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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杀人案件中,不管是提前策划还是激情杀人,如何杀人往往并不是最重要的过程。
重要的过程是杀完人之后如何处理尸体。
如果能够进行彻底的毁尸灭迹,人都不存在了,自然就不存在追究如何杀人的这个前置问题。
土里埋水里藏火里烧,凶手处理尸体的结果是否到位,往往成为一件凶杀案最难侦破的点。
陆川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学到过这样的案例。
二十年前,某个凶杀案,凶手是丈夫死者是妻子。
凶手将自己的妻子杀死之后进行了支解,然后在出现了自己家的灶坑里对尸体进行了焚烧。
凶手肢解尸体的地点位于门前的小溪,,为了防止别人发现凶手就晚上进行行动。
一次只弄一点。
然后在做饭的时候,把尸体焚烧掉。
这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尸体处理完毕。
但是一直没有报告失踪。
发现问题的是死者父母。
死者的父母距离死者的家并不远,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平常情况下大概两三个月就要回娘家一趟。
因为死者被杀之后,半年都没有回娘家,她的父母就过来找她。
这才发现人失踪了。
理所当然的妻子的丈夫成了重要嫌疑人,但是在后续侦查过程当中碰到了非常难的一点就是凶手承认了自己杀人。
可是证据没有了。
凶手当时是用窒息的方法掐死了自己的妻子,从这一点来说,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凶器。
肢解尸体的斧子,对方在村子附近小铁厂打零工的时候,把斧子扔进了铁水里,化了。
办案刑警在凶手家的灶坑里面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时间过去的太长,凶手每一天早晨都要掏灰。
即便有人体组织灰烬残留也都没有了。
而且凶手掏完坑灰之后,没有扔到特定的地方,直接扔到门前的小溪里边,顺着水流就冲走了。
这样一来这个案子就特别奇特。
死者虽然失踪了,但不能够完全确定,就是被杀了,因为尸体没有。
死亡过着,最来凶手已经交代了,但是休息也没找到。
可以说被害人被杀之后,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这种情况下属于证据链完全不能够衔接和闭环。
所以即便凶手承认了自己是杀人,而且描述了杀人过程,但是在审判环节还是无法判处对方有罪。
毕竟谁也无法确定,凶手所说的话就是真话。
这个案子虽然没有让被害人的尸体存留的痕迹彻底消失,但是凶手使用真空袋子包装尸体,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这一种尸体的处理方式并不在于是否能够发现尸体,而在于在处理尸体的过程当中不留痕迹,或者是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尸体本身并没有提供更多的线索。
王刚他们这边做的工作也比较细致,现在能够调查的都已经查完了。
关键是看死者右臂里的钢板,是不是能找到一些身份线索。
理论上来讲,一个人在社会当中生活是不可能独立于这个社会的,他一定会更深周围的环境,或者是人产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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