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哎,义光,是你啊,怎么现在才回来?大城市里有什么吗?”
“还好吧,还是在家乡舒服。”
我微笑着说。
————
上一个世界的事情,跟现在的我没有任何关系。
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杂货店老板,年纪轻轻,在横滨这个城市讨生活的。每天为了钱发愁,觉得赚钱挺难的。
我一天内需要给我的顾客送外卖,送酒水。骑着电动车跑遍整个横滨有些夸张,但是跑了半个还是没问题的。
还要考虑一些顾客的提议,扩充一下我杂货店里货物的种类。我一开始是一个面包店,后来有人想要我弄点和食,有些人还想喝清酒,我干脆就变成了一个小饭店。
然后添上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后,我觉得就叫杂货店好了?
没有那一个饭店会有绷带体温计,有一堆书,还有五金的。
真正的种类比我上面说了多了很多,导致我的熟客每次找不到想要的东西,就往我的杂货店里一钻,跟着我一起翻找,总会有收获的。
从第一位在小饭店里找出来他跑遍整个书店都没找到的那本书的客人发出惊喜的声音时,就已经注定了我的小饭店会变成这样子的杂货店了。
我在市面上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买着买着就买了一堆不需要的,干脆摆到了店里面。让很多顾客发出惊喜的声音后,他们想买又没找到的东西,总是会想到我的店。
不瞒你说,这样之后,我店里的营业额直线上升。
我的杂货店就被顾客们当成了百宝箱,兴致来了总想过来走一走。像是什么代表童年记忆的玩具,都有耐心很好的大佬在一堆乱糟糟的杂货里摸了出来。
我也收到了很多顾客的好评,还有他们给我的杂货店取的名字,像是什么“藏着惊喜的神秘店铺”“童年的回忆”“无所不能的店主”……
最后一个还是无视掉好了。
这是一个想要找回十年前的初恋的男人给我的评价,他的经历坎坷的常见,从十几岁的时候就暗恋对方,但是真正鼓起勇气写下情书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年了,初恋女神都搬家好几回了。
他捏着女神最初的联系方式期期艾艾来写明信片的时候,我看着他给的钱眉头跳了一下,又看了他写下的地址,提醒了他一句,“我这里找人的话要加钱。”
“找人?”
“你手里的那个地址已经废弃了。”
我的杂货店里提供明信片代寄服务还不算离谱,但是他这个人把我当侦探用的话,我觉得这事要加钱的。
我找人不太擅长。
我还给那个男的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元町附近有个武装侦探社,他们找人应该是专业的,你可以试试找下他们。”
最后这个活还是在我手里了。
无限之路(推到萝莉从权游开始) 大绿鱼乐圈 蔷薇和淫兽 只手遮天之玩转朝堂 龙族堕落调教 虚拟现实:这个NPC不是太正经 暗黑销魂录 重来又如何 逆天而行:至尊修真 出口成真的能力太爽了 向师祖献上咸鱼 假千金勾引了真千金的公公 超神级学霸 穿书七零:我有一栋百货大楼 育妹失败,养出个兄控妹妹 春水如潮 天狂传说系列 快穿:我要做大女主 天下凶神 近亲狂想曲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和京圈太子爷隐婚三年,苏芷怡查出怀孕时,老公却跟白月光上了热搜。都说顾家掌权人顾淮安清冷禁欲手段狠辣,只有苏芷怡清楚,这个男人私底下就是个疯子宴会角落里,顾淮安把人摁在墙上。顾太太,捉奸这种事,大可不必御驾亲征。证据在手,离婚才能分多点钱不离婚,我的钱都是你的。离婚,你只能得一半,吃亏的买卖,我们回家再算算账没算明白,她藏起孕肚,签字离婚卷铺盖跑了。再见面,她是高不可攀的苏家千金,温柔体贴全是假象。看着一群男人追在前妻身后跑,顾淮安坐不住了,彻底撕开伪装。老婆,你不是说要抱京圈最粗的金大腿吗他把脚往她面前一搁,回到我身边,腿给你抱,枕边风给你吹...
关于一吻定情冷少的傲娇妻柳家大小姐柳倾颜,商业奇才,却因一次意外与李家二少爷李逸尘结下梁子。李逸尘,看似逗比,实则腹黑,对柳倾颜展开了一系列的报复。然而,在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发现彼此的真心,最终携手战胜困难,收获幸福。...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关于被战神宠成宝的小王妃是玄学大佬传闻大景战神王爷晏玄翊身负七杀,煞气缠身,恐活不过而立之年。国师批命,他须娶天命贵女苍妍玲,才能破除命中死劫,化解七杀。大婚当日,嫁入王府的却是被拴在家畜棚子里与家畜一起养,又疯又傻,还克死全家的煞星苍云烟。七杀碰上煞星,都以为翊王夫妇不出几日就会命丧黄泉。殊不知一场替嫁,小可怜苍云烟豆芽菜身体里的神魂,成了意外魂穿至此,来自现代硕博连读考古系学霸云烟。她不仅拥有自带小世界的神秘珠子,还掌握捉鬼斗邪的高深玄术,懂得极为厉害的修炼之法。翊王把她当闺女养,去哪都带着她。想不到她扮猪吃虎,以自身高超的玄术,帮着翊王解决身边各种诡异事件,抽丝剥茧地弄清楚自己与翊王的命数真相。捉鬼斗邪,斩妖除魔,破除七杀,携手扭转命运。...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