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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警察先生4(第1页)

爱德蒙对他的亲生父母已经没有印象了,他从有记忆以来就住在魔山的山脚下,由一个老妖魔扶养,那妖魔已经老的飞不动了,黑色的薄皮垂在佝僂的骨架上,老妖魔养他当然不是因为牠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牠快死了,需要一个人类孩子来当作牠的下一个皮囊,因此牠对爱德蒙当然也不会尽心尽力到哪里去。爱德蒙从小就不太爱讲话,总喜欢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彷彿在想事情,可是这么小的孩子哪有什么事情好想的呢?

爱德蒙8岁的时候,那老妖魔终于要死了,牠拚着一口气把爱德蒙叫到面前,然后对他露出藏了8年的尖锐獠牙。然而令牠错愕的是,爱德蒙背在身后的手里藏了一根削的非常尖的树枝,出手比牠更快,一下就捅进老妖魔的心脏里。

8岁的孩子遇到这种事,首先应该是吓到腿软才对,再勇敢一点也是转身就跑,可这孩子却像早有预见似的,不但捅的位置精准无比,表情也冷静的不像话。

老妖魔早该明白,这孩子是个冷静、理性又有些冷血的人。。

老妖魔死后,爱德蒙变成孓然一人,魔山的环境很恶劣,食物少妖魔多,爱德蒙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如何在妖魔分食完羚羊、野兔后偷偷跑去捡拾他们不要的残渣,大部分时候因为有结界的限制,妖魔是离不开魔山周围的,但偶尔会有一两个胆大包天的人类前来魔山一探究竟,就会变成妖魔的盘中飧,这个时候爱德蒙是不会去吃牠们吃剩的,只好忍着飢饿直到隔天。

妖魔个性残忍、嗜虐、阴晴不定,爱德蒙的少年时期有很大一部分都在与妖魔的周旋中度过。身为魔山上唯一的人类,他自然是很多妖魔覬覦的对象,有的妖魔以戏弄他为乐、有的妖魔成天想把他拆吃入腹,他不得不把他和老妖魔住的山洞弄得更加安全坚固,捡了好多根树枝和石头当防身武器,一年365天,没有一天的神经是松懈下来的,也没有一天夜晚是能够真正安心入睡。

后来更发生了一件事。

妖魔男女不忌,有一天一群妖魔看他孤身一人在拔山丘上的野草来吃,就成群结队的飞过去想要轮暴他,他被一个妖魔压在身下,双手双脚被另外两个妖魔压制住,妖魔粗糙的舌头在他脸上徘徊不去。

那天他突然就爆发了力气,一脚踹翻了两隻妖魔,像头凶狠的狼般和他们打起来,打得满身是血,口中发出野兽的低吼,甚至用嘴咬断了一隻妖魔的咽喉。

他那时已经14岁了,身量逐渐长开,也慢慢变的有力气了,这么不要命的奋力一搏,还真的被他打跑了两隻、杀死了三隻。

他到十五岁前的生活就是这么的心惊胆战,随时都有可能会死去。

直到有一天,一队全部穿着深蓝衣服的人来到魔山,爱德蒙不知道他们是谁,只知道他们一来就用手中的武器攻击妖魔,把那些妖魔打得落荒而逃,一行人最后找到了他藏身的小山洞。

爱德蒙警惕的看着他们,这群人类和他之前看过的不一样,武力强大,不会任妖魔宰割,但他们到底是谁?

为首的男人一看到爱德蒙就激动地丢下手中的武器,衝上来抱住了他,爱德蒙被他吓了一大跳,但男人又没有攻击的意思,爱德蒙生平第一次这样被人拥抱,也就愣愣地由他抱了一下子。

「你妈妈、你妈妈是不是叫爱莲娜皮特?」男人扶着他的肩膀,急切地问道「就是黑头发,笑起来脸上有颗小酒窝,很漂亮的女人……」

爱德蒙一脸茫然,他从出生就没见过他的母亲。

另一个比较年轻的男人见状便走上前来低声说道:「总警督,这孩子……恐怕真如那些村人所说……」

那被称为总警督的男人听了以后默默的看着爱德蒙,末了留下两行泪来。

「我苦命的孩子……错不了,你那双绿眼睛和爱莲娜简直一模一样。」男人对他说道「孩子,我是你舅舅,舅舅是什么知道吗?就是你妈妈的哥哥。孩子,跟我回去吧……」

爱德蒙后来才知道,他是妖魔与人类结合下的產物,而他的人类母亲在一个小村庄生下他后,便被村人视为不祥的存在乱棒打死,扶养他的老妖魔在他母亲临死前来到她面前,说可以帮她扶养这可怜的孩子,爱子心切的母亲即便知道妖魔肯定另有所图,但为了让孩子多活几年,还是将他交给了老妖魔。

母亲家里的人寻她未果,都已经放弃了,只有从小和他感情很好的哥哥始终努力着,在得知妹妹已死后,又辗转透过那个村里的人得知,当年曾有人看过妖魔抱走一个婴儿,遂寻到魔山里来。

爱德蒙刚被舅舅带回去的时候不怎么爱说话,警戒心也很强,前两年甚至只愿意和他舅舅讲话,有些人私底下就会说他脑袋有问题,但舅舅看出他是个极聪明的孩子,硬是让他去上学,他在短短几年间补完了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知识,后来人人都讚叹他的天赋异稟。

考大学的那一年,舅舅问他有没有什么志向,他摇头,依旧沉默,表情像一摊死水。

舅舅苦笑了一下,也不气馁,对他说道:「你从小在魔山生活,长年和妖魔为伍,身手灵活,头脑又极好,舅舅建议你不如就去念警校,我在警界的地位又颇高,将来你出社会也能有个照应。」

舅舅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毫无异议,就去唸了警校。

他和伊美拉说因为妖魔的味道而受尽白眼其实是假的。他少年时就因为过于早慧,个性又稳重,以致同年龄的孩子都相当尊敬他,但也只是尊敬而已,孩子们始终和他带有疏离感。

爱德蒙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他生来就没有朋友,往后也不需要,上了大学就更是如此了,同班的男生们嘻嘻哈哈,整天盯着他们警校的女孩想一些有的没的,爱德蒙却是每日规律的上课、下课、锻鍊体能,得空了还去双修魔法。

严整的不像个正值青春年华的二十岁学生。

他的人生前半辈子过的惊心动魄,后半辈子却估计会过得毫无波澜、顺顺利利。

他原也以为他会这样平静的度过警校的四年,直到他升上三年级,学校又迎来一批新生。

「喂,你听说了吗?一年级新生中来了个牛逼轰轰的学弟啊!」

某天下午他躺在床下想小憩一下,两个刚下完课的室友就推门而入,嘰嘰喳喳的开始讨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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