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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合写论文(第2页)

焦耳有点不好意思:“这太夸张了。我只是物理学爱好者,一个忙于生意的啤酒厂主,汤姆森则是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

“英雄不问出处。”马哨说,“我相信历史会给出公正的评价。”

“未来的人们,一定把你当做杰出的科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这句话着实说到焦耳的心坎里了,甚至让他有点恍惚,出神片刻。

焦耳对科学一直抱有强烈的热爱,从很小时候开始,他就有着仿佛无穷无尽的好奇心。

只可惜,父亲要求他接管家族生意,因此他不得不把商业当做自己的主要工作。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像威廉·汤姆森那样,去做一个大学教授和职业的物理学家,而不是啤酒厂主。

做一个成功的啤酒厂主,也不算糟糕,至少生活富足,这已经让大多数人羡慕了。

但没有哪个啤酒厂主会名留青史。

焦耳注视着空酒杯。

过了一会,他才又开口:“其实这些话可能更适合你,马哨,你才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天才。”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你作为一个印第安人,在那样的环境下,居然可以将物理学钻研到这种程度……我想,在你面前,欧洲的任何科学家都不得不汗颜。”

马哨说:“我的处境其实还不错,毕竟我好歹是一个大部落的酋长。相比之下,我的族人乃至其他原住民,他们的处境更加艰辛,不管是在知识的道路上,还是其它。”

“能和我说说你的部落吗?”焦耳不禁说道,“我没去过美国,对印第安人更是几乎一无所知。”

“当然。”马哨点头,“首先我要纠正一个说法,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印第安人’。”

“我们是美洲原住民,而不是印度人,这是哥伦布的错误。尽管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们自己都习惯了这个称呼,但我还是希望这个错误能得到纠正。”

“理应如此。”焦耳说。

马哨:“具体而言,我属于一个叫做阿帕奇的部落……”

他为焦耳介绍起了自己的部落。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对于远在天边的人,好感总是容易产生。

就像两千年前,相隔万里的罗马帝国与汉帝国,都在各自的记载里大肆夸奖彼此,尽管他们根本不了解彼此。

何况,在英国人如何对待印第安人这个问题上,还有美国人的因素。对于给美国人带来不自在的一群陌生人,英国人无疑更容易产生好感。

焦耳固然天才,但也不能免俗。

同时作为富二代,他的性格还有几分温室花朵的特点——更容易对遥远事物产生失真的想象。

因此,在马哨的有意引导下,焦耳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和好感很快就盖过了些许偏见。

“你让所有儿童都进入学校读书,学习数学物理?这可真是了不起。”焦耳说,“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敢再认为美洲原住民是野蛮人了。”

马哨微微一叹:“只是眠熊城而已,甚至不是整个阿帕奇。美洲原住民的状况并不会因此改善多少,事实上原住民几乎在走向灭绝,由于病菌和美国人的侵略,我们的人口比三百年前少了90%以上。”

“病菌?”焦耳没听明白。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细菌的致病性并不清楚,虽然也不是一无所知,但除了个别生物学家有一些假说之外,绝大多数人对此尚无认知。

焦耳对生物学没什么了解,因此当听说这个词的时候,他不禁感到迷惑。

马哨:“我认为疾病是由细菌导致的,那些微小的生物,很多就像毒虫一样。当欧洲人来到美洲,欧亚大陆的细菌也一并抵达美洲,为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因此频繁遭遇大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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