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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你觉得蒲云是个什么样的人呀?”
洗完了澡,我和米乐一进宿舍门都是一个德性。换下的衣服往洗澡盆里一丢,上半身直接栽倒在下铺上,两只脚还挂在床沿外,都懒得缩到床上来。
“他的小蛋糕很好吃。”米乐边检查着手指上的倒刺边说。他总有点强迫症,看到手上起这种东西就要撕掉。
“除此以外呢?”
“他是你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朋友。”米乐扯下来一块皮,用舌头舔了舔手指上新添的伤口,“他都不认识我。”
“可我跟你讲了他的故事呀。”
“嗯……我觉得他挺尊重你吧,可能想跟你亲近一点,但好像又做不到。你有点在意他,似乎还有点害怕他。”
“害怕?”
“我感觉你见到他以后很不自然,眼睛不敢看他,手也不知道往哪放,好像他会把你吃了一样。”米乐调皮地朝我挤挤眼睛,“他就像是你的克星呢,把你治得服服帖帖的,要是我能这样就好了。”
克星?
“说实话,要不是他今天进了你一球,我还真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能攻破你的球门呢。”米乐说着,用脚板底轻轻踢踢我的膝盖,见我没反应,又悄悄揪了揪我的耳垂,“怎么了?丢球了不开心吗?”
“还好。”
虽说丢了两个球,但我们没有输掉比赛,手握两个客场进球回到主场,甚至不必取得胜利,只要守住0:0或1:1的比分便能晋级决赛了,这是再好不过的。
然而我现在想的不是球赛。
米乐说得有道理。我似乎是想躲避蒲云,很怕见到他,不然也不会一直不跟小学同学联系了。可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和弦弦的关系太好了吗?就像弦弦的弟弟?他的习惯从没变过,喊弦弦弦哥,喊我大哥,仿佛真把我们俩当成了哥哥。
时间始终在往前走,蒲云也在不断变化。他的技术越来越好,身体也壮了不少,可以独当一面了,再也不需要依赖谁的保护。我应该为他感到高兴呀,可是我今天连一句夸奖的话都没说,甚至连“好久不见,我很想你”都没有。我不喜欢他吗?没有吧。他是除了我以外和弦弦关系最好的朋友,不算赵蕤的话。或许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我们本该抱团取暖的,可我离开了球队,他离开了我们班。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我特别怕在学校遇到他,连小便都要躲到隔间里去。
“柯柯,你怎么不说话了?又在发呆。”米乐捏了捏我的脸。
“没事。”
“是不是我太敷衍了?”
“没有。”
“其实我想到了一些别的事,可以告诉你。但不要生我气哦,也别哭,可以吗?”他起了个身,脑袋悬在我头上,小心翼翼地盯着我。
“你说。”
“嗯……”他又望了我一会,似乎在鼓起勇气,“我真说了。”
“别卖关子了。”
“这完全是直觉呀,不一定对呢。”
“你说呀!”我有些不耐烦了。
“虽然他们俩都不认识我,但是,我感觉蒲云是在模仿弦弦哥哥,或者说,想变成和他一样的人。”
米乐温和的目光下,我疲乏地将头扭到了另一侧,看见窗外沉闷的光单调乏味地铺在宿舍的瓷砖上,如旧日的时光一样了无生趣。他说得对,也许从我们认识蒲云的那天起,小胖子就在有意无意模仿弦弦,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举动与习惯,比如将笔帽套在笔尾上,吃冰棍时是先舔一面而不是两面都含在嘴里。他在追赶他,刚开始很慢很慢,每迈出一步都笨拙沉重。老师和爸妈不止一次在我耳边念叨过“好好跟你弟弟学学”,我从未听进去,而蒲云是不用说就知道去做的。
也许弦弦走了以后,他离开我们班的理由是最简单也最单纯的:他无法接受那个人永远退出他的生活了,无法接受那张空掉的桌椅很快被其他同学心安理得地占据。而我的存在则是反反复复地提醒他,只剩一个了,那个对你最好、你愿意因为他越变越好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其实,他的存在何尝不是在提示我相同的内容呢?离开,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你不是跟我讲过小学的事吗?我觉得蒲云蛮幸运的。要是没遇到你们兄弟俩,还不知道蒲云会是什么样子呢。真的很神奇,打了一次架,可能就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你想想,要是你们那天下午食言了,没去操场,把蒲云和那五个人撂在那,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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