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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贤惠的男人(第1页)

甘明兰其实是有些嫌弃野猪肉的。

没有煽过的野猪肉,肉质又腥、又柴、还硬。

也就是她这个在末世过了十年苦日子的人,舍不得浪费新鲜的食材。

为了肥仔的乳牙考虑。

她从里面挑了野猪身上最嫩的里脊肉、梅花肉等约莫十斤。

还在神木精华液与狗米草草根汁里,泡了二十四个小时。

最后,这十斤嫩肉就折腾出了不到四斤肉松。

焦香甜咸口的肉松,还残留了一丝丝野猪的猪味儿。

舀一勺进嘴,不需要怎么嚼咀便能在口中化开。

甘明兰决定今后喝米粥的时候,就挖两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里。

实在是佐粥神器呀!

心里还有些可惜,不方便给便宜男人加餐。

这个便宜男人如今是越发贤惠了。

不仅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好几身,针脚细密的衣裳。

还给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顶帷帽遮阳,怕两人被烈日灼伤。

左文康倒不认为,女人只有皮肤白皙才是美。

凤朝好一些贵女,就以小麦色的肌肤为荣。

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肤色过于娇嫩,太阳一晒,就容易脱皮。

他不得不主动操心起两人的皮肤保养问题来。

左文康的巧手除了会做衣裳、配饰。

现在一家四口人脚上穿的草鞋,也是他编的。

每日规定要走五十里路,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脚上的鞋子了么?

他编出来的蒲草鞋。

鞋头微微翘起,就像一只小船,鞋正面为镂空状,还带有整齐的鞋带。

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

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

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能穿三个月!

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侄儿跟他学。

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

“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

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

男子汉大丈夫,技多不压身!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

诡变之主  穿回原始部落当首领(基建种田)  封神归位  恰似少年  剑错流年  楚国成精了  成为仙门白月光的对照组  牠们都想吃了我  迟迟白日晚  魔王今天报税了吗?  我教主角做人的那些年  娱乐圈第一纨绔(重生)  不动心的白月光(穿书)  我在霸总文里整顿反派逆子  有困难,找猫猫[玄学]  春神  拯救濒危反派小师弟  我能召唤猛鬼  绝色尤物被快穿大佬们宠疯了  小甜心吃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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