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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这是哪位神仙大能立下的规矩(第1页)

对于这场肉搏战的失败,阮齐破防了。

“两千人!咱们人数明显比他们多!居然打不过他们!那是肉搏!是肉搏!人多打人少!居然打不过!混蛋!一群混蛋!一天到晚就知道吃饭!除了吃饭你们还会干什么?!”

阮齐把溃退回来的七个军官一顿臭骂,当场解除他们的职位,赶去做大头兵,然后继续组织人马准备再战。

而山丘之上,战胜的兰芳军也并不轻松。

聂方良整顿军队,发现一段时间的作战之后,兰芳军已经战死了八十一人,还有三十多人受到重创,已经失去了继续战斗的能力,战斗减员十分之一还要多,这不是什么好现象。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枪支故障率也会不断提升,虽然士兵们都掌握了临时整修枪支的技术,但是有些损坏不是能简单修好的,需要更专业的设备。

如果赵学宁不能及时赶来的话,那么情况会很糟糕。

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如果只有他们这一千人的部队,聂方良敢肯定,他绝对能顺利突围,这支西山军无论如何都留不下他,但是他们不能离开,否则这八千多华人难民就是砧板上的肉。

赵学宁交给他的任务是拯救同胞,这是兰芳军队此战的使命。

当年军队集训的时候,赵学宁曾对他们说过,为什么以前的军人为百姓所不齿,以至于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就是因为当时的军人很堕落,没有使命感和荣誉感。

当时的军队都只是权贵高官豢养的爪牙,所为的只是保障权贵和高官的利益,从来没有保护过老百姓,老百姓能喜欢他们吗?谁愿意把自家好男儿送去当爪牙?

但是我们兰芳军人不一样,我们兰芳军人的最高使命就是保护兰芳共和国和兰芳国民,我们兰芳军队是兰芳国民自己的军队,都是自己人。

而且,军人要有使命感和荣誉感,危难之际挺身而出,保护国民于水火之中,这才是真正的军人,这才是能受到拥护和尊敬的军人。

最初,聂方良浑浑噩噩,对于赵学宁所说的这一切不太在意。

但是之后数年的实际经历让聂方良发生了改观,以至于他深深的认同了这一点,成为了一个有着强烈荣誉感和使命感的军人,他决不能容忍自己失去使命和荣誉。

尤其是现在,他正在保护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免遭屠戮,这是无比正义和高尚的行动,于是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去,绝不退缩。

军队休整期间,被保护着的当地华人难民们感慨万千。

这年头,大家讲究一个乡土情,没有广泛的民族意识,基本上只把乡里乡亲的当作自己人,其他地方的稍微远一点的,别说自己人了,不为了土地水源打起来就算不错了。

广东和福建从清中前期人口大增长开始,人地矛盾就不断加深,这也是大量广东福建人渡海至南洋谋生的内因之一,由此引发的农民对土地和水源的争夺也是这個时代的一大特色,乡村械斗这种事情屡禁不止。

所以可能明明是老乡,但彼此之间因为出身不同村落、宗族,所以彼此之间便有着深仇大恨,老乡见老乡,不互相捅一刀就算不错了,遇到危险还出手相助?

想得美哟。

所以,让他们感到十分惊奇的是,除了大家伙儿自己组织的自己的自卫武装,他们从未见过一支愿意保护老百姓、把老百姓护在身后、自己往前冲的军队。

自己人保护自己人那是理所当然的,一点也不奇怪。

但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外人舍生忘死的保护他们,就实在让人有些想不通了。

其实一开始,这些华人难民们对这支来历不明的军队也是很担心的,兰芳他们都听说过,但是大家非亲非故,你突然冒出来救我们,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是不是要把我们骗出来杀掉?

还是要把我们卖到什么地方去?

也就是出海的这些华人多是广东、福建两地人,听到熟悉的家乡话,再加上大家伙儿已经没什么东西吃了,继续缩在这里只能饿死,这才横了一条心跟着一起走。

穿成年代文女主的知青小姨  陛下,小公主她又调皮了  规则怪谈:我觉醒了恋爱脑天赋  四合院:何雨柱从军,单手压AK  灵魂照相馆  乘鸾  前夫别追了,我的兽夫们个个貌美如花  春风三度  盗墓之我的未婚妻是黄烟烟  让你进化,你化身成了金角巨兽?  八零蜜婚:玄学肥妻大翻身  听说童养夫他领兵叛变了  重生八零,不做贤妻良母爽爆了  我在唐朝做纨绔  香野村医:我用灵气种田很正常吧  万人嫌被读心后,豪门全员傻眼了  深港渐明  他偏执温宠  无限恐怖之最强中州队  红烛为谁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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