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经过玄天灵宝的洗礼后,尽管之后的交易会上依旧出现了不少奇珍异宝,但都没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不知不觉中,时间就过去了数日,洛虹也在交易会结束后,回到了自己的居所。
「洛小子,距离那进入封印之地的时机,可只剩一年多了,你确定要现在服用这东西吗?」
银仙子见洛虹刚一盘坐下来,就拿出了那瓶金雷狮王的血髓,不由提醒他道。
「无妨,洛某虽能从此物中闻到一股浓郁的异香,但并没有那种恨不得立刻将其吞服的冲动。
显然,此物确实能对惊雷仙体大有裨益,却也没到脱胎换骨的地步。
再配上血道秘术,一年的时间足以炼化它了!」
洛虹当然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甚至他还准备了应对意外的后手,也就是婆娑光阴大阵。
此阵一开,洛虹完全能将一年当六七年用!
「你心里有数就行。」
银仙子当即回道。
「嗯,还劳烦仙子为洛某护法!」
说着,洛虹便屈指一弹,将一团银色灵光射到房间中央。
随即,他便脱去了衣物,并在头顶唤出一片黑雾。
下一刻,十多根金色芯条便从黑雾之中探出,顶端血色闪动的,在洛虹的肉身上勾画起来。
而这一画,便是一月有余!
在此期间,洛虹始终维持着盘坐的姿势,而今身上布满了血色纹路,看起来颇为妖异。
「可以了,辛苦你了,血儿。」
在掐出一个法诀,令全身血纹都灵光大放后,洛虹便微微点头道。
「血儿很高兴能帮到主人!」
伴随着一道清脆的笑声,所有的金色芯条都缩回了黑雾之中。
随即,黑雾本身也朝中央一点翻滚而去,很快就完全没入了虚空,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洛虹已将狮王血髓从玉瓶之中摄出,当下神念一动,一团拳头大小的紫金色血浆就落在他的胸膛之上。
只听元神中响起一道暴虐的狮吼,洛虹便觉胸口阵阵酥麻滚烫。
而当他手中法诀勐地一变,周身血纹竟似活物般游动起来后,那狮王血髓竟一点点地没入了他的肉身,使得胸口处的血纹也逐渐变成了紫金之色!
过了数个时辰,当所有血髓尽数没入洛虹的肉身,血纹也全都换了颜色后,他身上的灵光反而暗澹了下来。
停滞的紫金血纹就好像寻常纹身一般,看着没有任何玄奥。
「很好,所有准备都完成了。现在,就开始正式的炼化吧!」
检查再三后,洛虹突然目光一凝,两只手掌竟然同时一翻,各自取出了一块乳白色的仙元石!
默默感谢了骷髅真仙的付出后,洛虹当即催动惊雷仙体,开始摄取其中的仙灵气!
下一刻,巨大的狮吼声再度响起,但相比上次的暴虐,这一次却是充满了惶恐和不安。
而当紫色的雷光充斥了房间之后,这些狮吼便彻底被淹没在了阵阵雷鸣声中。
......
一年多后,在封印内部的一座神秘地宫之中,有一座沉寂已久的祭坛,突然闪过了一道微弱的灵光。
在此之后,这座十几丈高的血色祭坛便开始不时地闪过灵光,并且每次持续的时间都会长久一些,亮度也会提升一些。
就好像,某人刚刚从沉睡中醒来,正努力睁开惺忪的睡眼,恢复清醒一般。
终于,在大半天后,血色祭坛散发的灵光勐地一亮,并且再未暗澹下去!
在血色灵光的映照下,一根
根式样古朴的高大石柱从黑暗中显露了身形,密密麻麻的,竟形成了一座诡异之极的巨大石林。
靠基建实现民富国强 凌道万古 凡辰仙歌 将军予他(GB) 口袋里的读物之时戒 蝴蝶沉溺 算命吗,送未婚夫 可是他长得美啊 雌虫每天都在拱火[虫族] 回溯 穿成反派师尊的替身道侣 君臣之上 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 魔君被献祭给我后[穿书] 诸天从小阴间开始 镇天神医 墨染柒柒 离婚这么大喜的日子,谢总哭什么? 次元型月系统 我是赵梦凡
关于辞礼宅斗双强双洁HE冷眼千金变身家族掌权人VS混球贵公子上演豪门追爱记燕都宋家,户口本上姓宋,族谱上可是明明白白写着索绰觉罗氏,几百年前还是名副其实的皇族。家族突遭变故,皇城根脚下长大的宋十三小姐,原本该过着养尊处优的贵公主生活,却在22岁的年纪,变身家族掌权人,开始复仇之路。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季二公子,在订婚宴上放了联姻对象的鸽子,一句报恩,先把十三小姐娶到手再说。冷眼千金封心锁爱,混球公子穷追不弃...
