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林子诺早早便起了床,看到家人还没起床,她点火升起炉子,将早饭洗好放入陶罐中,放在炉子上慢慢煮着,等会妈妈起床差不多就半熟了。
一路小跑来到山上,和昨天气喘吁吁不同,增加了100点力量后,今天跑到山上就不费劲了,这让林子诺心情大好,虽然打猎厉害很重要,但是逃命厉害更加重要,猎物什么时候都可以打,但命没有了便一切清零。
打了一会拳再练了一会剑术,天色已经亮了起来,林子诺来到昨天放绳套的地方,套到了三只野鸡,可惜有一只被吃了一小半身子。
林子诺皱了皱眉头,这是只挺肥硕的野鸡,吃剩下的都有三斤多,如果是前世重生前她会直接扔了,可现在却有些舍不得,毕竟家里还吃着地瓜米呢,叹了口气,还是将它收拾起来。
林子诺:三级16683000。
很好,绳子套着的也算自己猎到的,吃掉的半只也没扣积分。
将剩下的绳套全部收好,要等晚上再来重新布置陷阱,等回到家中,将野鸡放好,江爱玲已经在厨房忙上了。
“子诺,今天怎么这么早起了?”江爱玲问道。
“妈,等会我准备到县城去问问猎物的价格,早点出发,下午可以早些回来,”林子诺一边回答着,一边将收回来的绳套扔到灶台下面的草木灰中翻动,有些猎物的鼻子非常灵敏,比如兔子和野猪,猎人套过兔子和野猪的绳套必须处理一下,不然下次再用这个,它们永远都不会钻进去,而草木灰能消除上面的气息。
可惜爷爷留下的绳套是用细麻绳做的,如果是铁丝或者钢丝绳,放到火里烧一下效果会更好,无论什么气息在火里全部都能烧掉。
“去县城?”江爱玲一惊,看着女儿小小的身子,她总是不大放心。
“要不过些日子我带你去吧。”
林子诺:“不用不用,我连野猪都能打,去县城总不会比野猪危险吧?”
江爱玲叹了口气道:“你这傻孩子,有些人比畜生坏多了。”
林子诺看着妈妈突然沉默下来,知道她又想起了伤心往事,到了乡下这么多年,和父母弟弟完全断了联系,也不知道他们如何了?
当年她下乡当知青,开始还和家里有联系,可后来写去的信犹如石沉大海,永远没有回复,也不知道家人情况如何。
林子诺重生一世自然知道情况,当年家里决定是让大舅舅下乡的,可这个自私自利的小人偷了家里的户口簿,到了知青办把妹妹江爱玲的名字报了上去。
这种事情肯定是隐瞒不了的,江爱玲下乡后家人差点气的吐血,对大舅舅自然没有好脸色。
外公要将大舅舅赶出家门,他也是个狠角色,去将外公给举报了,家里的古玩字画,珍贵典籍全被搜了出来,全给烧了。
外公外婆当场气的吐血晕过去,江家诗书传家,这些数百年来留下来的无价之宝,一把火就给烧没了。
然后又不顾他们身体,将外公外婆和小舅舅抓去乡下劳改,房子也没收了。
江爱玲无论写多少信都没用,家人已经不在那了,她此时只知道大舅舅到知青办报了自己名字,让自己替他下乡,尚还不知道大舅舅对父母的恶行,不然恐怕会连夜赶回去砍了他。
林子诺知道外公和小舅舅还活着,此时已偷偷到了香江,而外婆则在去劳改路上便去世了,外公经历了妻子去世,大儿子背叛后,前几年都浑浑噩噩的,以致女儿下乡的祥细地址都记不起了,等他们在香江发了家,那时寻找就变得容易了,一个电话,就会有大批人为他们奔走。
林子诺前世年纪小,在封闭的农村见识少能力不足,家里又欠下巨额债务,一家人被束缚在土地上辛苦劳作,那日子真是苦的不行。
重活一世,她有了几十年的见识和历练,不会再等到自己20岁时,等外公来拯救自己,虽然那个时候债务已经还完了。千元的巨额债务,在那个时候看来如同大山般压的一家人喘不过气来,可林子诺现在再看,真的不算什么,自己重生前的一支口红都不止这个价,只是有些债务人家逼的急,必须要短时间之内解决掉。
去县城自然不能让妈妈跟着,她准备走直线,穿过森林走路过去,妈妈知道了,肯定不会允许。
早餐草草吃了一些,林子诺实在受不了地瓜米的味道,决定赚了钱全部换成大米,再抓一头小猪来,让它也尝尝地瓜米的味道。
来到杂物间,找出爬犁放入空间,这个东西一般在冬天使用,自己拿走也不会有人注意。
走的时候,妈妈硬塞了几块钱给自己坐车,林子诺只能无奈收下。
再次拒绝了妈妈要陪自己去县城的打算,林子诺背着一个竹筐便出门了,等出了门在没人的地方,她将竹筐又收进空间,换上了特种靴后,轻快的朝着山上跑去。
虽然到县城直线距离只有十几里,可在山上却不是那么好走,林子诺将唐刀握在手上,谨慎的朝着前面走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还好走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危险,林子诺松了口气,她最怕的是遇到猫科动物的猛兽,这种自然界进化得最完美的猎食性动物,以虎狮豹为代表,它们牙尖爪利,同等重量下,几乎没有任何动物是他们对手。
