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走出地铁站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快要有些昏暗。
大概是由于走尸出没的原因,原本繁华喧闹的大街上此刻一个人都没有,空荡寂寥得吓人。隐隐约约之间仿佛听见了警车鸣笛的声音,以及救护车的声响。
就好像流星坠落了一般,天空中几道光束明晃晃地从天而降。我几乎还没来得及看见来人究竟长什么样子,便看见他们马不停蹄地快速冲向了地铁站内。
「等等……已经……」
「女士,这里很危险,请你马上撤离!这里马上就会进行一场战斗,会误伤到你的!」赶来的警察们表情严肃地冲我开口,并且快速地拉起了警戒线,将现场给隔离了起来。
「你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你受伤了吗?」有人忽然问了我一句。
我这才反应过来,此刻身上好几处地方竟都已经被鲜血所浸染透了。
——大概是在现场的时候离走尸的位置隔得太近,鲜血顺着台阶流下来所沾上的吧。
「我没事。」我摇了摇头:「这不是我的血。对了,你们快进去看看吧,里面一千来号人好像全部被打晕了,看起来挺吓人的……」
「没事就赶紧回家吧。」那警察再次厉声打断了我的话:「算你走运,遇到变异走尸居然还能活着出来。政府已经下了S级警戒信号了,这次的怪物比以往见过的还要凶猛得多,全市的超能力者都接到了消息过来支援作战,普通人最好能走多远离多远!」
额……
随后,仿佛是为了响应他的话一般,天空之中再次刷啦啦地落下了几颗流星,这一次,我似乎看见了几个熟悉的面孔。
「好的,我马上就走。」我麻溜又利索地点了点头:「加油啊,超能力者们,这么恐怖的怪物都被打死了,你们可真棒!」
——
后来我无数次地回忆起那个夜晚,也曾设想过许多别的可能。
不过毫无疑问的,最后都会得到一个相同的答案。
那就是我不该对徐诺说出那句鼓励的话。
总之现如今想起来就是后悔,真的。
第14章14
总之,当时的我并未觉得有哪里不对。
但是却成功吸引了徐诺的注意力。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郝靓女士?」凉嗖嗖的夜风中,他忽的转过头来,琥珀色的双眸瞄准了我。随后眉头微微上扬,看似不经意地整理了一下被风刮乱的衣角,慢条斯理地开口:「能不能展开讲一讲,打死了怪兽是什么意思?」
当然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这并不难理解。
我正准备耐着性子再次开口,很快一大队人马却又急冲冲地从地铁口中冲了出来,惊慌失措地替我将刚才看到的画面重新复述了一遍。
末世第二十年 娇软男O[女A男O] 脸盲少女撩翻车了 穿书后我变成猫了 被神祝福的缪金卡 甜蜜路径[星际ABO] 戏帝卿[女尊] 招惹 全星际都是我美食粉 穿越abo世界,我成万人迷了 橘子糖,酸甜,像你 文盲领主和带崽元帅[星际] 白莲花在末世 始乱终弃了恋综男主后 末世红包群[重生] 和未婚夫双向真香 和年代文大佬闪婚养娃日常 买来的禁欲夫君是太子 论科技女尊的可行性 小哑巴故意被读心声后杀疯了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和京圈太子爷隐婚三年,苏芷怡查出怀孕时,老公却跟白月光上了热搜。都说顾家掌权人顾淮安清冷禁欲手段狠辣,只有苏芷怡清楚,这个男人私底下就是个疯子宴会角落里,顾淮安把人摁在墙上。顾太太,捉奸这种事,大可不必御驾亲征。证据在手,离婚才能分多点钱不离婚,我的钱都是你的。离婚,你只能得一半,吃亏的买卖,我们回家再算算账没算明白,她藏起孕肚,签字离婚卷铺盖跑了。再见面,她是高不可攀的苏家千金,温柔体贴全是假象。看着一群男人追在前妻身后跑,顾淮安坐不住了,彻底撕开伪装。老婆,你不是说要抱京圈最粗的金大腿吗他把脚往她面前一搁,回到我身边,腿给你抱,枕边风给你吹...
关于一吻定情冷少的傲娇妻柳家大小姐柳倾颜,商业奇才,却因一次意外与李家二少爷李逸尘结下梁子。李逸尘,看似逗比,实则腹黑,对柳倾颜展开了一系列的报复。然而,在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发现彼此的真心,最终携手战胜困难,收获幸福。...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关于被战神宠成宝的小王妃是玄学大佬传闻大景战神王爷晏玄翊身负七杀,煞气缠身,恐活不过而立之年。国师批命,他须娶天命贵女苍妍玲,才能破除命中死劫,化解七杀。大婚当日,嫁入王府的却是被拴在家畜棚子里与家畜一起养,又疯又傻,还克死全家的煞星苍云烟。七杀碰上煞星,都以为翊王夫妇不出几日就会命丧黄泉。殊不知一场替嫁,小可怜苍云烟豆芽菜身体里的神魂,成了意外魂穿至此,来自现代硕博连读考古系学霸云烟。她不仅拥有自带小世界的神秘珠子,还掌握捉鬼斗邪的高深玄术,懂得极为厉害的修炼之法。翊王把她当闺女养,去哪都带着她。想不到她扮猪吃虎,以自身高超的玄术,帮着翊王解决身边各种诡异事件,抽丝剥茧地弄清楚自己与翊王的命数真相。捉鬼斗邪,斩妖除魔,破除七杀,携手扭转命运。...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