我是一个风水先生,二十世纪初,为了赚大钱,我和牛子到了潘家园,加入到了一个盗墓团伙。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和兄弟们的照应,我在道上混的风生水起。入行之后,我深知了一个道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三教九流八大江湖,除了三教九流之外,尚有八门的传说,八门可在山林之外,可在庙堂之中,各门甚至是到了今天都尚有...
...
游离于九大巨人之外的巨人命运的巨人,这是属于亚戈在巨人世界里的故事,蓝白色的羽翼交织,诸君,献出心脏吧!(谨以此书献给每一个热爱巨人的读者,尽力弥补原着的所有遗憾。ps主角非普通穿越者,身份是本书最大伏笔)...
徐志书出身贫苦,身世成谜!初中时期,喜欢上了姜瑛,后在姜瑛资助下,徐志书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大学毕业后,放弃京都工作机会,转而回到家乡竞聘副乡长,并因此踏入仕途。徐志书得到田佳佳叶佳玉韩等人的帮助并在丰富乡找到了真爱。...
雍盛穿进了一本朝堂女尊文。原文女主谢折衣是侯府备受冷落的千金,被当作弃子,送入后宫,给分分钟会挂的病弱幼帝冲喜。冲喜冲喜,皇帝没捞着啥喜,喜全冲在了谢折衣身上。她借此机会,逆天改命,扳倒了娘家,斩了第一权臣,将干政的太后送进尼姑庵,在短命夫君身边加了张凤椅垂帘听政,还夜夜幽会各种器大活好的小白脸啧。一代权后,哪里都好,除了皇帝头上有点绿。雍盛就是这个皇帝。作为一个成天在生死边缘仰卧起坐的病鬼皇帝,雍盛对头顶的草原视而不见,人生只专注三件事活命宠妻战略性吃软饭。但吃着吃着,碗里的软饭忽然就硬了,硬得就像皇后的胸膛嗯?不对劲他的折衣怎么好像是个大兄弟?雍盛双目无神hey,man,我那么大一个媳妇儿呢?谢折衣一身红衣如火,墨发披肩,妖里妖气老夫老妻了,不如将就一下?雍盛你猜我怎么笑着哭来着jpg谢折衣拉他衣角圣上哇啊啊啊!雍盛倒退着滚下龙床,朕不可!朕铁直!朕要废后!真香。扮猪吃老虎病弱受vs雌雄莫辨腹黑美攻下本预收伶宦打滚求收藏~文案如下国破家亡,江山易主。从金尊玉贵万人之上的皇子沦落成深宫中受尽折辱的优伶时,元翎曾问自己,还要不要活下去。他要活。可深深宫墙之内,哪有登云之梯?掌印太监萧启绪,心狠手辣,权焰熏天,万人之上。想办法接近他讨好他利用他。哪怕机关算尽,不择手段。督主,在看什么?没什么。萧启绪轻拭去手上他人鲜血,眼中笑意晦如万丈深渊。又一个泥沼血海里往上爬的可怜人罢了。可惜选错了路,也选错了人。人说司礼监掌印萧启绪,喜怒无常,诡谲莫测,是天大的坏人,天生的疯子。可他不是坏人,也不是疯子。他是血海里的鬼,盛世里的魔。想从他手里拿到东西的,皆要付出百倍代价。那夜,玉碎山河。萧启绪掐着元翎下颌,附在他耳边,语气暧昧又执迷。怎么,殿下如今知道后悔了?可惜啊晚了。前排高亮1,狗血三千,我取一缸饮。2,疯批出没,一个接一个。感恩支持魔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