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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1页)

下了课,学生们赶紧跑出学堂,提着自己的书箱和行李往宿舍跑去占位置。按照学业的安排来安排,徐家兄弟和李文远住一间,陆子云则是和陈思住一间。

宿舍一进门,三面墙边各有一张小床,足够一成年人睡在上面还很宽泛。床边各有一个小衣柜,里面分成两层,用来放置书本和四五套衣服绰绰有余。床前都有一张小书桌,一米来长,不大,但是平时读书练字什么的还是很够用了。

陈思先把自己的东西放置好,转身看对面陆子云还在慢悠悠的拆着行李,以为小弟弟还小,不会做家务,一种大哥哥的情怀涌上心头:“子云小弟弟,怎么了?哥哥帮你好不好……额……”走过来才发现,陆子云每一件衣服都按照颜色款式布料搭配好了,分门别类放在衣柜里,看着就舒服,要穿什么衣服一下子就能拿出来。

下层仅放着一刀纸和刚领到的书,不大的小衣柜却感觉整齐的好像用尺子量过。陈思惊叹的看着陆子云的衣柜,他不知道,这种心情放到现代,那就叫“完美治愈强迫症”啊。

陆子云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无辜的看着陈思,甜甜的一笑,跟着被迷得晕头转向的陈思走出了宿舍。正好,另一边的三人也收拾好了,五个人索性一同去饭堂打饭。

根据陈思所说,之前严老先生本只选中了陆子云和徐家兄弟三个学生,是无意中看到他和李文远站在书房前,望着里面书架上的书本一脸渴望,简单考核了两人,才收了两人做学生。束脩就从每个月工钱里扣,吃喝住宿都在私塾里,花不了多少钱。

一年束脩是三两半,也就是三千五百文,伙食费一个月三百文,有菜有肉,隔三差五还能吃顿点心。学堂的书都是严秀才自己手抄的,只收个成本价,一百五十文,比外面书坊里卖的便宜一倍,笔一支三百文,大半年换一次就够用。再加上墨锭也可以在私塾买,也就是说严家学子一个人一年差不多最少也要花个四两二钱银子。

陈思他们一个月半两银子也就是五百文,原本一个月应该扣除三百五十文左右。严秀才心疼好苗子,只收三百文,剩余的钱一个月够两人一月买一刀绵纸或者两刀最低档的竹纸。等两人的字练好了,还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去书坊接一些抄书的活,也能攒下一点积蓄。

时间飞逝,陆子云在和乐融融的就读生活中度过了一年时光。如今,原本胖乎乎肉嘟嘟的陆子云像是突然抽条了似的,瘦了很多,看着个头都高了似的。每月放假回家,老李氏都心疼的不行,直呼“读书太辛苦,要给宝贝乖孙补补身体。”

写完最后一笔,陆子云大大的松了口气,放下笔开始活动手脚。一年下来,他不仅“名正言顺”的瘦下来了,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学完了三百千,现在学习四书也小有所成了。

严秀才和其他先生不太一样,在开始学四书的那天,也让孩子们选择了自己以后主要学习的“五经”,其余的只要大概了解一下就行。

陆子云自然是选择了《周易》,为了和自身修炼之法相印证,但是明面上却是选择了《尚书》。徐亦坤选择了《春秋》,徐亦彦选择了《礼记》,严明和陆子云一样选择了《尚书》,陈思和李文远则都选择了《诗经》。

李文远看到陆子云终于写完了一天的练字,笑着走过来:“子云,听说最近桃花寺上的桃花开了,热闹非凡,景色优美,咱们去看看,你也放松一下神经。总不能因为明年先生让你下场,你就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吧?”

陆子云借着重生和精神力的优势,仅一年就学了别人至少两三年的功课,把四书背了个滚瓜烂熟,还从四宝书坊蹭了三四个版本的注解来抄写,并精心读过,记在心里。平日里读过的杂记史书,量之大也是令人叹为观止。

严秀才已经不止一次感叹,觉得陆子云就是个天生适合读书的苗子。如今终于松口,允许其参加明年二月的县试,至于其他同学,则是看今年能不能学完四书,再决定要不要下场。

陆子云想了想,自打进了私塾,自己除了回家,就是在私塾和四宝书坊两头转,晚上入了夜就以修炼代替睡眠,从没有去过别的地方玩耍过。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是呆在屋子里闭门造车,看起来还真不是什么好法子。

点点头,漂亮的不像话的小脸抬起,看着比自己高了一头多的李文远:“好,那你问问其他人,我去梁家问问我哥哥,看还有谁要去的,一起去吧。现在春光这么好,不能辜负嘛!”

