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切都是有价值的,当杀你的代价大于放过你,那他无论如何都是不会杀你的!
就像是现在的李思拙,如果说他将T病毒放在世界的某一处,如果他死了病毒就会爆发,那么这个世界还有谁敢杀他?杀一个人赔上一个世界值得吗?价值不等所以无论如何都不会有人杀他,所以一个实力不够强的人想要活下去就要绑定一个高价值的东西,一个赌徒敢赌百万千万,但是如果我把一个国家的国库都赌上他敢赢吗?当然不敢!因为赢了他也带不走,我或许活不了,但你也绝对赢不了!
李思拙不是什么好人,没必要顾及什么天下苍生,活着才能管天下苍生,死了再怎么顾及又有什么用,我若天下无敌,世间便天下太平,若是有人拿天下苍生威胁我,那么抱歉我能力不足救不了天下苍生。
所以啊!想要成为救世主就先成为天下无敌,实力才是硬资本,没有实力太过圣母只能是被人威胁,有一就有二,只要你妥协一次,那么你就再也赢不了了!所以李思拙不惧怕任何威胁,他将自己能给的防护手段都已经给了自己的老妈了,如果这样都护不住那他也无能为力了,他活着至少还能穿越诸天万界寻找复活道具,但是他死了那才是万事皆空,他不会觉得敌人会大方的放过他的亲人。
“穿越!!”
收好T病毒李思拙再次开启穿越,他现在急需提升实力,最好是整一个大威力的绝招,要不然他再遇到那个系统碎片拥有者真的很难打啊!
一个漆黑的山洞里,点着一个个火把,一只大黑熊手捧着一件镶嵌着各种宝石的袈裟眼睛放光!
“好宝贝啊!好宝贝!”
黑熊精捧着袈裟一阵的摩擦。
“来人!去请各路妖王,就说本大王要召开佛衣会!”
黑熊精对着站岗的小妖说到。
“是!大王!”
然而就在这时李思拙的身影却是突兀的出现在了黑熊精的面前。
黑熊精:“???”
李思拙:“???”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怎么黑不拉几!
不过李思拙的反应可是比黑熊精快多了,趁着黑熊精愣神懵逼的时候,李思拙一把就拽住了袈裟。
“拿来吧你!!”
李思拙一把就把袈裟给拽走了。
黑熊精实力不错,但是奈何李思拙出其不意,更是因为突然出现让他愣了一下,结果就是他还没反应过来呢!袈裟就被人抢走了!
“卧槽!大胆小贼!!还我袈裟!!”
黑熊精顿时大怒,顿时拿起了自己的黑缨长枪,打算捅他一个窟窿眼,但是他刚要动手,李思拙的身影就已经消失了!
原生家庭历练记 上古盟约 在生存游戏里无限复活 无微不至 医妃难惹,腹黑皇叔掐腰宠 网游之枪火谈判 履行婚约,小神医勇闯豪门 逆天重生:全能召唤师 玄幻:开局龙王归来 团宠崽崽三岁半,我是万兽小御神 挫骨 追梦人,世界都会为你让路 无双棋盘 都市至尊医仙 混世太子爷 网游之邪圣皇尊 侦探逐凶 末世:别打扰我咸鱼 我和三千年前昆仑剑仙谈恋爱 穿成年代文中被夺锦鲤运的女配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和京圈太子爷隐婚三年,苏芷怡查出怀孕时,老公却跟白月光上了热搜。都说顾家掌权人顾淮安清冷禁欲手段狠辣,只有苏芷怡清楚,这个男人私底下就是个疯子宴会角落里,顾淮安把人摁在墙上。顾太太,捉奸这种事,大可不必御驾亲征。证据在手,离婚才能分多点钱不离婚,我的钱都是你的。离婚,你只能得一半,吃亏的买卖,我们回家再算算账没算明白,她藏起孕肚,签字离婚卷铺盖跑了。再见面,她是高不可攀的苏家千金,温柔体贴全是假象。看着一群男人追在前妻身后跑,顾淮安坐不住了,彻底撕开伪装。老婆,你不是说要抱京圈最粗的金大腿吗他把脚往她面前一搁,回到我身边,腿给你抱,枕边风给你吹...
关于一吻定情冷少的傲娇妻柳家大小姐柳倾颜,商业奇才,却因一次意外与李家二少爷李逸尘结下梁子。李逸尘,看似逗比,实则腹黑,对柳倾颜展开了一系列的报复。然而,在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发现彼此的真心,最终携手战胜困难,收获幸福。...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关于被战神宠成宝的小王妃是玄学大佬传闻大景战神王爷晏玄翊身负七杀,煞气缠身,恐活不过而立之年。国师批命,他须娶天命贵女苍妍玲,才能破除命中死劫,化解七杀。大婚当日,嫁入王府的却是被拴在家畜棚子里与家畜一起养,又疯又傻,还克死全家的煞星苍云烟。七杀碰上煞星,都以为翊王夫妇不出几日就会命丧黄泉。殊不知一场替嫁,小可怜苍云烟豆芽菜身体里的神魂,成了意外魂穿至此,来自现代硕博连读考古系学霸云烟。她不仅拥有自带小世界的神秘珠子,还掌握捉鬼斗邪的高深玄术,懂得极为厉害的修炼之法。翊王把她当闺女养,去哪都带着她。想不到她扮猪吃虎,以自身高超的玄术,帮着翊王解决身边各种诡异事件,抽丝剥茧地弄清楚自己与翊王的命数真相。捉鬼斗邪,斩妖除魔,破除七杀,携手扭转命运。...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