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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听什么?”六月的森林里有些闷热,温莎没有关车窗,他干脆探出头对莱昂内尔说,“听我在画匠手下打工,给他调配颜料,晚上回去之后十指都色彩斑斓的事情吗?”
“艾德里安,你的任何事情我都愿意倾听。”莱昂内尔说,“只要你愿意告诉我。”
“那我可真是没什么好提的,”温莎缩回身体,靠在车厢的座椅背上,“学院里的那些家伙,都说我是个乏善可陈的人,并不有趣,而且还挺古板。如果真的了解我,可能你会对我失望。”
“不会。”莱昂内尔说,“我还是想听,你的一切我都想知道。你的一切我都觉得有趣。”
“……”温莎难为情地低下头,声音比蚊子响不了多少,“我真的有那么好吗?”
秋叶湖离朱诺斯城不是太远,经过五天四夜的行程,他们终于来到了个避暑胜地。一路上,莱昂内尔多温莎多有关照,经常逗他说话,让他开心。温莎不得不承认,莱昂内尔是一名好的旅伴。他很会讲话,行为和语言都十分得体,而且体贴周得温莎都感觉难为情。
不仅如此,他还长得令人赏心悦目。
不止一次地,温莎曾经偷看过他。但他知道,他们之间在一起的可能性,并没有莱昂内尔想象的那么大。作为一名没落贵族的后代,温莎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他母亲因为他的出生,而奉献了生命,父亲收到国家的召唤——实际上是为了军饷——战死沙场。现在他家里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大哥,和一条产出红泥的稀土矿脉。
莱昂内尔是真正的贵族,有着十七万人口大城市丹古堡的城主。温莎听过关于莱昂内尔的事迹,他从七岁开始就和剑术大师泰瑞·安德森学习剑术,十二岁作为剑术大师的扈从上战场,而在十七岁,还未成年之时,就获得了圣剑奎因多尔的认可。
以前从未有任何一名圣骑士,有莱昂内尔如此优秀。年仅十七岁的莱昂内尔,就成为了钢铁玫瑰骑士团的正式骑士,人生履历到了这里,已经足够辉煌。莱昂内尔并没有因此自满,而就此停住脚步,当莱昂内尔二十岁时,参加了伟大的光复战役。
他们围攻圣城古德斯五个星期,终于光复了好几百年以来,一直都落在普鲁士帝国手里得圣城。让各个宗教的朝圣者都可以去那里朝圣,虽说圣骑士们占领古德斯城的时间并不长,但这也足够参战的任何成员夸耀他们的功绩。
让人没想到的是,已经获得巨大成功的莱昂内尔,竟然在二十三岁时,仅仅用三百骑士就奇袭成功丹古堡。他进城之后,不仅不允许任何骑士做出扰民的举动,更是赦免了所有战俘。现在,莱昂内尔的封地不仅有丹古堡,还有数千亩土地和十几个庄园。
若不是处于阶级的巨大鸿沟,温莎可能就会放任自己这样沉沦下去。
不过他不能,来自于牛顿郡,从小住在红泥山庄的温莎,是一名与贫民没区别的没落贵族子弟,做事方方受阻,处处受制。而这位金狮家族的莱昂内尔,则是冉冉上升的新星,人生履历一帆风顺到令人心生嫉妒。
贵族们的联姻,从来都是两个家族的联姻。莱昂内尔这样的人,应该配上一个侯爷千金,才算得上门当户对。
秋叶湖的风景很美,这一点温莎必须得承认。
当他刚刚下马车时,就被茂密整齐的行道树给震撼了。头顶上,硕大无朋行道树的树冠组成了拱门般的穹顶,一阵湖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仿若海浪在翻腾。
莱昂内尔特地让温莎在秋叶湖入口的铁门下车,他自己下了马,又替温莎打开车门。闷了一路的温莎小兔子似地跳出来,深深地呼吸一口空气。
夏日清新美妙的空气,仿佛被蜂蜜浸透过,每一缕都透着香甜滋味。令温莎回忆起,童年时,路边的野莓的味道。在红泥山庄,一切都似乎染上了红色,地面的积水,浆果的汁液,无一例外都是红的。
这样大面的新绿,温莎难得一见。
所以当莱昂内尔邀请温莎陪他走到别墅,当做是散步时,温莎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阳光透过初夏的树叶,洒下斑驳的光点,温莎低着头,每一步都踩到光点上。不可否认,这样做没什么意义。他被自己孩子气的举动感觉到难为情时,抬起头对着莱昂内尔抱歉地笑笑。
正对上莱昂内尔湖水般的双眸时,让温莎的心跳在那么一瞬间似乎停止了。
时间悬停在这里,悬停在秋叶湖的这个午后。
阳光很好,灿烂却不刺眼,斑驳的光点如同湖面上粼粼波光。
空气很好,香甜却不发腻,带来的风都清新得令人痴迷沉醉。
温度很好,温暖却不炙热,舒适得几乎无法感受到温度存在。
莱昂内尔也很好,他认真的神情,迷人的双眼,仿佛在这一刻被时光定格。美好的时光大抵都会如此,只要经历了,就会一直悬停在记忆里,无论过去多少年,将永不退色。
莱昂内尔没有任何嘲笑温莎孩子气的意思,只是深深地,认真地看着他。温莎感觉脸上发烫,身体也莫名发热。他不自觉地拽紧袖子,拇指无意间碰到手上那枚原本不属于他的戒指。
“艾德里安。”莱昂内尔轻声唤道,他的声音发颤,如同有人在湖心投下一枚石子,泛出的阵阵涟漪一直传导到温莎耳朵里,引得温莎头皮酥麻难当,好似被闪电击中,“你真可爱。”
两指捉住温莎的下巴,莱昂内尔慢慢凑了过去。温莎身体僵硬地站在原地,他没有躲,也躲不开。实际上,当莱昂内尔刚刚轻唤他名字的时候,或许更早,在他对上莱昂内尔那双认真的眼睛的时候,他就已经不管不顾地沦陷了进去。
你完蛋了。一个声音在温莎心中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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