口罩,翻墙进入学校。

因为还穿着校服,所以这一次他更加谨慎,避开了监控的范围,好在已经有灵性可以挥霍,青圭介的感知也逐渐变得全面起来。

越发清晰的视野,以及从其中窥见的秘密。

延展的发丝,从墙角、窗台、树梢涌出,浪潮一样,变成了怪物的眼睛。

还有手指从草丛中生长出来,一簇簇,在晚风中招摇。

哪怕大部分只是幻觉,但也足见这是头远比寄生魂还要狰狞可怖的怪物。

无法确认究竟其中蕴含了多少恨意和憎恶,在如此情绪中催生的鬼物,想必也会有着凄惨的身世。

倘若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正常的叙事发展,青圭介还应当去追寻故事的源头,找到诸如凶手、凶器、遗愿这种东西的存在,追忆过去曾经在这片土地发生过的事情,最后才找到怪物的本体,为过往的事件盖上最后一块棺木,迎来最后的结尾。

当然,最好还能用爱感化这份憎恨。

遗憾的是,魔王大人全然没有这种兴致,在被惹怒之后,他甚至毫不犹豫便去借来了能解决问题的力量。

——要将其彻底的摧毁!

破灭!

哪怕你有再多的委屈,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干系?

亡灵就该有亡灵的本分!

要是企图牵连生者,就该承担相应的代价。

青圭介嗅着空气中的臭味,无言露出一丝冷笑,触怒君王的这份罪行,想必你也已经有所准备了。

他取出神幡结衣贴身的御守,灵性浸入其中,在上面打下自己的印记,把它变成自己的形状。

“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下面,藏了什么鬼东西。”

青圭介伸手抓住一缕游荡的灵性,刹那间绷紧的发丝传来刺骨的森冷。

但很快,一缕紫色的火焰从魔王大人手中燃起,驱散了所有寒冷,随即青圭介松开手,让火焰根植在鬼怪的灵性中,任由其在空中飘飞。

“带我去找到它。”

诡异的夜色下,一缕紫火飘进校舍,虽然只有些微的灵性,但却带来了恐怖、无形的压力。

过道的玻璃窗在震动,蚊虫静谧低伏,无主的灵性被吸纳进火焰中,成为壮大青圭介力量的薪柴。

其所用的灵性甚至不超过10点,只是达到最基础的施法标准后,青圭介可供的选择便无限扩大,如果像这样省着点用,这枚御守他可以用很久。

游离的灵性被火焰尽数吞并,火焰一点一点膨胀、扩大。

紫色的光芒照亮了青圭介的脸庞,原本俊美的五官此刻显得有些阴柔,他双眼微阖,感受着久违的力量,同时也在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有栖川……”

“似乎还在学校里。”

“但情况似乎跟想象的有些不一样?”

火光中,青圭介窥见了灵性残留中的画面,在确定有栖川飞鸟暂时没有危险后,他便越发肆无忌惮起来——连个人质都没绑成功,这种废物点心不正好用来当做晚饭后的消遣?

犹如狩猎一样的闲情逸致,毫不掩饰的将压力洒遍全校。

充当感知的发丝被火焰灼烧至虚无,传递过去灼热的疼痛,攀附在建筑上的毛发一点一点剥落,远处传来幻觉一样的凄厉哀嚎。

随后跟着火焰走遍大半校舍,终于在一次隐晦的对抗中,被他抓住了马脚。


热门小说推荐
我死后,前夫在我坟头痛哭

我死后,前夫在我坟头痛哭

我被夫君的外室谋杀了。死的时候,沈时风正在抱着那个外室,和她温柔缱绻。后来,他跪在我的坟前,发疯一样哭了三天三夜。我重生到另一个女人身上。他处处追寻我,可我却不想再爱他了...

娇娇住隔壁,周少夜夜失眠

娇娇住隔壁,周少夜夜失眠

简介双洁,1V1,相互救赎舒虞刚跟陆域骁结束三年婚姻的当天,睡了周寒野。...

苏小姐,你的未婚夫又惹事了

苏小姐,你的未婚夫又惹事了

林墨轩本以为自己就这样平淡的过完这一生,可没想到有一天中午接到个电话,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五个姐姐争着宠,就连未婚妻也宠着他,不听话四个姐姐和未婚妻也挨个来收拾他。大姐弟弟不听话?是不是想被收拾了?二姐和你说过多少遍了,不准带你五姐到处跑!三姐好啊原来你就是那个隐退的黑客榜第一的墨,原来还骂过我,找打...

四合院:我有一个小世界

四合院:我有一个小世界

驴友王宇探索天坑岩壁上发光洞口后,穿越到四合院世界,并发现发光洞口是一扇光门,可打开穿越异世界,由此,王宇在四合院世界悠闲生活,在异世界探险求索,来回穿越两界,逍遥自在。p...

快穿:可是我只想做个小透明呀

快穿:可是我只想做个小透明呀

关于快穿可是我只想做个小透明呀你只是一个路人甲,无足轻重,无关紧要。你卑微懦弱没骨气,出现的契机只为给主角之间的爱情创造良机,衬托主角的美好品质,占据世界横幅中不足一格的短暂存在。身为重度社交恐惧症的颂寻抿唇,害羞笑了。没有比这再合适的任务了,小透明兢兢业业走剧情,争取赚到足够的任务积分,为未来愉悦的独自养老生活奠定优渥的物质条件。不过似乎出现了些小问题。恣意张扬的京圈太子眼底泛红,紧紧将曾经不屑一顾的小舔狗拥入怀中,奉为珍宝。榜一大佬驱车两千公里,心急如焚,只为和骗财小主播当场面基。流落在外的富家少爷,心甘情愿将兜里最后十块钱给惯犯扒手买盒饭。颂寻小手一摆我我什么也没做呀。...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关于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张汉水穿越到60年代的长白山下,在这个缺衣少食,闹饥荒的年代,有钱也难买到粮,但有粮绝对NO1。有粮在手,什么都有,有空间,传承『医经』还懂医术,以物换物,赶山挖野菜,采蘑菇,下河抓鱼摸虾,挖百年人参,打猎,在现代与过去实现财富自由,成为首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