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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妻女也被掳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远近闻名,听说是要被送给湖广高管,但在路上的时候,那群送人的贼崽子没?忍住,一行七八个人,轮流把他妻子给欺负了,他妻子受不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迹。」

「至于?他的女儿,才八岁,本说是给那乡绅晚年得来的儿子做童养媳的,可孙三找过去?的时候,听人说,那五十多岁的老乡绅早就把他女儿给欺负了,才八岁,小娃娃一样的年纪。」

「孙三气不过,一路上告无门,折腾的两三年,家底没?了,欠了一屁股债,那债主也是乡绅找来的,利滚利,早就是个天数了。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儿,」金瑶看着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来她是惋惜还是嘲笑,「他趁着乡绅六十岁大寿,扮成帮忙的伙计混进了乡绅家里,用一块碎瓷片,割伤了乡绅的眼睛,」金瑶摇摇头?,「你瞧瞧,到底是读书人出身的,报仇都不知?道切中厉害,要我说,如果真要这么鲁莽地挥刀子,好歹也往脖颈上捅,只要能捅进去?,半条命肯定没?了。」

金瑶不仅嘴上说,手上还在比划,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孙三捅上两刀。

「可怜人。」宋戈听了忽觉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怜人。」金瑶话锋一转,「他经?历的确可怜,可他被乡绅抓住后?,被强行剜去?了眼睛,浑身被涂上了浆糊包上粽叶被裹成了粽子一样,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后?又?被直接抛尸在汨罗江里,鱼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鱼的水鬼,这些?年来,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贵,他下手,可从来不管你的钱财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还是如乡绅那般靠养着打手抢来的,姜多寿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却屡屡还手,你还说他是可怜人吗?」

宋戈心情有些?复杂,他只问:「可那乡绅做出这种恶心下作的事,真就没?人能管?」

「山高皇帝远。湖广还算交通便利,你想想当年云贵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权,时的典史,清朝时的知?县,凡五品往下,你瞧见他们有什么话语权了?」

宋戈搓手:「那么早的事儿,我也瞧不见啊。」

金瑶木楞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自己?和宋戈的年龄差着实差得有点大,她抿抿嘴,才继续说:「当然,这事也不是绝对,总归也有能说得上话的,可能只是我看见的瞧见的是那样,我也不能以?偏概全?,话说回来,当年孙三的确遭遇不公,时代所困,形势所逼,人如草芥,孙三读了几十年的书以?为明白了不少道理,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被人玩弄的砂砾,的确可怜,还有他的妻女,更是可怜,上天赐了她们一副好样貌,却没?给她们好出身,」金瑶叹了口气,「更令人难受的是,这世上不止一个孙三,也不止一个因美貌反被人欺凌的女人。」

「那珠子呢?」宋戈又?问,「你百年前和他换珠子是怎么回事?」

「他死的时候没?了眼睛,成了妖怪自然也无法视物,那时候我还在长白,是姜多寿前来拜会?隔壁万灵洞的小胡,顺道提过一句,说最近遇到个刺头?,」金瑶忽而昂昂头?,「你也知?道,长白在我的管辖下,太平昌盛,无人敢生事,越是平静的日子就越是无聊,遇到这样的八卦,我不得去?听一耳朵?」

宋戈听了,点点头?,金瑶这种逮着机会?就夸自己?的性子怕是老早就养成了。

「当时姜多寿说得不多,只说那孙三化成水鬼后?一直在汨罗江上等?着乡绅一家人过江,哪晓得那乡绅在他死后?没?多久就买了个官做,早早地就来了长沙,孙三道法浅,还出不了汨罗江,只能一直窝着,没?事儿就爱拉过江的人入水,姜多寿为了救人,已经?连续带着手下几路走马仙蹲了一个月了,疲乏得很,来长白之前,刚和孙三斗了一架,那孙三被他打得没?了元气,短时间内没?办法作乱,他才敢过来。」

「他当时又?感叹了一句,说这也是造化弄人,孙三读书时一直没?读出个名堂,怎么这成了水鬼,反倒是长出了三片硬鳞,这是多少走修仙路子的走马仙都求不来的,当时我听了,就心动了。」金瑶一说起以?前在长白的事儿,眉眼都不自觉地弯了起来,「我有个小侄女,遇水就怕,可她外婆又?总是逼着她学,前一阵刚来我座下哭过一场,哎哟喂,把我给心疼得欸,可人家的家事儿我不好专断,便想着用手里两颗玄珠换他那三片硬鳞,有了硬鳞,寻常人都可以?在水下呼吸,我那小侄女入了水,那更是如鱼得水了,况且孙三已经?走上了邪路,也修不了仙,三片硬鳞他拿着也没?多大用处,可我手里的玄珠,对他来说用处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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