李文远眸色暗了暗,眼神复杂的看着陆子云,还是舍不得反驳陆子云的建议。陆子云继承了陆大海夫妻容貌上全部的优点又加以放大,桃花眼波光潋滟,时不时轻轻一眨,能让人仿佛喝酒了一般微醺;瓷白的肌肤好像永远晒不黑,却不是捂出来的白,泛着健康的红晕;唇色殷红如血,形状分明。明明面貌精致如好女,却因为脸型轮廓随着年纪增长越发的有型,反而不会让人感觉这是个女孩子。

李文远强行控制自己的神色,只隐隐贪婪的看着陆子云的侧颜。他本不姓李,年幼时父亲出外打工,多年不回,只留体弱的母亲操持家务。他喜欢读书,希望靠考取功名改变命运,找回父亲,可是母亲拿不出钱,当初的嫁妆都被父亲拿走“寻找出路”去了,他只能闲暇时偷听族学里先生讲课,求了邻居家小孩,抄了书来读。

本以为一辈子只能在家里种地,把读书的心愿深藏心里,村里一外出打工的乡亲却带回了父亲的消息:父亲入赘富商人家,改名换姓,抛妻弃子了!

素来体弱却坚信父亲会回来的母亲大受打击一病不起,族中长辈贪图家里仅剩的几亩田地,几乎是强买强卖的以田地一半的价格买走了他家的五亩水田。又使了些不入流的手段,天天让人在家门口或河边“巧遇”母亲,败坏母亲名声。

受尽侮辱和委屈的母亲带着他回了娘家李家村,外公外婆早逝,舅舅木讷,舅母强势,看不上落魄的母子俩,只看在亲戚份上把村后角落里一间茅草屋给了他们做遮风挡雨之所。

母亲没钱治病,没过多久就去了,仅给李文远留下卖田治病剩下的十来两银子,和两身布满补丁的衣服。

李文远成了孤儿,舅舅家穷,无法多负担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只能托人找关系给李文远找个活计糊口养活自己。没想到从府学退休归来的严秀才正好招人干活,李文远把自己收拾干净了,以不同于别的孩子的家境虽贫寒却整治的自己很干净利落的形象被严秀才选中,还做了私塾里的学生。

因为父亲的事,李文远本能的对穿着富庶且对人趾高气扬的人没有好感,甚至是没来由的仇视。例如徐家兄弟,虽举止有礼,但骨子里就透着书香世家那种长期熏陶出来的傲气,这让他第一眼就觉得他们在嘲讽自己,有一种恨不得毁掉他们脸上那种得意洋洋的面孔的冲动。

就在他即将忍耐不住的时候,陆子云出现了。

胖胖的陆子云一看就知道是在家人宠爱下长大的孩子,长得很漂亮可爱,却没有被娇宠出来的臭脾气,一进来就对只有过一面之缘的他笑着点头。那种被人尊重记住的满足感让他不自觉的想把视线放在小小的娃娃身上。

随着陆子云一天天长高,变瘦,学习也越来越好,学的越来越快,他有种不努力会再也看不到这个让人喜爱的讨喜娃娃的感觉。每月小考,陆子云都是第一名,连严夫子的孙子严明都比不上,这让他有种与有荣焉的幸福感。

为了和陆子云多说几句话,少言寡语的他开始慢慢学着和私塾里其他同学说话,和陆子云说话,并成功的取得陆子云的允许,称呼他为“子云”。

子云,多好听的名字。

为了能让陆子云和他更亲密一些,他开始学着对陆子云好,好到整个私塾的同学侧目,那个家里开杂货铺的胖子孙全财还戏称陆子云成了他“包养”的小弟弟。

每个月他只有两百文工钱,加上每个月抄书得到的四五百文钱,扣去买纸笔墨和以后考试的钱,每个月他都在陆子云回家那天花二十文给他买爱吃的点心在路上吃。陆子云诗赋是短板,李文远就努力挤出时间,攻读诗书,极富有耐心的给陆子云补课,借给他相关笔记。

终于,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整个桃花镇的私塾没几个学生不知道,严家私塾的李文远和陆子云是好朋友,好到能穿一条裤子的那种。

李文远很满足,却又好像不满足。但是他不知道也不敢再多做什么了,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只要过了那条线,他就再也不能站在陆子云的身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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