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你们的规矩可真多……”钟金一边说着,一边学沈默的样子,甩着胳膊走道。
“对了,我还忘了,你是女子。你们走路时却不可摇摆两臂,而应当拢手下垂。”在这女子面前,沈默表现出惊人的耐心,比对自己的闺女还耐心。
“这个样子吗?”钟金学得倒有模有样,顿时娴静了许多。
“对。如果是跟随长者,应低头逊顺,切不可仰头张望。”沈默微笑着站起身来。
“好麻烦呀。”钟金有些受不了。
“习惯成自然嘛。”沈默笑着指指餐桌道:“坐下吃饭吧。”
“你们这种鞋我穿不惯。”钟金站在榻上抬起脚,便从淡粉色的罗裙下,露出一只绣花鞋来。北地的女子大都不缠足,尤其这榆林边关更是如此,否则还不一定有合适她穿的鞋呢。
“这是丝鞋,更轻软。”沈默摇摇头,苦笑道。
“走路都不会了。”钟金便走下榻来,学着汉人仕女的样子,虽不是步步金莲,却也摇曳多姿,看她认真陶醉的样子,沈默不由暗暗松了口气……他让人准备这些衣服给钟金并非出于猎艳,而是想用汉服的美好,笼住这颗草原明珠的心。因为他的历史知识虽然不多,但对那位史上鼎鼎大名的三娘子,却是有些印象的……当他见到这个令人惊艳的少女时,先是觉着眼熟,又感觉似乎听说过她的名字——钟金别吉乌纳楚,但他不记得这辈子曾见过这个名儿,所以只能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只是回想念书时学过的古代史,似乎也没有这个名字。不过无论如何,一个在五百年后还能被人提起的女人,绝对是不一般的风云人物。
虽然暂时没想出个端倪,但出于一个政客的投资本能,让他对这少女保持了极大的善意和耐姓,甚至连她非分的要求都肯答应,连她的冒犯都不生气,就是为了一点点改善她对自己的不良印象。
付出一点小恩小惠,牺牲一点所谓的面子,能多个朋友,且少个敌人,这买卖是很划算的。
与此同时,他命人加紧调查这女子的一切,只要与她有关系的情报,就统统送到自己面前。如果是调查一个大人物,用这法子是自讨苦吃,但这时的钟金显然还涉世未深,背景单纯……在沈默看来,就算事无巨细的搜集,关于她的情报也不会有多少的。
但这次,算无遗策的沈阁老失算了,这女子虽然还不到二十岁,草原上却有太多关于她的故事。遵照指令,军情司将这些搜集到的情报,汇总到他的桌上,让沈默看得眼花缭乱:
原来这少女在草原上如此出名,她才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为两大部落的首领追求,为了抱得美人归,两个部落还约定要真刀真枪的干一仗。但结果钟金离家出走,直接跑进了汉地,对决自然无疾而终,后来还是俺答动用了白莲教的力量,才把她秘密找回来。
看了看事情发生的时间,沈默默想片刻,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觉着她眼熟,原来她就是当年从宣府返回京城时,那个叫野儿的小乞丐啊……不过也难怪认不出来,女大十八变,她又把脸抹得赛张飞,穿得也是破破烂烂。你非要明珠暗投,焉能怪我有眼无珠?
沈默把钟金的资料,当成是公务之余的消遣,断断续续用了几天看完。知道了她是俺答汗的外孙女;是白莲教主萧芹的女徒弟;是无数草原男子,愿为她随时牺牲的草原明珠;是在济农城将破时,身先士卒,鼓舞士气的女英雄;是俺答汗的宝贝孙子,大成台吉把汉那吉的梦中情人,据说两人已经有婚约,而且俺答已经发话,下个月就要派人迎娶这个孙媳妇……在这个年代,堂兄妹表兄妹结婚是很正常的,就连汉地也是如此,自然无需诧异。
“俺答的孙媳妇……”沈默把钟金的这些关系画在一张纸上,反复的推敲。在这个妇女地位低下的年代,女子想要出人头地,只能依靠自己的男人。所以如果钟金真那么成功的话,那一定是嫁给了一个地位很高的男人。而在这张纸上,地位最高的自然是俺答了……虽然把汉那吉作为俺答的孙子,有可能继承其地位,但沈默不认为这个没爹没娘的小年青,能敌得过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叔叔大伯。何况他连长子长孙都不是,所以除非他那些叔叔大爷都挂了,否则没有上位的可能。
因此沈默不相信钟金是靠着把汉那吉成功的,如果说这女子将来真会成就一番功业,那么他还是把答案压在俺答身上……虽然俺答是钟金的外公兼叔爷,但这个年代的蒙古人不讲三纲五常,只要不是亲生的,都没有什么障碍。
会不会真是这样呢?想来想去,沈默终于借着这个假设,想到了自己在何时听过这个名字了。那是一部拍得很烂的电视剧,名字已经记不太清,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女主角的,名叫钟金哈屯……哈屯,是夫人的意思,‘别吉’嫁了人,自然就升格了。
只是在那部戏里,估计为了为尊者讳,压根没提钟金是俺答外孙女这茬,也没说钟金和把汉那吉婚约的事儿,所以沈默直到现在才对上号。
既然知道这是个重要人物,自然要特殊对待了。不过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现在大明发动了复套之战,攻陷了济农城,钟金对汉人的感官,肯定差到极点了。观其言行举止,怎么看都不像能维护蒙汉和平的样子,所以得先消除她对汉人的恶感,然后才能徐徐图之,培养感情。
当然国之大事绝非儿戏,沈默不可能以一部胡编乱造的电视剧为指导,就把汉蒙和平的重任,寄托在一个女子身上,那非把自个坑死不行。他只能根据自己的推测,下几步无伤大雅的闲棋,如果到时候真有收获,自己当然赚到了,如果没成功,就当是枯燥军旅生涯中的小调剂吧。
接下来几天,钟金便住在督师府里,等待沈默交代完公事好出发。沈默本以为,她是个闲不住的姓子,所以特意叮嘱侍卫,如果钟金别吉想出去,只管放行,保护好她的安全就是。
但让他想不到的是,钟金竟然只出去一次,然后从街上的书店里,买了足足一箱子的书回来,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门心思阅读起来。一次吃饭,沈默问她买这么多书干什么?
