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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站爆炸的当天下午,佞臣李如他所说的已经来到了那个记者所说的玫瑰酒馆。
虽然说是这附近最好的酒馆,但是考虑到不管是之前的格林小镇还是现在所在的巴斯小镇,都是相当穷乡僻壤的地方,这里最好的玫瑰酒馆也和伦丁尼那种维多利亚核心城的酒馆没得比,整个酒馆也就是普通规模,只不过装修得还是很有格调,里面的消费比其他的酒馆稍微高了一点,因此才被称为“最好的酒馆”。
因为这次火车爆炸事件算是这段时间除了官方不让详细报道的迷雾事件之外,最大的事件了,而佞臣李又出手阔绰的直接给了几个报社一笔价值不菲的广告费,那几个报社都很给佞臣李面子的将约翰?马歇尔这个英雄好好吹嘘了一番,并都在最主要的板块报道了约翰?马歇尔在今晚会在玫瑰酒馆开派对这件事。
这也导致了除了那些真正遇难的火车站的乘客和工作人员,还来了大量巴斯小镇的镇民来凑热闹混饭吃。佞臣李倒也不在意这么多,只要愿意来,全部都招待下来。而玫瑰酒馆眼看就招待不了这么多的客人了,佞臣李也不含糊,直接掏钱将玫瑰酒馆旁边的几家商铺一并租了下来,并借用他们的桌子和椅子直接在大街上摆起了宴席。
反正对于佞臣李来说,钱反而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更何况虽然看起来这些开销很夸张,有一群人的餐饮酒水费,再加上之前给那些记者的广告费,以及给玫瑰酒馆所有服务员,厨师的小费,但是毕竟是在这种小地方,再怎么花钱也花不了多少,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实际上一共也只花了佞臣李1000金磅不到,要知道佞臣李可是直接购买了一万单位的货币,折算起来,就是一万金磅,这才消耗了不到十分之一,佞臣李根本不心疼。
“尊敬的约翰·马歇尔先生,距离您说到的开始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10分钟了,参加您的派对的人已经坐到了大街上的十米之外了,厨房的饭也已经准备好了,您也差不多该进行餐前演讲了。”
玫瑰酒馆的老板,一个一身肥肉,却打扮得如同老派绅士一样的中年男子这么说着,语气之中满是对佞臣李的尊敬。
不过有尊敬其实这也不奇怪,虽然玫瑰酒馆是小镇上最好的酒馆,但是巴斯小镇毕竟过于穷乡僻壤了。在平时,愿意来玫瑰酒馆的人都少的可怜,更别说佞臣李这种直接包下整个酒馆,还舍得花钱给小费的人了,玫瑰酒馆开店这么久,还是头一次遇到。毫不夸张的说,佞臣李这一次让玫瑰酒馆赚了差不多一整年都不一定能赚到的钱,玫瑰酒馆的老板把佞臣李当成是今天限定的再生父母一点也不为过。
“哦,已经这个时候了么,那么,开始吧。”佞臣李说着,从桌上端起一杯酒,同玫瑰酒馆的老板一同走出了出去。
面对那些来参加派对的人,走在佞臣李前面的玫瑰酒馆的老板先是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两声,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之后便开口道,“咳咳,女士们,先生们,大家都安静一下。让我们一同欢迎我们火车爆炸事件的英雄,救了无数人的慷慨绅士,约翰?马歇尔先生。”
伴随着玫瑰酒馆的老板一声介绍,在场所有人都站了起来,看向了佞臣李这边,纷纷想要目睹那个有钱的英雄的真容。
而这个时候,佞臣李也装模作样的走了上去,站在事先准备好的木台子上面,清了清嗓子,然后装模作样的说道,“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各位来参加我的派对。作为这场派对的主办方,我,约翰?马歇尔向来参加派对的各位表示感谢。”
佞臣李这么说完,像个绅士一样装模作样的向其他人鞠了一躬。
然后,在如雷鸣般的掌声之中,佞臣李继续说道,“我想,很多来到这里的人都会好奇,我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在这里花钱举办这场派对。而我举办派对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考虑到许多的朋友在刚经历的火车站爆炸之中,受到了惊吓,需要好好喝两杯,镇定一下。第二,则是为了庆贺我连续两次躲过了足以夺走我性命的危险。因此,我想要举办这样一场派对来感谢赐福于我的生命女神!!”
