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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鱼目混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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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做了十支枪,每一支都亲自射击了超过二十发米尼弹。因为毕竟是手工出品,多少总有些差异。

这一次带了五支枪,是黄胜挑选出几乎具备完全相同特性的。黄胜亲自使用自己设计生产的燧发膛线枪,发火率超过九成。

如果碰到哑火也无伤大雅,再拉起枪栓火速倒进一粒火药丸,接着扣扳机即可。黄胜现在还没有遇到击发两次都无效的实例。

由于这些燧发膛线枪的使用寿命太短,黄胜都没有舍得训练黄东山、狗儿他们打枪。

自己是从小就有气枪,打了靠近二十年,枪都换了三支。来到大明,又用鲁密铳射击了几百发铅弹,用燧发膛线枪射击了三百多发米尼弹,才勉强做到弹无虚发。

好枪手是靠子弹喂出来的,如果训练这三个菜鸟,可能把自己仅有的十支枪都打废了才有一定效果。

枪太难得,能否把他们成功的训练成射手不能确定,况且时间也不允许,所以黄胜还是自己做狙击手,亲自精准射击把握战场节奏。

建奴牛录额真屯布鲁派出的哨马队伍一路找寻着明军留下的印迹搜索前进,领头的是穿着一身雪亮铠甲的巴牙喇。

这小子是个老兵名字叫松阿里乌喇,很强壮,三十多岁,一脸的伤疤配上他狰狞的表情,倒有些不怒自威。

他在屯布鲁的这个牛录里应该是三号人物,牛录额真有什么大事都跟他商量。

昨天自己的牛录竟然被明军主动袭击了,还折损了一个马甲,这位嚣张的建奴白甲兵暴跳如雷,恨不能马上找到明军一决雌雄。

谁知那帮明军来得突然去得快,今天都快过了中午还没有发现他们的影子,本来就怒不可遏的松阿里乌喇,更加狂怒,憋足了劲想砍几个明军脑袋泄愤,谁知根本找不到对象。

眼看着离连山驿越来越近,他身边另外一个白甲兵布布素噶道:“松阿里乌喇,咱们离大明有驻军的地方很近了,那些明军古怪,恐怕有什么诡计,咱们还是小心些。”

松阿里乌喇道:“布布素噶,你果然有心计,很好,我们当然要提防明军的埋伏,这里是旷野,不会有明军偷袭,你把人都喊齐了,我们部署一下。”

他本来把自己三十五人的队伍拉开了距离,用来防止明军的包围。现在心里又有了一些想法,要召集大家来商量。

这小子也是久经沙场,在战争中学会了战争。他选择了视线开阔的旷野开碰头会,根本就不可能被敌人包围。

建奴都是打惯了仗的,他们都不怕明军,认为明军比蒙古人好打多了,蒙古人骑射太高明,他们逃跑建奴追不上。

明军就不同,他们每次都是跑不了,而且他们的装备和财物都比穷得叮当响的蒙古人好得多,多得多。

松阿里乌喇、布布素噶、图布尔青等等几个白甲兵都认为兵力分得太散不利于形成攻击力,可是集中兵力又有被包围的可能。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派三个勇士在队伍前三里探路,发现明军判断人数后撤退跟队伍汇合。

如果还是跟昨天一样被明军突然攻击,后面的队伍会火速前去接应,是战是走看明军战斗力再做决定。

就在黄胜躺在狗儿用棉被铺好的草地上,跷着二郎腿,哼着小调的时候,黄东山激动的声音传来:“大人,来了,建奴来了。”

黄胜不慌不忙由狗儿扶着爬了起来,把手挥了挥,鲁承祖马上就把手上的一面小黄旗挥了三下。

这就是告诉所有家丁,发现敌情。黄明理他们见这一次准备得如此细致,还有超大的炸弹,自己又是装备了三层最好的盔甲,脸上还有面甲,手上又有无比坚硬的‘破甲神枪’。【愛↑去△小↓說△網wqu】

他们都是期盼着建奴到来,此时见到了发现建奴的旗号,人人都喜笑颜开。

那些新家丁也被黄胜和黄明理他们的态度感染了,心里也都没有了恐惧,知道建奴要上大人的钩了,也有些小期待。

黄胜装酷起到了效果,这些文盲,见大人一个读书人,如此把建奴不当一回事,心里也不知不觉被同化,这就是没有思想人的从众心理。

望远镜里,出现了三个顶盔掼甲的建奴骑兵,他们不紧不慢的沿着官道往伏击点而来。

没多久,他们的后面出现了一队三十人左右的骑兵队伍,其中还有几个穿着亮晶晶的盔甲。

黄胜没有见过建奴的巴牙喇,他想当然认为那些人应该是传说中的白甲兵了,人数有些多,黄胜有些迟疑。

不管是否攻击,也需要放前面三个建奴哨马过去,其实黄胜不下任何命令,家丁们都应该做到。

大杂院里的满级女配[年代]  金镶玉:公主驸马  白月光  爹爹的内卷日常  我在海上搞基建  夫君养了外室以后  龙傲天与凤傲天的炮灰女儿  黑月光回来后  人渣他青史传名  穿成女配后被反派带飞[末世]  [综漫]阴阳师  夫郎家的小相公  午夜布拉格  梦见鬼了  退休大佬穿进无限流后  八零年代娇花与糙汉  继承十亿现金以后  身娇体软巨佬O们被我渣了[女a]  全地府都以为我和阎王谈恋爱  小无赖和他的绅士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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