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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章证明自己从学习地狱中解脱了……一大半。还有点事因为deadline还远所以可以慢慢处理。
因为序是可以在细纲完成之前写好的场景,而且两万字非常长,就单独拿出来了。尝试了新的肉戏写法,总觉得怪怪的,请尽情提意见吧。
我再次申明本作不含有NTR要素以及不会剧透重要剧情。不管怎么猜我都不会剧透的。不过猜的比我写的好那我就会无耻地拿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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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签订了半年卖身契的半龙少女妮芙丝正在苦恼着。
不只是因为已经长过了肩膀的杂乱白发弄得脖子有些发痒,跨在马背上的坐姿也很累人——与想象中的放松惬意不同,真正上手学习之后,她才体会到骑马是件多么辛苦的事。不仅是要用大腿夹紧马身,也得用心保持自身挺直背脊的姿势,才能让长途骑行的疲劳减轻到最小。
更令人难受的是,身后还有个说风凉话的讨厌鬼,使她总是不能全神贯注。
「你别总摆出这么一副严肃的表情——骑马需要的是把动作融入本能,像我这样谈笑风生才是熟练的标志。」
「……我才学了十多天。」
「那已经够长了。我那时候只练习了三天,就能轻松自如地驾驭马匹快步飞驰了。你明明学别的挺机灵的,怎么偏偏学个骑马会这么难呢?」
与她同乘的叫做伊比斯。英卡纳的人类青年,则是妮芙丝名义上的主人。
事实上,白发龙女的本名并不是「妮芙丝」,但她懒得将其吐露,也就默认了青年起的这个称呼。只是一个名号而已,和之前遭受过的殴打、强暴、轮奸等凌辱比起来,落到新主人手上后被他按照喜好随意呼唤也算不上什么。
虽然有些后悔没有制定一份指明了详细条款的契约合同,也因为未被划定的身为奴隶的责任与义务而有些惴惴不安,不过少女的心态并不低落,而是有些像晚秋挂在枝头欲落还留的摇曳黄叶般迷茫——她并非真的接受了沦落为奴隶的现状,只是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
曾经保护了数万人类的布莱丹的少女城主,此刻也不过是个没有过去也看不见未来的丧家之犬。
权衡之后,她最终还是许下了半年的女奴约定。妮芙丝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身后青年对自己的欲望,与他数次半强迫的肉体纠缠也算是消弭了对性事的矜持。这家伙虽然可以在道德上定义为坏人,却并不怎么丧心病狂,只是极为自私自利而已。小心考虑利害关系,就能够谨慎地与他相处。
「呦,你这不是累得已经开始发抖了嘛,不过是连续骑了六个小时而已,怎么就撑不住了?与其再继续强撑,干嘛不直接认输和我玩玩『马背上骑马』的惩罚游戏?」
……就是这种喜欢看人出丑的性格实在是有些恶劣。
感觉自己的身体也差不多快到极限了,妮芙丝在心中不甘地嘀咕两声,还是一阵脱力向后倒去。确认少女已经用行动表示了服输,感到心情愉悦的伊比斯终于伸手将马匹的控制权接管了过来。
从持续了六个小时的高度神经紧绷中脱离,已经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感终于姗姗来迟。龙女向后缩了一缩,舒心地将娇小的躯体藏进了男人的臂弯。感受到她重量的伊比斯呲了一下牙——主要还是那条被夹在了两人中间的抬起来的尾巴,不仅冰冷又硌人,还让他与心爱女奴的肌肤相亲被妨碍了不少。
「我饿了。」
「我有在市集补充过干粮。包裹里有面包,你自己拿。」
一边嚼着干硬的冷面包,一边抓着装满山泉的水囊喝水,等了许久也没有等到「惩罚」的妮芙丝扭了扭屁股调整坐姿,对着居然没有动手动脚的伊比斯问出了心中的好奇。
「你怎么了?从蜜蜂岭之后,你都没有碰过我……是身体难过了还是伤口恶化?」
听着少女用生疏的精灵语说起了这个,轻握住缰绳的伊比斯摇了摇头。
离开了蜜蜂岭后,他在一处市集上卖掉了拉货用的驽马,购入了两匹身强力壮的健马。一人一匹,不仅可以教导妮芙丝骑术,更重要的是能作为赶路时的轮换。像离开军营时那样安逸已经不可能了,自己必须要加快脚步快些回去,向老姐报告在蜜蜂岭发生的事情。
在那个偏僻的小镇之中,伊比斯见到了传闻中的生物「恶魔」。就在两人要被它诡异的能力轻易杀死之时,出发前老姐准备的说明语焉不详的后手却派上了用场,正好完全克制了这个「恶魔」的力量——这不得不使人产生怀疑的联想。
原本的任务只是去取回被称为「药方」的纸片,但这令人无法忽视的节外生枝却让返程的伊比斯失去了悠闲的余裕。
「算了,我又没心情了。风吹雨打露宿好几天人都快萎了,还是等到了城镇上洗澡饱餐之后再来好好疼爱你,到时候你可别说吃不消——对了,你又忘了加上『主人』了。」
上一次也是这么说的,但这家伙每次在市镇上快速采购完了必要的衣物和补给后,也是回到旅店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拉着自己出发,弄得本来都做好了被侵犯的心理准备的自己像是在自作多情……即使有时会很迟钝,妮芙丝还是能感受到青年的焦急心态。
「主人,那我们为什么不分开骑乘呢?而且要是沿着大路走的话,不仅比在荒野中骑行要快,还能方便地获得补给,遇到聚落也能放心休息。」
「这个嘛……你没养过马,对吗?」
缩在青年怀中的妮芙丝点了点头。
「马儿虽然跑得没有独角兽快,但是载重要更强,长途跋涉的耐久也要胜一筹。不过问题在于,那样就会非常消耗马匹的体力,如果没有在草料中拌入精细食粮作为补充,很容易使它们掉膘——你看,这一个月骑下来,这两匹只能在我们休息时自行觅食杂草的马儿已经瘦弱了不少,下次遇到集市就该更换了。如果贪图一时的速度分开骑乘的话,野外赶路反而会变得更慢。」
很有道理。只是如果沿着大路走,从其他居民那里获得马儿的食料的话,这也不会成为问题。妮芙丝没有发出疑问的声音,而是静静地倾听着伊比斯接下来的解释。
「至于为何不走正路,非要钻入林中行走——因为我们得避开徘徊在大路上的盗匪。」伊比斯理所当然地解释道,「就算我装扮成了精灵,对于强盗而言,抢劫带着美貌女奴和两匹骏马的孤身旅客也是不用担心亏本的好买卖。扮成穷苦农民虽然不会显眼,那样就没法用马匹赶路了。」
「但是……我们不是也还是在野外遭遇了一次土匪吗?」
那是十几天前发生的事。
由于穿过山地时骑马速度会变慢,以及借宿猎户的提前报信,当地的山贼们终于成功堵住了「和奴隶私奔的大小姐」。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开张一番,干掉小白脸人类之后就轮流享用那个白头发的小可爱。
然后他们哭嚎着逃离了能够空手裂石的长尾巴怪物,甚至把被踹昏死过去的同伴也丢了下来。
「所以也才只遇上了一次啊。如果是走大路,还不知道要被觊觎财物的匪徒们盯上多少次。」伊比斯叹了口气,「你一点都不明白,没有护卫在旁的我们两个看起来是多么可口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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