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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诺亚番外 羽归上(第1页)

诺亚第一次见到宋观,是在一个雨天。

那一日绵密的雨水自天明开始便一直落个不停,直至夜色笼罩天地,都未曾有过片刻止息。他从主城来到这个偏远的庄园,马车里虽然有取暖的物件,但依旧冷。这不是个什么令人愉快的旅程,尤其是在快要接近庄园的时候。有一段道路塌陷了一半,车马不能通过,于是他们只能下车徒步而行。

好在剩下的路程也不长,落雨此时已见小,他身上湿了一重,其实比起布料沾水后粘在身上的难受触感,诺亚更受不了的是那侵骨冷意。

来投奔这个“姨母”是因为母亲临死前所说的话,他当时也没有别的打算了,便带着一探究竟的心思过来。等真的见到了人,又在“姨母”的府邸里住了一段时间,见所未见的泼天富贵乍然入他眼,诺亚不动声色地被吓了一跳。然而吓一跳归吓一跳,若要说由此生出什么多余*,他却是真的半点都没有。甚至待得久了,他对这样的生活还生出点厌烦情绪来。于是他向“姨母”辞别,寻的理由是想念家里的白桦林,他说自己想要回去再也不会出来了。

只是“姨母”不肯放他走,着人盯他盯得很死,他便是想要偷偷溜走来个不告而别,都寻不到机会。他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当年的李代桃僵之事,这位“姨母”到底还是觉得到手的东西都是“窃”来的名不正言不顺,而他的出现就是陈年旧事残留下来的一根刺。或许对方长年以来就一直提心吊胆,如今在见到他之后,这份提心吊胆更是被提至了最高处——她当然会怕,她怕一切崩盘,她怕一切倾塌,她怕等来的是多年苦心成了空梦一场。

其实大可不必这样。

诺亚看着“姨母”,还有“姨母”眼中小心安置的戒备神色,他忽然就想起母亲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候的模样了。那是眼里盛着一点微光的样子,他不晓得这是不是因为当时屋内光线缘故,但那时母亲眼眸中的光使得她整个人都显得亮堂了一些,就像是蒙尘多年的珍珠,终于被擦去那层灰。

跟着父亲私奔的母亲,会有那么一刻觉得后悔过吗?诺亚看着母亲的脸,岁月对美人总是残忍的,当初越是美丽的人,老起来就越让人觉得于心不忍。这是一张还没有上了年纪的脸,然而因为风吹日晒,所以显得老相了。但不管容颜如何,他母亲身上经年累月的是始终带着一种少女俏皮气息,违和得那么自然,好像永远不会老一样。奇事。诺亚如此在心中想着,便又继续观察他的母亲去了。他以前几乎没有好好看过自己的父母,诺亚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下面前将死的女人,就像是在研究路边一块显眼的石头一样。其实他也是想好好观察一下父亲的,至少在这死别之际,但他父亲被马贼砍得血肉模糊,他看了两眼,就不想再勉强自己去看第二眼了。

诺亚和自己的父母一直以来都不怎么亲近,年轻的小夫妻自己都还是半大不小的样子,不会养小孩,所以诺亚基本是自生自灭地长大的。长大对诺亚来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经常白天忘记喂他的,他半夜饿到哭,小夫妻就把他挪到偏屋免得他哭声吵人,是以他哭得喉咙出血也不会有人理他,所以他到后来就老实了,哪怕饿到想啃手指他也不会哭。

别哭,哭也没有用,这是他在世间学会的第一堂课。

就是这样,诺亚险险地长大。后来他会走会跑了还不太会说话,那年饥荒,两个小夫妻收留了几个饿得半死的野孩子,他们草率地收留那些孩子就像普通人家收留流浪的野猫野狗一样。流浪的动物总是凶性很重的,因为在外要活着就必须抢食,抢不食就活不下去了,要抢食就必须得凶悍点。这一点无论说的是猫是狗还是人,都是如此。当天晚上那几个脏兮兮的野孩子洗完澡之后,睡在诺亚的床上。睡到半夜诺亚是被冻醒的,他发现自己被抢了被子,迟疑了很久,他伸手拽了两下,想扯一点被角至少能盖到自己的肚子上,结果被一个野孩子踹了一脚,直接滚下了床。

