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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跟万云对她姐报喜不报忧的心态是一样的。
「所以阿云,你也别怪我和你姐夫,不带阿风去广州看你们。」万雪喝着孙家宁递过来的温水,安定了一下,接着说,「今年实在也有些邪门,我看似乎到处都不太平的样子,走马行船三分险,路途人又多,谁脑门儿上也没有刻着忠奸二字。」
「阿风要是被人哄着,跟人跑了,被拐到哪里挖煤做苦力,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和爹娘他们交代。我当大姐的要是把他带出门,总得全须全尾地把人给带回来。」
「阿云,你也坐过火车,知道车上是什么情况。所以在甜甜小学毕业之前,我们是不会再带她出远门的了,就让孩子在我们眼前好好长大。」万雪小心地叹口气,「阿风现在多少有点叛逆期,我跟你姐夫想提醒他几句什么话,他总是不耐烦,有时候也顶嘴,总有话头和藉口等着我们。你是不知道,十九岁的小孩儿,很难搞。」
万云也随着万雪的语调逐渐平静下来,不敢再细想甜甜被陌生人抱走的事,顺着她姐的话往下说:「不要紧,反正现在打电话写信都很方便,咱们常寄照片,也是一样的。等有空了,我就和城哥回县里看你们。」
「哎,好,阿云,你能理解就好。」万雪看看墙上的钟,「那我不跟你讲了,等会儿你姐夫的同事们要来上班了。」
万云:「好,姐,姐夫,再见,下回再聊。」
第130章
关于借钱这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不过嘛,借钱难,难如挑水上青天,自古以来就是如此。
像是桂春生,若是在他认可圈子内的人借钱,他二话不说,要多少给多少,对方不再还钱也行,可要是出了他认可的那个圈子,那么对不起,他从不怕与人断交,一分都没有。
当借钱这件事,落到了周长城和万云小两口的身上,可真是给他们出了个大难题。
先头,葛宝生辞职后,便一心想开创自己的事业,他的目标是十年内超过姚劲成,要实现这个伟大的宏愿,那就必须从办厂开公司开始,等他兴致勃勃开始做这件事了,才发觉到其中所需要的资金有多大,把整个摊子支撑起来会遇到多少麻烦的事情。
跟旧同事吃散伙饭的时候,昌江精密的梅长发指点他,让他先找几个小厂合作,拉到单子,把单子交给厂里,然后自己从中拿自己的那份钱,现在是市场经济,人脉不可少,客户要握在自己手上,创业不是不行,只是方法要更灵活一些,姚生就是这么起家的。
周长城当时也在这桌散伙饭上,见宝生哥一脸谦虚,不停点头,像块海绵一样吸收每个人给的大大小小的建议,他心里就稍稍「咯噔」了一下,千头万绪,宝生哥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
也真是没想到,过了几日,葛宝生竟然跟那个洪金良凑到了一起。
洪金良这人,来路很复杂,说得一口本地人都听不出口音的粤语腔调,而他实际上并不是广东人,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哪里,论起来,其实是混混出身的。
十年前,改革开始,舞厅和夜总会逐渐开始流行,华侨归国投资,钱回来了,一些黄赌毒的东西在暗地里跟着回流复苏,香港三合会丶新义安丶14K这些□□势力也有北上广州掘金的,有「金」的地方,就一定有利益划分,自然,边境部队和当地公安对这些黑暗势力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可对着那些披着正当生意外衣的行当,法律不健全,就很难界定其中的黑白界线。
有光亮的地方,就会有阴影,二者相随,无法割裂。
洪金良二十来岁跑到广州来,身无分文,也没有一门技术,听说打架耍狠能挣钱,血气方刚,有两根粗手臂和面力气的他,就跑去帮忙守舞厅夜场,夜场比白天的保安要赚得多,又穷又有欲望还想出人头地的人,对钱是异常精细敏感的。
夜总会这样的地方,有正经人谈生意,也会有不正经的生意,且这种销金窟之间必定有竞争,后头容易发生斗争,有一晚,不过是对面那家舞厅的人因着几句话,洪金良就带着一同值班的人跟人干上了,被人砍了一刀,没了两根手指,当夜送到医院去,血都不再流了,两根手指作废,从此之后,有人叫他金八指。
当时那夜总会是香港人过来开的,混社会的人,肯定是为了赚钱,钱给到位了,才有人替自己卖命,而愿意给他卖命的兄弟,他都仗义大方。对面那家舞厅的老板,在香港就是他的死对头,到了广州也是仇人。他听说洪金良为维护夜总会的自尊而被砍了手指,便在大庭广众之下赏了这勇猛的小弟一万块钱。
八零初的一万块钱,那是多了不起的钱啊!
跟对了大哥有钱拿,这下可把底下的小弟激励得嗷嗷叫,恨不得今晚再来一□□剁手指,用两根手指换一万奖金。
可洪金良不是那种坏得彻底的人,他到广州只是想混口饭吃,从根子上来讲,他还是听着「从重!从快!」和「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这种严打口号成长的,骨子里对公安执法这件事有着天然的敬畏和恐惧,这夜总会又不是什么正经的夜总会,成日进出一些不清不楚的男男女女,加上灯红酒绿的装饰,其实公安每个月都要来抽查,他也害怕。
所以拿了老大的那一万块钱之后,洪金良散了两百百块请人喝酒吃饭,营造出一种自己有钱没地方花的气氛,大家都觉得他是冤大头,是草莽,是铁了心要跟这个开夜总会的老板干到底了,结果到了某一夜,他偷了一箱洋酒,人就消失在广州了,随着他不见的还有那九千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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