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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歌是什么歌?答:悲歌。军人的天性无非两点,服从与执行。即使用着最弱的武器去打最硬的仗,军人也只能前仆后继的勇往直前,哪怕触之即死,依旧悍不畏死的冲锋。在戈壁岭的月牙入口处,在高峻的戈壁群山中,天空像一顶宽大无比的圆盘,笼罩着四面八方辽阔的荒野。李焕仙有些累了,这是此生第一次因为杀人而感到疲惫。手中的‘虫牙枪’,以沙虫牙齿做枪头,脊骨做枪身,轻盈却不乏坚固与锋利。在配以杀神霍山的红甲,李焕仙算是集齐了沙虫三件套,能攻能守,刀枪不入之下,长枪点刺挑拨,大片金军倒在血泊之中。理论上讲,三千兵马,就算撒尿都能淹死李焕仙。可李焕仙这孙子贼得很!他不打头,也不打尾,反而在戈壁岭狭小的入口处将三千金军从中分割,导致骑兵团有心援手,却被李焕仙在中间杀得大乱,人阻人之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袍被李焕仙当成靶子一般的屠杀!对付李焕仙这种高强武者,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波一波的箭雨不停的射,直到李焕仙变成刺猬为止。可李焕仙将军队中路搅乱,前后的军队若要放箭,那就一定会伤到自己人。李焕仙一个人才放翻百十来号的人马,若是前后万箭齐发,那这三千骑兵估计马上就得减员三分之一。“咚——咚咚——咚咚咚——”正当李焕仙沐浴鲜血之下,杀得兴起之时,忽闻后方传来军鼓震天之响。作为横扫四方的传奇将领,李焕仙自然听出了这鼓点的变数。一短、两长、三长。这不是冲锋鼓,也不是退兵鼓,而是散开鼓!杀向戈壁岭的三千金军是探路先锋军,为的就是给后续的大军开路。这鼓点一出,定是后援大军到了!“散!”人仰马翻的骑兵团也顾不得乱作一团的惨相,尾部骑兵赶紧让出戈壁岭的入口,前头骑兵立刻牵引马匹躲到戈壁山岩之后。中部被搅乱的骑兵连马匹都不要,连滚带爬的四散开来,只留下几十人前仆后继的压向愈战愈勇的李焕仙。“嗖嗖嗖嗖嗖……”箭矢如蝗,呈抛物线于高空坠落,开启无差别屠杀。李焕仙一枪挑杀一名骑兵,将尸身半弯挡住自己头面,充满邪异色彩的红色罡气外放,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嗖……”一波箭雨过后,本以为能平静三分,哪知后续破空厉响,一巨大木锥划破虚空,好似出膛的炮弹一般,瞬间撞击在红色显眼的李焕仙身上。“轰!”是巨弩!这等大杀器连当年的廉邢都扛不住,更何况身体本就虚弱的李焕仙了。直接被木锥攻破护身罡气,顶出十几丈远,重重的撞在戈壁山石上,口吐鲜血。“杀神护甲……果然厉害……”被巨弩百米之内贯穿,李焕仙仅仅是被撞出了内伤,身体并没有被巨木锥撕碎。只见他胸口的护甲妖芒闪烁,红的好似妖邪一般熠熠生辉,竟然在吸引地面死尸的血液,想要修补李焕仙受伤的肉身!“一个人就阻住我大金先锋军,果然了得。这位将军,报上名来!”金国军队中缓缓驶来一骑将领,提着长刀望着口吐鲜血的李焕仙,眼中满是敬佩。李焕仙强忍胸口剧烈疼痛,将虫牙枪握在手中,向前一步道:“浮萍飘泊,沧海一木,无名。”都是当兵的,金国将领只是扫视两眼就能看出李焕仙的本事。像李焕仙这种单人作战的情况下,还能选择截击扰乱骑兵的机动性,令自己单人武力得到最大化的发挥。这种人,绝不可能是江湖匹夫,一定是统过兵上过战场的存在。“末将钟世坚,乃大金黄泉军镇统帅,见过无名将军!”钟世坚身后的弓箭手早已弯弓搭箭,四座巨弩已经装填完毕,锁死了李焕仙,所以才敢上前交涉道:“看将军面相,胡人血统并不多,何苦为了这些蛮夷搏命?”李焕仙的身体,不受伤的时候还能坚挺个一时半刻。一旦受伤出血,马上气血衰竭。若非杀神红甲锁死了他的命源,只怕这时候他都没力气说话了。“唉!我也不想的,但承了人家的情,不还说不过去。”“咚咚咚咚……”士兵可以打不过投降,但将领不行。李焕仙虽然离开军队多年,但想让他丢盔弃甲是万万不可能。刚才挨了一发木锥,脏腑震荡之下,手脚都发麻了,内劲完全提不起来,想跑是跑不了了。回头看了看,原本观战的弘慈上师已经消失,不知是已经跑了,还是懒得再看嗜杀成性的李焕仙,总之是不在了。金军的战鼓再次擂动,凛冽的寒风配合着肃穆的鼓声作响,一曲悲壮的英雄协奏曲,预示着决战即将来临。对面只有李焕仙一个人,可钟世坚还是给足了李焕仙面子,令军队擂鼓,算是送这不要命的‘无名’一程。“咳咳~”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李焕仙握紧长枪,低咳两声,将肺部的淤血呕出,脸色稍微好看了一下。猛然提一口气,方才被破掉的罡气开始缓缓凝聚。看样子,是打算硬扛了。这一刻的李焕仙,仿佛雄风不再的迟暮老人。虽感报应临头,却依然俨挺背脊,迎风不动。然而,那艰难凝聚罡风,与眼角如蚯蚓颤动的皱纹,已经表明此时的他,实乃强弩之末。“放!”金国将领冷喝一声,身后军队万箭齐发,四座巨弩也一起弹射木锥。一时间,李焕仙只觉眼前密密麻麻的箭矢,好似深秋的蚊蝇齐聚,各个露出薄翼,欲要将李焕仙撕碎!“九转混元——逆乱阴……”李焕仙不可能站在这等死,提起全身的力气,枪峰向天熠熠生光,想要施展《混元功》的至高奥义,逆乱阴阳。可还未等他混元气集中爆发,只听得脑后传来破空之声,四座堪比山岳的巨大钢盾突然从他头顶砸下,将其牢牢护持在内!“轰!”“当当当当当……”巨弩的木锥无法冲破钢盾的防御,漫天箭矢更是彷如初春细雨,绵软无力的砸在钢盾上,叮叮当当,声音悦耳动听。“杀!”戈壁岭北方大漠深处,胡人骑兵突然奔袭而来,人还未至,弓弩先行射出。若要仔细看去,穴居族的十几名猎虫人也在骑兵当中,满脸喜色的冲杀而来。“当当!”李焕仙此时被钢盾护持在内,本还想骂两句弘悲上师。你个老不死的,我不玩命你就不出手是不?结果当他扒开钢盾的一角后,顿时咧嘴愣在原地。只见,一丰神俊朗的胡人青年,金甲黄袍威风凛凛。手里提着一把长刀,此时正乐呵呵的望着李焕仙。辽国太子,赫兰长弓!:()满级武者遍地走,第一杀手怂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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