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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觉得脸部发热地擦了擦脸,然而,就在他准备回头的时候,眼角的余光仿佛瞥见了什麽。
“……”任祺日停住了脚步,他觉得有些古怪地看著眼前的那一片花丛。
在不远处,似乎有什麽东西正在轻轻蹿动。
任祺日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过去,“谁在……”
那小东西在脚步声渐进的时候,猛然从藏身的花团站起来,不等任祺日瞧清楚就背过身往後方跑去。
“等──等等!”任祺日下意识地追了上去,看那背影显然是个几岁大的男孩。
宅子里就只有何管事夫妇有这年岁的孩子,这孩子又是打哪儿来的?
小孩似乎不太习惯让人追著跑,任祺日天天追著何馨,早就练就了追人的好本事。没跑多远,他们的距离就已经明显地拉近。
男孩似乎是有些慌了,他跑到了後院的那棵大树下,任祺日就像是保父的职业病发作似的,站在树前装模作样地追著男孩跑了一圈,然後经验丰富地做了几个假动作,很顺利地就把人给抱住逮著了──
“啊!抓到了!”青年笑著将孩子给一把抱起来,男孩像是有些吓著似的忘记挣扎。
“来,告诉叔叔,你是──”任祺日抬起头来,在他瞧清楚孩子的五官时,他脸上的笑容忽然滞住。
风和缓地吹著枝叶,墨绿色的叶影映在男孩的脸蛋上。那白皙得仿若吹指可弹的肌肤透著健康的绯红色,深褐色的双眼晶亮剔透,微微张著的唇丰润得犹如透著水光,这样一幅精致的面孔虽然少见,不过真正让青年呆滞住的原因却不在此。
任祺日像是有些不确定地眨了几下眼,鼻梁上的眼镜经过方才的嘴逐而有些倾斜。
“谁……”他木然地接著原来的那句话,眼皮不断地跳著。
谁来告诉他,这跟三叔几乎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孩子,到底、到底是打哪儿蹦出来的啊?!
会客室内,一身素色长衫的男人坐在单人沙发上,身旁的下属拿来了支票本,他瞧也没瞧上头的金额,就直接在下方签了字。
对面端坐著的女子有些心不在焉地尝著杯中的咖啡,姣好美丽的容颜让人读不出她的实际岁数。染成红铜色的发丝微卷地披在背後,从衣装打扮来瞧,不难看出这人的良好品味。从一开始,她的脸上一直保持著淡雅的微笑,那与男人极其相似的双眼似乎含著一抹动人的波光。
下属将支票恭敬地放在女子面前,她也不急著收起来,只是缓慢地将杯子搁回桌上,笑容染上了几分苦涩:“三弟,我知道,你是怎麽看我的。从我离开家,一直到妈走了也没回来过,这次过来居然是开口找你要钱……”
女子的声音带著些微自责,却显得更为动人,任谁瞧了都会心生怜意。
但是,任三爷眼里并无半分动摇,他甚至从一开始就没说出一字半句宽慰的言语──对於这个同父同母的胞姐,他们之间的情谊,并不比陌生人深上多少。
任筠雅在不到二十就为了一个男人而离开任家,这件事在当年还是闹得非常壮观的。
说句大实话,当时还是少年的任三爷对於胞姐如此鲁莽的行为并没有太大的非议,虽然细想之下是过於莽撞,但是在他心底深处,实际上是隐隐羡慕著任筠雅的洒脱──如果说,那书中所描绘的爱情真能使人变得愚蠢却勇敢,那也自然是值得令人追求的。而当时的任三少拖著病体躺在床上,作为一个称职的旁观者,他自认这种强烈的情感,与自己断然是一身无缘的。
试问,有谁会愿意去爱、去陪伴一个行将死去的人呢?如果是他的话,绝对不会选择这样的人──这样堪称厌世的想法,曾经根深蒂固地盘绕在任潇云的心头上。
不过,对於这位胞姐,任三爷实实在在谈不上亲近。从现实层面来看,他们那一代,任家子女的关系都十分不和睦。
当年漂亮而又充满朝气的任筠雅,对於这老是卧病在床的弟弟难以生出好感来。这大部分的原因除了有一些是父母的偏爱之外,还有任潇云带给她的种种感觉──如任三爷本人所想,谁也不会愿意亲近一个死气沈沈的人,而这个弟弟总是以一幅不同於常人的目光冷漠的看著眼前发生的所有事情,从任筠雅本人的观点来说,那著实有一股让人不舒服的诡异。
说到底,任三爷曾经也确确实实地祝福过胞姐的爱情,然而现实的发展却是如此地让人觉得讽刺。
在离开家的二十年来,任筠雅统共有过三次的婚姻,结局皆不甚美好,刨根究底,也说不出个确实的原因来。
这些年来,任筠雅也曾经跟任家主动联系过几回,目的都很一致。
金钱,是个俗物。它能轻易地暴露一个人高雅面目下的平凡庸俗。
任三爷自认是个俗人,他清楚自己远不如面上的清心寡欲。年少的时候,他也有野心、也有抱负,他从未想过跟任潇洋争夺什麽的主要原因,实际上有很大部分是由於他从没觉著这个兄长有什麽好忌惮的地方。曾经,他觉著自己的人生是无望的,在苟且残喘地保住一条命之余,他只能肆意地在其他方面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一直、一直,直到他临来了那一抹温暖的曙光,任潇云在切实地感受到,他挣扎求生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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