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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一手拿专属―乞丐之碗,一手拿打狗棒,带着陆湘湘去给土地庙的一群乞丐送饭。走到西街口,就发现聚集了一群不明事实真相的围观群众。看来看热闹古来就有。不能怨恨现代人冷漠。
张宇也喜欢凑热闹,人多的地方,要的钱也就多。毕竟乞丐之碗,被动属姓:要钱的几率增加5%。100个人总有五个给钱的吧。于是就凑热闹,
“等着,我先去化个缘。”张宇盯着前面的热闹,头也不回道。
陆湘湘赶过来,一把拉住张宇道:“小鱼儿,你要钱,我给你便是了。干嘛,作践自己呢?”
张宇已经得了那管家15两银子,已经感觉羞愧了(他羞愧?脸皮厚于城墙。对于钱财,如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笑道:“多谢,陆小姐美意。不过,小鱼儿毕竟是乞丐。乞丐就是吃百家饭。还有就是凑热闹。等我会儿。”
“大爷,行行好,给点儿钱吧。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谁是你大爷。”
“大哥,行行好,给个仨瓜俩枣。”
“谁是你大哥。”
“那,这位兄台。”
“难道我真的这么像男人吗?”
……呃?小乞丐张宇一脸悍然。连忙道歉:“抱歉,大姐。你赛过貂蝉。比过西施……”要不是精灵,差点儿被暴打一顿。就咱这小胳膊小腿儿,经不起她拿捏。
连忙朝着其他人讨要……
哎,可惜围观群众只有19名。二十分之十九的几率没要到。一脸失望的张宇,听见一个男人要死不活的哭声。于是将目光投向了前面。
这是一间平民屋子。屋子里面,隐约着通过门发现一个白色的东西晃悠,仔细一瞧还有两只脚。呃?有个女人吊在房梁之上。
张宇从不明事情真相的围观群众中探去。只瞧见一个黑人,穿一身官服,头上一顶乌纱帽,立于房子的中间,足下一双官靴,在他身后的一群穷汉身前,好不气派。
还有一个白人。不过没有官服着身,好像一个穷酸书生打扮。皮肤白的让人嫉妒。特别是与那黑炭头一对照。简直就是地府里走出来的黑白无常鬼啊。
碎口道:“靠,还有国际友人啊。咱大宋朝交际还真广啊。”
突然间一声爆吼道:
“滚,该死的小乞丐。那是咱们的包大人。”
包大人?先是吃了一惊,难道自己穿越到了宋朝包拯时期?还好,还好,至少这个时候的大宋比较的强大。
抬起头来,朝着里面望去,果然,张宇瞧见了他额头上的月牙疤痕。惊讶道:“果然是包大人。”怪怪不得了啊。果然是包大人啊,哈哈……传说中的包大人……
对了,刚才是谁说的。一瞧,旁边站着一位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铁牌,跨上佩刀的捕头。眉头一皱,暗叫坏事。
突然间,张宇的脑海里多出一句话:“绿色任务一,获得包大人的签名,完成任务,奖励官府路引。”
陆湘湘过来拉住下神的张宇,问及:“里面出了什么事情。”
“呃”张宇一阵错楞,那带刀捕头也是一愣,这好好的一个姑娘家跟一个乞丐搅合在一起,成何体统。
张宇头也没有回,直接道:“一个女人上吊了,包大人正在破案。”
一听包大人,明显瞧见陆湘湘眼睛一亮。张宇诧异暗叹:不会吧,难道包黑炭是她的未婚夫?哇哇,真是世态炎凉啊,好白菜全给猪拱了。
“包大人在,想必公孙策也在。”然后陆湘湘抬头确实看见一黑一白,太好认了,连忙招手:“公孙策,公孙策”
公孙策?原来是那小白脸啊。张宇暗叹,小鱼儿啊,小鱼儿啊,你就省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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