犬科动物当然也有厉害的代表——熊。但它在体重上犯了规,如果是同等体重,它就不是老虎的对手,以前有过报道,250公斤的老虎对阵611公斤的棕熊,两者几乎平手。
“扑哧,扑哧,”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声音,林子诺迅速的爬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上,收起唐刀,将复合弓取出,这声音她太熟悉了,昨天打到的野猪便是这种声音,没想到今天还有缘分遇到它们。
不一会儿,一只500多斤的大炮卵子带着只两只母猪和十几只小猪走了过来,不过它们走的并不是林子诺的这边,而是斜斜的穿过。
虽然不经过自己树下,但因为它们斜着走,是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林子诺将弓箭拉满,瞄准了一头200多斤的母猪。
大炮卵子虽然重,但它皮糙肉厚生命力强,没射中致命处就很难倒下,另一个就是它的肉实在难吃,浑身的尿骚味,就是用大料都难以消除。
母猪走到离自己约80米左右林子诺便松开弓弦射出三棱箭头,它们再走自己在树上角度就不好出手了,还是和昨天一样不看战果,迅速的再次取箭搭上瞄准。
喜欢重生年代:我靠狩猎富甲一方请大家收藏:()重生年代:我靠狩猎富甲一方
清穿之皇长子的团宠人生 喀什烟火色 过敏 开局觉醒:SSS级闪光能力 在年代文里卖美食 相门庶秀 冤种攻他决定换个老婆 在年代文里相错亲后躺赢 和顶流组cp后我被迫爆红 我、大反派和龙傲天男主的极限拉扯 圣者:一刀镇压十三州 偏执修罗场训狗指南[快穿] [ABO] 万人迷炮灰总被疯批觊觎 龙隐都市叶辰苏倾城目录 当李华穿进无限流 美漫:从阿斯加德结束的百世轮回 她不喜欢清冷美人了(女尊) 仙途逆界 咸鱼一家在九零 农医用风水术养夫郎
关于穿越七零,我成了女主的极品三嫂一觉醒来,姜玉珠居然成了女主的极品三嫂,那个好吃懒做,爱慕虚荣,泼辣无赖的极品婆娘。自从她嫁入许家之后,许家就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过得鸡飞狗跳,是个讨人嫌的配角。一定是她醒来的姿势不对,重睡!她一个百万级粉丝的吃播博主,居然穿越到了物资贫困的七十年代,上辈子她这是造了什么孽啊!等等,姜玉珠许美丽,这不是她昨晚睡前,无聊时看的年代文小说么?气得她一晚没睡好,原因无他,女配跟她同名不说,且下场凄惨。而原女主许美丽,就是个团宠的存在,谁得罪了她,都没有好下场。凭什么凭什么女主就该受宠,过好日子。女配就不配被人爱,拥有好生活了?女主又怎样,既然来了,她不仅要活,还要活得精彩,谁不让她好过,那人也别想好她就极品到底了!...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立志征服癌症解决人间疾痛的周从文在推广粒子置入术的时候遭遇车祸,出师未捷身先死。但却阴差阳错,回到2002年,回到上一世刚参加工作,因为拒绝老主任的酒被PUA,人生跌入谷底的年代。那个男人,他回来了。...
甜宠双洁重生复仇打脸双向救赎京圈有个尽人皆知,心照不宣秘密。墨三爷的未婚妻是他抢来的,藏在家里,别人多瞧一眼都不成。偏生这撞大运的傻姑娘,每天都在想着如何从墨家逃跑。跑了多少回,就被抓回去多少回。墨三爷宠她,护她,除了自由都能给她,爱她如命。她对墨三爷又惧又怕,从没有好脸,直到墨三爷为了她,连命都搭上了,...
关于公主归来许你天下上山学艺十年宁远侯府大小姐苏郁离突然接到一封家书,自己被封为公主,还要去敌国和亲!苏郁离收拾行离辞别师傅下山。回到京城才知道,兄长杀害和亲公主,父亲为保一门老小,把她推出去顶替和亲公主。苏郁离拨开层层迷雾,查清兄长杀人真相,救兄长出牢狱。可和亲之事之成定局无法回转。苏郁离让我去和亲?可以,看我如何倒反天罡,推翻早已腐朽不堪的王朝!景云睿杀我父母,夺我江山,这仇我要一笔笔的讨回来!...
一日梦醒,成为了一个变种人,还是实验室之中,即将进行实验的变种人。等到罗门逃离实验室之后,发现这个有着超级英雄,超级罪犯的世界,却没有变种人任何的立足之地。这个时代,没有承载变种人的船,那我就开辟新的时代。镜像维度魔神,多元宇宙旅行者,变种人至仁至善,至高至强的至尊之王,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