钟金给出的理由是,省得连你们说话都听不懂,显得自己很白痴。
沈默知道定不是这样的原因,让人把钟金所购的书单拿来看看,倒很简单,只有八个字——《资治通鉴》和《二十一史》。
猛卒 明天下 民国谍影 家父汉高祖 世子很凶 万族之劫 明末称雄 超级人生陈平江婉全文免费阅读 如意小郎君 顶级神豪 我真没想重生啊 不良之谁与争锋 秦吏 重生南非当警察 豪婿 最佳女婿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绍宋 明朝败家子 天降巨富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当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来袭,陆为民该如何重掌这人生际遇?从毕业分配失意到自信人生的崛起,诡谲起伏的人生,沉浮跌宕的官场,一步一个脚印,抓住每一个机会,大道无形,行者无疆,漫漫官道,唯有胸怀天地,志存高远,方能直抵彼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官道无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
关于曹操我为女儿种地打天下农学研究生曹穗刚刚熬完毕业论文猝醒后睁眼就看到一个满眼爱惜的妇人,在床上休养了大半年后终于下地,得知了她的阿父在外讨伐黄巾。黄巾?好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曹穗满心悲愤,三国有什么好穿的?天灾人祸buff叠满,她好不容易熬完研究生毕业,辛辛苦苦一朝回到解放前。好不容易下床的曹穗承受不住打击又晕了。好不容易醒来,听闻在外讨伐的阿父被除授济南相要归家了,曹穗差点再次昏过去。济南相?她居然穿成曹孟德的女儿?穿成曹孟德和原配丁氏的女儿,缓过神来的曹穗意识到,只要她不作死,妥妥人生赢家。曹操离开前眼看活不了的女儿归家后居然能下地玩泥巴,阿姊脸上也没有死气了,哪怕女儿瞧着依旧是个不健康的黄毛小丫头,但曹孟德依旧视若心尖。就是,爱女每次遇到他眼馋的人才,都会冒出来一句此人与我有缘,每每都要从爱女手里抢夺人才。投靠曹操的文臣武将面临着甜蜜的烦恼,主公和主公之女太爱他们怎么办?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曹穗亲眼目睹何谓民生之艰后,叹了口气,爬起来又一头栽到田里干起老本行。我爱种田,种田爱我。曹穗阿父,别想着退休,快点把地盘打下来给我种地!...
关于离谱!我撩的清冷老婆竟是顶级E直男猫系alphaX疯批蛇系enigma猝死后,沈知然绑定系统,成为一本烂尾文里的炮灰alpha。做任务途中,沈知然跟朝夕相处的反派谈起恋爱。高岭之花反派清冷绝美,在他面前粘人又听话,虽然爱强制,但沈知然只当老婆在乎他,越发觉得甜蜜。但反派的马甲一个个掉落,沈知然意识到对方很不简单。订婚前夕,他更是发现,自己捧在手心里的omega老婆竟然是enigma!沈知然跑啊!沈知然提出解除婚约。反派笑着答应,然而下一刻,视线却陷入黑暗。再醒来,沈知然发现自己双手被锁,矜贵清冷的青年环着他的腰,冰冷呼吸紧贴耳侧,病态偏执分开?除非我死。重生后,江珩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掐死沈知然,却发现沈知然躯壳里换了个灵魂。新的沈知然会给他包扎伤口会带他看星星,逗他开心明明脆弱却保护他喝醉后会软着声说喜欢。江珩改主意了。他要沈知然的爱。如果沈知然不给,那就不择手段。爱上为止。...
(悬疑,风水,灵异,略微惊悚!带你搞笑探秘这个世界的另一面。)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但是细探之下又和科学紧密不分,而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接下来就跟随我一起去看看吧!探风水,斗灵体,揭开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我是一名小山村出来的年轻人,小时候我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从小一直叫我学习他那两本书上...
...
关于穿越大明,从洪武朝活到和平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