第二天见到父母,他额头上印着一个鲜明乌青印子,可他的父母却是半点都没有注意到的样子。那些个原本目光还有点躲闪的野孩子顿时松了一口气,然后他们在一家子热闹气氛的间隙里,扭头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这样的眼神其实并不是少见的,野猫来人家里偷鱼时,它们看人便也就是这样的表情。

从此之后就是无止境的欺负了。一开始是小心翼翼的试探,还不敢太过分,后来见诺亚不会说话,父母也是个不管的,那群野孩子就肆无忌惮起来。诺亚经常吃不饱被抢了吃的,其实他们家不缺食物,每个人都该是能吃饱的,但那些泥里滚过的小孩儿有着已然成型的仇富心理,将曾经羡慕的对象一脚踩进泥里的感觉实在太令人愉快了,对他们来说,这愉悦比吃饱的感觉令人兴奋得多。在大人看不到的角落里,他们不给诺亚饭吃,小孩子坏起来有一种与生俱来不需要人教导的恶毒。几个野孩子笑嘻嘻地将诺亚围在角落里,高举着面包:“你跪下来学狗叫我们就给你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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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很晚才会说话,“爸爸”“妈妈”这样的词汇他还不会说,他就先学会了汪汪的狗叫。他没觉得羞耻,因为没人告诉他这件羞耻的事情。但他的确不喜欢被这样对待,因为敏锐地从对方的身上感到了一种无可言状的恶意。而除了狗叫之外,诺亚正真意义上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是“小杂种”,那些野孩子经常会这样叫他,小杂种,小杂种,明明这是他的家,他的爸爸妈妈,他却被这些收养的野孩子叫小杂种。

他就这样懵懵懂懂地被人欺负着,后来有一天,诺亚在屋后的那片白桦林里捡到一只小白蛇。没牙的小蛇,鳞片苍白细腻,像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他很少像那样喜欢某一件东西,多数时候,他都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的。他欢喜地抱着那只小白蛇回到家,翻出一个小盒子将那小白蛇装好了。

他还不知道小白蛇要吃什么才能长大,未来的构想都是模模糊糊的。因为心里装着事,所以这一日那些野孩子的刁难他也没放心上,夜里翻来覆去没睡好,第二天起来就迟了。他顶着正午的阳光走出房门,发现那群野孩子在院子里嘻嘻哈哈地煮汤吃,为首的那个看到他,破天荒地竟对他笑了一下之后朝他招招手,然后给他盛了一碗。

诺亚吃了一惊,端着碗,他像是有所预感的,并没有如对方所愿的那样先喝汤,而是拿起勺子搅了搅汤料。一段白蛇细细的身躯浮了上来,鳞片是没有去掉的,那样完完整整的一段。

旁边的一个野孩子突然开口:“这条蛇太小了,肉就那么一丁点儿,还不够大家分呢。”

诺亚红着眼抬头:“谁做的?”

“啊,你看他眼睛红了,肯定是要哭了。”

“生气了生气了,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

……

伴着低笑的窃窃私语声过后,一个野孩子越众而出,脸上有一点得意,他说:“是我做的,怎么,你要给你的小宠物报仇吗?”

没有人觉得诺亚会真的做出报复举动来。一天没有动静,两天没有动静,就在大家快要把小白蛇的事情给忘了的时候,偏偏出了一件事,那个曾经得意地反问诺亚说“你要给你的小宠物报仇吗”的野孩子,摔进井里淹死了。

这淹死本身或许可能是个意外,但第二天大家又怎么会在早上醒来的时候,在各自枕头上捡到一根煮熟的手指头?

那手指的指节粗大,但还是少年人的手指,而且煮烂了也依旧能看出皮肤有一些黑。如果和手指的主人比较熟悉的话,想必是会对这些手指感觉更熟悉亲切点的吧。这是那个淹死野孩子的手指。有一点黑的皮肤,是这个野孩子身上相当特别的一个特征。附近方圆十里,就再找不出跟这野孩子一样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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