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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描绘间,似有万千道法流动,恍若勾勒出了一个绝美的仙境。所有人置身其中,身临其境,心中无不震惊。“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嘶……绝句。”“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洒脱不羁。”那一刻,全场震撼,随着叶秋这一句写出的那一刻。骤然间,于体内自成洞天,天地灵气汇聚而来,恐怖的气势骤然扩散开来。轰……“突破了!”在场的所有人,感受着来自于叶秋身上那一股霸道的力量,无不震惊。逍遥御风身法施展开来,叶秋彻底放飞了自我,犹如畅游天地一般,在高墙之上继续书写着。他的笔墨肆意,一笔一划之中,似将万千道法融汇其中。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这一场异象,在整个寒江城都掀起了一场轰动。挤过人群,怜风来到了阁中,目光惊诧的看着上面那一道熟悉的身影,眼神中满是不可置信。“这……怎么可能。”脸色骤然惨白,认真品读了整篇诗,心里更是一颤。此等文采,千古无一。这还是她记忆中的叶秋吗?还是她打心眼里看不上的那个地痞流氓吗?“天老爷,我一定是没睡醒。”一旁的陆芷更是惊掉了下巴,叶秋现在这一身洒脱的气质,说他是一位真仙人也不过。不仅如此,他的诗中,更是透露着仙意,让人回味无穷,惊叹万分。“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嘶……绝句,又一句千古绝句。”“好,好,好……没想到老夫这一把年纪,竟然还能有幸见到此等惊世绝句出世,不枉此生啊。”叶秋这一首诗,顾正阳敢说,足以盖过全天下所有的那些诗句。真正做到一首诗,盖过一个时代的恐怖存在。他无需向世人证明什么,光是那天地异象,足以证明他这一首诗的含金量。世人可以都觉得,读书人写诗就一定厉害?非也,非也。此中玄妙,可以用一句恰逢其时来描述。文章本天成,妙了多少书,就能写出这等足以传世万古的诗来,得看你的际遇,时运,恰逢其时的心境。“这一句,直接戳中了我这个老酒鬼的心。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的老天爷,我爱死这一句了。”现场一阵轰动,所有开始陷入了激烈的讨论之中。人群中,鹤无双眼眸闪过一丝诧异,冷冷的看了上面的叶秋一眼,泛起了一丝敌意。身为天之圣子的他,生来便万众瞩目,绝世独立。叶秋这一次,算是真正崭露头角,进入了他的对手名单之中。“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随着那最后一句落下,整个天香阁响起一阵剧烈的轰动。滚滚天雷袭来,寒江城上空,掩盖上一层漆黑,似有黑云压城之势。一首诗洋洋洒洒,最终落笔,叶秋在最后面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白哥,对不住了!小弟需要造势,先借用一下。”原谅叶秋就是这么厚颜无耻,最后在诗句末尾留下叶秋二字后,身形一闪,拎起已经完全傻眼的萧无衣纵身一跃,便离开了天香阁。而阁中之人,无疑全都被这首诗所震撼到了,甚至连他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当顾正阳回过神来时,发现上面早已经人去楼空,空空如也。“千古奇文,千古奇文!这首将进酒,堪称千古之最,没有之一。”顾正阳毫不吝啬自己的称赞,而他这一句话说出的那一刻,在场的所有人无不震撼。“连顾老都说这一首诗是千古奇文?嘶……这是何方神圣啊?诗词大会尚未开始,就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了吗?”“你们看,诗句的最下面有留名。”“叶秋?此人是何来历,你们谁知道?”现场乱成了一锅粥,看着那壁画上留下的一句句诗,无不震撼。而天香阁的主人,更是欣喜若狂,之前叶秋要提诗的时候,她还想反对来着。还好她没反对。她的天香阁,要火了。不夸张,丝毫不夸张,就凭这一首诗,她的天香楼绝对能成为整个寒江城最具有象征意义的酒楼。一旦今天的事情传出去,更是不知天下间有多少名流雅士前来瞻仰此等千古奇文的原篇。“叶秋!好一个叶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仅一篇诗,就让我这天香阁成为闻名天下的阁楼。”“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呢。”红帘之后,一名美艳绝尘的女子呢喃自语,眼神中闪过一丝笑意。微微翘首间,她轻声道:“小毅,你去把那些壁画拼凑起来,就挂在我们最中间显眼的那一个位置。”“供天下才子一览,或许我们天香阁,以后要走高雅路线了。”闻言,秦毅也是心头一惊,他也没想到一次无意之举,竟然能让天香阁直接爆火了?之前他只当是叶秋喝多了发酒疯,一般这种酒客最难处理,害怕他耍起疯来祸及自己,秦毅才给他去来笔墨,让他耍耍酒疯。他也没想到叶秋真的能写出诗了,更没想到……他一写,就是这么一篇足以流传千古的诗。随着天香阁的小厮将一个个壁画板块收集起来,挂在阁中最中间的那一面墙壁上,众人才能看的尽兴。“妙,实在妙!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少年天才,小小年纪,便写出了这等洒脱不羁的诗来。”“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轻狂不羁,何等的洒脱……”“还有还有,那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的天,以我的水平,我想不出喝酒还能喝出这么高的境界来。”“差距,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人家喝多了,随手即兴就是一首千古奇文,我喝多了……就是你听我说。”听着耳边这些个天下名流,高雅之士的评论,怜风心头更是一颤。“不……这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写出此等人间绝句来。”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哪怕是她亲眼看见,不愿接受自己看走眼的事实。在她记忆中,叶秋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市井小混混。他怎么能写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等千古绝句?若是当初,他能展现出这等文采,她何至于瞧不上他?这一刻,怜风心中颇有怨气,心头更是一冷。他明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在藏拙,不肯展现出真实的自己。先前她所看到的,都是叶秋伪装的一面,现在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他就是不喜欢自己,所以才故意伪装成她讨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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