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天是个好天气,从刺眼的阳光,还有不停吵闹的鸟叫声中就能知道,在这样的天气下,猎物通常都会离开它们隐蔽的巢穴,外出觅食或者像某些人类那样,单纯的只是出来享受着阳光所带来的温暖。
“完美的一天从早餐开始。”
俞清敲了几下阿尔托丽亚三人的房门,转身就感觉到早餐铃的呼唤。
“好像还有几条鱼来着吧。”虽说早上就大鱼大肉的难消化,但俞清也是许久没有尝过烤鱼的滋味了,“就是有一点吧,我不怎么习惯鱼腥味。”
不过,在现在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要是有一天能够吃上酸菜鱼就好了。
这下就没办法了,只能让看过菜市场大妈破鱼的村长来干这活了,他先拿着石刀划开了鱼肚子,然后他记得是要把内脏给弄出来。
俞清徒手伸进鱼肚里,在抓住一团手感软乎乎的恶心东西,然后用力一拽,一堆堆的内脏就被摆放在了早已准备好的干净石面上。
前面说过哥布林的胃很强劲,且那些小家伙们吃时也只是简单的把鱼鳞给剥了,所以这些内脏,即使自己下不了嘴,但其他哥布林也是可以拿来充饥的。
一想起小家伙们吃食的场景,俞清这才想起来好像还有一道工序,又只能把本已经处理完的鱼拿过手里,重新又给过了一遍,将反射着火光的鱼鳞通通刮了个干净。
处理完食物,双手已是腥臭难闻,俞清皱眉噘嘴,赶紧将动物器官做成的水袋里的水倒出来清洗了一下,这才勉强除去了点臭味。
“村长好。”
“你们来的正好,烧烤会吧。”
“在石头上,我还剩着几条鱼,你们烤好后它们分些给其他人。”不知想到了什么,俞清也是再三吩咐到,“最好让每个哥布林都能吃上,不然的话没你们好果子吃。”开玩笑,俞清还没有彻底对他们放下戒心,不,是完全不相信。
不止他一个人,就连神经大条的阿尔托丽亚都能感受到在深夜中有几对目光在蠢蠢欲动。不是想谋财,就是想谋se。
“好。”
几只哥布林对视一眼之后开始处理起几条鱼来,他们在出生的前七天学的就是烧烤。虽然几只哥布林表现的漫不经心,但实际上内心已经笑出了花。
肉食,怎么也比黑泥团好吃吧。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不用自己亲自去捕猎。
你们没看错,哥布林依旧还没有从根本上革除陋习。
早餐后。
“村长,今天是要做什么,如果没有什么要紧的事的话,我还要带领族人们去捕猎铁甲独角仙的。”
哥布林长者看着身后的哥布林们说道,其实有没有俞清这个村长来说,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以自己一等一坑蒙拐骗的资历,在哥布林中足够有说话的地位。
“是啊。”
“是啊。”
……
俞清也是无语,怎么一说有事就有人不耐烦的。
在这次的哥布林会议中,我必须扮演超强霸主,一切安排都是为了这刻。
俞清将储物戒里的魔兽扔到他们面前,然后说道:
“先听我说完吧,等会儿再填肚子,现在把这些东西处理下吧,真是的,你们每天除了吃还能想到什么?”说完,将一打纸也扔了过去。
“每人想个名字,今天我要登记成册。”
哥布林们看了眼自己脚下的魔兽想到,一只没有头颅的鹿种魔兽,应该就是附近唯一鹿种魔兽的镰刀鹿了,另一只头颅被砸碎了的独角仙,应该就是哥布林长者说的铁甲独角仙了吧。
「低中阶魔兽的命名,是要高阶级的魔兽才能支持。」
“名字?”
“我们能有名字?”
不过,在短暂的惊喜后,哥布林们也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那个,其实是这样的,我们想跟村长学习捕猎。”新生代哥布林中唯一的女性哥布林向俞清解释到,比起族群里的“老弱病残”,新生儿们还是更崇拜作为战力天花板的村长大人。
踏江璧 从北宋开始成仙 重生2002当首富 据说我是末世世界的超级BUG 娱乐:我最强电影人,飘点怎么了? 某柯学的侦探物语 不完美罪名 梦思零 我在文明竞赛召唤玩家种田 仙子,我要你助我修行! 老公别宠啦!宝贝脸蛋红红太羞羞 逸腥部落复仇记 八卦奇情:冷情帝王融化你 反派日记:女主人设崩了 重生在杀戮空间 战神医仙 我的修仙道侣有点强 我的极品女同桌 高手出山:我真的没有装 踏云向仙行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柏凝一生坏事做尽,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她挚友骂其狼心狗肺。她挚爱笑其不知廉耻。她徒儿讥她罔顾人伦。好在,柏凝突然暴毙,死得不明不白。柏凝死后,她的宿敌花栖枝销声匿迹,一别,便是数年。直到某日,已死之人,重回修真界。一剑开山海,一剑撼苍穹。剑尖指向背信弃义之人。修真界局势骤变,有人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唯有花栖枝寡淡评价曾有人一腔赤诚,就是眼睛不好,脑子也不好,落个悲惨下场。如今再念她的好,迟了。嘴贱心软行止随心攻x寡言少语深情不悔受魔蝎小说...
关于引原修者误入传送阵,传至修仙世界。凡人之躯,驳杂灵根,却无畏前行,一路逆天改命至巅峰。传统情怀,无系统,不傻白。带你领略非凡仙途!...
关于墨染云烟,穿书女配救反派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唯一有的就是知道剧情。一遭火灾她穿越成她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恶毒女配,在这个仙侠世界里可比二十一世纪活的舒服多了。为了她的咸鱼生活不被打破,保住自己小命她要避开男女主,顺便救一下她的意难平。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就对那温润如玉的反派男二喜欢的不得了,那么清清冷冷的贵公子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既然都摆到面前了哪有不拿下的道理。可那高贵清冷的太子殿下好像没有心,居然送她最讨厌的毛毛虫还放到她床上。她对他的美颜滤镜瞬间碎了,算了她只要救她自己就可以了。美男嘛又不是找不到。当她真准备和别人订婚时,那之前还不为所动的清冷公子却乱了心魔。订婚当天便把她撸了去说她未婚夫是花花公子不值得托付,当时也是胆大她居然踹了反派逃了出去,从此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
一场意外,让一名四十岁的中年人重生在一名八岁的孩子身上,开始了他风骚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