说到这里,佞臣李有些感谢那个还没有见过面的约翰·米歇尔。靠着他的小说。在佞臣李看来,那本小说充满了各种古板的人设,无聊的剧情,可以说完全没有半点看头。但是,也是靠着那本小说,佞臣李才能够在这个时候了解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设定,比如宗教方面,知道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信仰生命女神的。
“我这么说,各位可能并不明白,为什么我说是两次躲过了足以夺走我性命的危险。各位应该也很好奇,如果说第二次危险是火车站爆炸,第一次到底是什么。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各位,第一次正是前不久的发生在格林小镇的迷雾事件。我,约翰·米歇尔,正是那次迷雾事件的唯一辛存者!!”佞臣李说完,玫瑰酒馆里,以及外面的街上坐着的大量的来客都发出了惊呼声。
在场没有任何人怀疑佞臣李的话,这倒不是因为佞臣李说得多真实,演得多好,而是因为,在场所有人都不相信,会有人花费这么多钱就为了来这里当着这么多人讲这么一个谎言,尤其是这个人还是火车站的英雄的情况下。
而在所有人惊呼的时候,佞臣李也在注意四周人群的情况,寻找着,人群里面可能存在的神情不太对劲的人。
没有看到么,是因为正牌的约翰·米歇尔和那些邪教徒有来,还是因为我下的料不够足?既然这样都不显形的话,那我就再下一些猛料吧。
佞臣李这么想着,接着说道,“可能各位不会相信我接下来的话,但是,我还是要告诉各位,我的亲眼所见的事情。当时,我在格林小镇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听到了奇怪的敲钟的声音。当时我很困惑,因为在我居住的地方,并没有任何的教堂,但是我没有多想,依然呆在屋子里写我的稿子……”
“哦,忘记说了,我,约翰·米歇尔正是一名还没有出名的作家。当时我正在准备用去参加罗格报社举办的活动的稿子,那是一部名为《迷雾的呼唤》的小说。而正当我小说完稿的时候,那诡异的钟声突然停止,几个呼吸的时间里,足以遮蔽一切的大雾突然到来,笼罩了整个小镇。然后,我便看见了,一个穿着青灰色斗篷,脸上被奇怪的烟雾笼罩着的怪人出现在了迷雾之中,那些迷雾,都像是活了一样,此时正在远远的躲着那个怪人,像是在畏惧他一样。而正当我因为好奇心所驱使,想要走过去看看的时候,迷雾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石头门,门里是一片什么都看不见的黑暗,那黑暗,是我从未见过的,仿佛活着一样的古怪存在。”
“当时,我感觉到一丝不妙,来不及带上我的稿子扭头便走。这个时候,我看到了整个小镇上的人,都被吸入了那个门的黑暗之中。我不敢回头,在迷雾之中一路乱冲。我不知道我到底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迷雾夺走了我所能够看到的一切,而当我走累得精疲力尽,倒在迷雾之中,以为我要死掉的时候。我活了下来,我在格林小镇外围被在那里搜索的警察救助了。”
“在那之后,我原本想要去伦丁尼投靠我的一位表哥,结果又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让我感到很倒霉,同时我又觉得十分的幸运。毕竟,和格林小镇的其他人,和在火车站爆炸案受伤的其他人相比,我还能站在这里,陪着各位喝酒,这不就是一种幸运吗?所以,各位,让我们为我的幸运,干杯!”
佞臣李说着,高高举起了手里的酒杯,而在场的其他人也都高高举起了手里的酒杯对佞臣李表示祝贺。
当然,虽然都在祝贺,但是事实上在听完佞臣李的这一番奇谭之后,在场几乎所有人都不相信佞臣李的话了。毕竟,无论是那个奇怪的人,还是那个足以将整个小镇的人都吸进去的石门,听起来都过于诡异了。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只愿意将其当做身为作家的“约翰·马歇尔”的随口一谈。不过,不信归不信,大家出于对佞臣李这个给钱的举办者面子,表面上还是要装出一副相信的样子举一下酒杯的。
而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在场所有人之中,有一个人因为过于震惊,没有举起酒杯——那就是真正的约翰·马歇尔。而这一切,正被佞臣李看在眼中。
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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