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爱乐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4章 汗血宝马(第1页)

马行的老板正热火朝天的给他们介绍他这里有汉唐马,山丹马,河曲马这是生活在河曲那一带草原的马,还有滇马、大理马、乌蒙马、腾冲马,这些马都是云南马,以肌腱发达、性格机敏、善于爬山越岭,长途持久劳役、耐寒、耐粗饲而出名。

“还有蒙古马,蒙古大草原上的马,蒙古马.”

说得正起劲,就听见弱萱指着角落那一匹病马说要买。

那马是宝马,谁都听过的汗血宝马!

这匹马本来是一个客人预订了,只是在从送过来的途中,脚不知道被什么动物咬伤了。

一开始没有什么事,只是很少一个伤口,他收货的时候虽然知道了,但是也没有在意,谁知道一天比一天严重,用了许多种药都治不好。

这几天严重到站都站不起来,而且瘦成了皮包骨了,兽医说没得治了。

他忙道:“小姑娘,这马快死了,我可不敢卖给你!你挑其他马吧!”

快死的马当然不能买啊!他们家又没有人会给马治病,弱水看了一眼,心里有些可惜!

这匹马虽然瘦成了皮包骨、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头细颈高、、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趾骨区长而不显,四肢修长,皮薄毛细,骨架极好!

最重要的是一匹汗血宝马!而且一匹刚成年的汗血宝马!

这样的马平时都是可遇不可求的,非常名贵,价格上千两。

刘氏可不敢买一匹快死的马回去,忙哄道:“萱宝,咱们是打算买了马和马车赶回家的,买了这匹马,就坐不了马车了。”

弱萱有办法医好这匹马啊,不过确实若是买了它,不能坐马车回家了,她就打量了一下其他马,选了一匹比较矮小的黑色的快成年的幼马:“那我要这一匹!”

弱水看了过去,然后发现宝贝女儿选的是一匹乌蒙马。

“滇中之马善走山路,其力最健,乌蒙者尤佳。体质高大,精神力量分外出色,列于凡马内,不啻鹤立鸡群。”

店家看了过去,惊讶的对弱水道:“兄台的女儿好眼光!这么小年纪就懂马?”

第一眼看中的汗血宝马,第二眼,看中的是乌蒙马。

乌蒙马可是与“乌孙”、“汗血”等所谓“天马”比肩而立的好马。

单论马的品种来说,这两匹马可以说是他马行里最好的马!

不过优秀的乌蒙马是从三个月的马驹开始培养和调教的,过程是非常残忍的,这一匹是调教失败,所以才会落到了他手里。

其实最好的马,大多送到了京城被皇亲国戚和那些权贵大臣挑选,或者送到军营成为战马。

轮到他们这些小县的马都是挑剩下不要的。

不过小县城里的人买马大多都是买来拉马车的,够用了。

那些富贵人家想要好的,都会提前预订。

那一匹汗血宝马也是有贵人订下,只不过受伤了,不能送到贵人跟前,他才接手了,亏大了!

弱水也惊讶于女儿这么会挑马,他都没教过她啊!

但既然是女儿看中的,若是价钱不太贵,他就打算买下来:“老板,这马多少银子?”

我在末世搞建设  神医蛊妃:鬼王的绝色宠妻  旭日初升之灭灵战争  当一个有爱的风月宗宗主  迷城风云  踢走前夫:我的爱情不打折  我靠孵蛋成了星际最强御兽师  全民转职:我丧尸之主,开局百万大军  离婚后,我成了闷骚总裁小甜心  玩家请闭眼  我真的很弱  霍格沃兹,我姐是赫敏  中古帝国一小兵  原神之璃月道人  我,神主,招巫女赚钱  天灾降临:空间囤货种田忙  菡梦之夏  全网爆红!团宠小人参三岁半  全民异能:我让你辅助,你一招团灭?  封神英雄榜之风雷动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沈家

修仙沈家

侥得天幸,重活一世。在这个人人寻求长生的世界里,他获得了与家族共存的能力。家族不曾消亡,他便永存。为了保证家族的存续在这方天地中苦苦求存,最终成为一方大族ps多女主,但绝不种猪,家族流,这是一个家族成长的故事...

这福气,我要了

这福气,我要了

关于这福气,我要了一觉醒来,苏四儿(苏月眠)发现自己躺在古代的茅草屋,下午就要卖身为奴,这日子还能过下去?给肉吃,给衣穿,给钱花,古代的人口中介也太好了,这是卖身为奴的人配有的待遇吗?后来她才发现大衍朝的等级秩序与福气有关。人说,物极必反,一路走来,她充分体验到福气的背后尽是秘密,世界的运转与芸芸众生相互牵引,她自以为的正义这一刻瓦解了,但她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但有三个人会让人刻骨铭心,苏四儿遇到了,也错过了,但她不悔。...

武破九荒

武破九荒

魔蝎小说...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

关于换芯后,厉总他先沦陷了[男主金丝眼镜斯文败类腹黑疯批貌美二哈女主独宠双洁先婚后爱]当鹿眠知道举办婚礼时,厉爵修会为了去见医院里那个要死不活的白月光一面而选择逃婚,她第一选择便是先他一步逃婚。电梯坠落,两人陷入昏迷,醒来后发现灵魂互换。从此开启了相爱相杀的人生。鹿眠用着厉爵修的躯壳帮他宠白月光。白月光却天天来陷害厉爵修。某天,某位疯批总裁实在受不了了,红着眼眶恶狠狠的咬着她的肩膀说道鹿眠,你能不能不要顶着我的脸去对那个白莲花好了,我才是你男人,嗯?!鹿眠尴尬的抠了抠脑袋纠正道是女人才对吧。当两人灵魂归位时,厉爵修青筋暴起的手掌紧紧的握住她的雪白如玉的脚踝,眼里是藏不住的欲望。眠眠乖,你欠我的新婚夜,该还了。闺蜜看见,被欺负的很惨的鹿眠,扶着腰天天骂他狗男人,便问她为什么不直接动手?鹿眠回答我不敢打他。为什么?难道是怕他还手?鹿眠摇摇头因为我怕他舔我手!(男女换魂后变得很娇气,很傲娇!女主很宠男主,他闯祸,她便跟在她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注前期男主的性格不讨喜,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有原因的,男主自我攻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