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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诗仙李太白(第1页)

说到唐朝诗词,大家一定会想到李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唐朝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被后人誉为诗仙。“仙”这个字完美得概括了李白的诗文风格,李白的诗歌完全打破了当时固有的诗词特点,他的诗歌就如同谪仙人一样,逍遥自在,大气磅礴又极具风骨。是浪漫主义诗词的代表人物。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当时国力空前强大,人民安居乐业,李白一生追求逍遥,性格非常豪迈,特别好饮酒,无酒不欢,他的很多经典诗词都是饮酒后所做,也有很多描写酒的经典诗歌。其中以这首《将进酒》最为经典,主要就是写李白与友人饮酒作乐,醉酒朦胧之间写出的劝酒诗,全诗大气磅礴,可以说是从古至今最为豪迈经典的劝酒诗了。

黄大福甜蜜的陷入深深地回忆当中。笑的还挺洒脱的,也不管自己嘴边儿还流着哈喇子,真是让人觉得恶心。不过,黄大福那颗金黄色的大板牙,却不得不让人感觉这人真是阔绰,没有什么人比他更加的有钱了。

就像现代人穿名牌赶时髦一样。这个时空的黄大福确实配得上这种时尚气息。

“诶,黄大哥你在这里呢?害得我白白跑了十几条街才在这儿找到你呀!可把我累坏了。”说话的是一位身穿米黄色长褂子,留着一撮白胡子头发梳的那叫一个高。足足把圆形的帽子都撑的老高;快要挂不住了。

已经很明显是一个生意人打扮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的也是明贵绸子,拖着他那丰腴的身形。头发却是赤红色,这已经完全超乎了这个时代的潮流。

“哟,这不是吴庄林老板吗?那阵风儿把你给吹来了。”黄大福认识这位来人,他是黄大福的合作伙伴儿,也是一位无恶不作的奸商,平日里没少找百姓的麻烦,为了赚钱杀人放火那是惯用。

真是什么年代,竟然全都越富有就越是坑人的奸商。穷人根本没有伸张的地方,这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啊?

“呸,真是丢咱们南城的脸。真是奸商全都聚集在一块儿,不知道又打什么坏主意了。”这是一位挑着担子,想要到邻镇卖个好价钱男人。

“林老板?问你话呢?你怎么不说。”黄大福着急的把手掌在林老板眼前一晃。

林老板开口道:“别提了,老哥你是不知道,也不知道是哪来的一个生意人把我的生意全搅和了。我正为这事郁闷呢。”

“竟有这事?”

“这年头生意难做啊。”林老板感慨道。

“你也别急,生意场上总有不如意的时候。”

“你可别在挖苦我了,我正准备叫上以前的生意伙伴一起把生意找回来呢。”林老板道。

“原来是这样,我现在寄人篱下早已不是当年黄老板。”

“哼,你这才哪跟哪,老子被活脱脱给拉来当伙计了也没见我吭一声啊?”黄大福内心怨恨起来,这点儿鸡毛蒜皮也来找他。

“那谁有这么大的本事竟然能抢的了你林老板的生意?”

“听说那人叫什么沈万三。”林老板淡淡的说出搅和他的生意的那人的名字。

“啥?你再说一遍?”黄大福气的跳起来,再次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那人的姓名。

“沈万三。”林老板坐在长凳上抬头看着黄大福那狗急跳墙的荒唐模样不以为然的说。

“你咋千不该万不该惹了他,赶紧的赶紧去给人赔礼道歉去。”黄大福非常了解林老板为人肯定是他无事生非,得罪了人家自己又拧不过人才会到处求人。

“老哥,你说啥子,要我林老三给人赔礼道歉不可能,除非我死了。”说完走了,临走之际还留下一句话,“我本以为黄大福你人不错,没想到也是贪图名利,胆小怕事之徒算我看错你啦。今后,生意场上别让我遇到你,否则,我定让你付出代价。”说完走出了店铺。

林老板走后,黄大福左右思虑,“沈万三那是和皇上拜过把子的岂是你能得罪?别怎的死的都不知道?”他还在为之前林老板那句让自己付出代价的话耿耿于怀。

“等你被皇上株连九族你就知道,我那是在救你了。”

姬清卧房。

姬清坐在床榻上,紧紧闭着双目。脸上露出极为难看之色,青筋暴起;泪水痛的滚热。汗水已经打湿了床铺。

突然,睁开双眼呕吐了一口鲜血,还没好转又是一连三口鲜血狂吐出去。姬清金色瞳孔已经有了些血丝。

“可恶,没想到这金矿反噬的这么厉害,来的让人猝不及防。”姬清说出一句回忆起了之前在回城发生的事。

原来,在姬清躺在金矿小岛上被金矿趁虚而入进入骨髓,才令她发生这一系列变化。起初,姬清也没及时发现,没想到自己被这股力量差点撕碎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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