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也可以睡一张床。」陆弗之的回答让裴寄成功被自己口水呛到了。
裴寄咳了好几声,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陆总您别开玩笑,我俩怎么睡一张床?」
陆弗之淡淡地看着他,那眼神似乎在告诉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陆弗之看起来是真无所谓。
但裴寄哪能无所谓?他是个正常男人,还是个干涸了五年的正常男人。
光是被陆弗之碰一下,勾一下腿,他都能起生理反应,更别说陆弗之睡自己身边了。
哪个正常男人自己喜欢的人睡自己旁边,却能忍得住什么也不做?
他倒是不怕陆弗之会对自己做什么。
陆弗之起反应,那纯粹是因为他乱撩,陆弗之那是正常生理反应,要来真的,陆弗之估计连碰都不想碰他一下。
但他不一样。
陆弗之睡他边上,他怕自己半夜都能对陆弗之动手动脚。
那样多不好。
裴寄吸了口气,「陆总您就不怕我半夜对您做点什么?」
「你想做什么?」陆弗之淡然地问。
裴寄开始笑得不着调了,「我能做什么陆总您不是清楚吗?以前我俩睡一起,您不是知道我闲不住,老对您上下其手?」
其实不是,裴寄嘴上说得多,睡觉却还是规矩的。
但架不住只要躺下,陆弗之就会亲他,两人年轻气盛,亲着亲着就容易亲出事情来。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陆弗之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是生气,不过说的话,没好到哪里去。
裴寄愣了下,心说那还不是你一直在提以前。
裴寄没说话,陆弗之却起身走到他身前,反问他:「难道不是吗?」
以前的事情,只要裴寄愿意,他也可以既往不咎。
裴寄费劲地挤出个笑:「当然是。」
以前和现在当然不一样。
陆弗之分得那么清楚,分不清楚的人是他。
到现在都活在过去的美梦里不愿意醒来。
陆弗之说要住在这儿,裴寄本来以为他也就是说说而已,顶多把衣服拿过来充充数,但等陆弗之真进了他卧室,裴寄才开始怀疑陆弗之那话不会是真的吧?
但陆弗之今天才给他挡了那一下,要真把人赶出去,倒显得他没良心了。
裴寄卧室也小,就那么一台电脑一张床,裴寄对住的地方没什么要求,能住人就好。
这会儿陆弗之站在他卧室里,把他这卧室衬得更小了。
不过更小也没那时候他和陆弗之住的地方小。
见陆弗之去拉自己的衣柜门,裴寄眼皮跳了跳,「陆总这是?」
「找身衣服,洗澡。」
丫鬟打工日常 赛博老公竟是校草室友! 炮灰暴富手册 钓系大佬O的咸鱼A[穿书] [综韩剧]朝阳1 白切黑反派总想攀附朕(穿书) 娇矜·帝妃互演指南 在无限场疯狂搞资源 纵我肆意[黑粉站哥是前夫] 别误会,我俩纯友谊 师尊,说好的克制呢 穿到贝克街当反派[综英美] 师姐她马甲掉了 捡来的小孩是仇家卧底/蜕生之日 绑定疯批仙尊当基建工具人后 你好,成亲[女尊] 吻鹤 [hp+fate]当英灵乱入霍格沃茨 三生魂 [HP]布莱克她不是小公主
追妻火葬场先婚后爱蓄谋已久和京圈太子爷隐婚三年,苏芷怡查出怀孕时,老公却跟白月光上了热搜。都说顾家掌权人顾淮安清冷禁欲手段狠辣,只有苏芷怡清楚,这个男人私底下就是个疯子宴会角落里,顾淮安把人摁在墙上。顾太太,捉奸这种事,大可不必御驾亲征。证据在手,离婚才能分多点钱不离婚,我的钱都是你的。离婚,你只能得一半,吃亏的买卖,我们回家再算算账没算明白,她藏起孕肚,签字离婚卷铺盖跑了。再见面,她是高不可攀的苏家千金,温柔体贴全是假象。看着一群男人追在前妻身后跑,顾淮安坐不住了,彻底撕开伪装。老婆,你不是说要抱京圈最粗的金大腿吗他把脚往她面前一搁,回到我身边,腿给你抱,枕边风给你吹...
关于一吻定情冷少的傲娇妻柳家大小姐柳倾颜,商业奇才,却因一次意外与李家二少爷李逸尘结下梁子。李逸尘,看似逗比,实则腹黑,对柳倾颜展开了一系列的报复。然而,在相处过程中,两人逐渐发现彼此的真心,最终携手战胜困难,收获幸福。...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关于被战神宠成宝的小王妃是玄学大佬传闻大景战神王爷晏玄翊身负七杀,煞气缠身,恐活不过而立之年。国师批命,他须娶天命贵女苍妍玲,才能破除命中死劫,化解七杀。大婚当日,嫁入王府的却是被拴在家畜棚子里与家畜一起养,又疯又傻,还克死全家的煞星苍云烟。七杀碰上煞星,都以为翊王夫妇不出几日就会命丧黄泉。殊不知一场替嫁,小可怜苍云烟豆芽菜身体里的神魂,成了意外魂穿至此,来自现代硕博连读考古系学霸云烟。她不仅拥有自带小世界的神秘珠子,还掌握捉鬼斗邪的高深玄术,懂得极为厉害的修炼之法。翊王把她当闺女养,去哪都带着她。想不到她扮猪吃虎,以自身高超的玄术,帮着翊王解决身边各种诡异事件,抽丝剥茧地弄清楚自己与翊王的命数真相。捉鬼斗邪,斩妖除魔,破除七杀,携手扭转命运。...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我追随宋哲十二年,当了他十二年的舔狗。他追求女孩我替他出谋划策,他表白我亲自给点蜡烛。我见证了他爱上一个又一个人,与她们缠绵再到分开。我熬走了他周围所有人,终于下定决心向他表白。当我借着酒劲准备时,却听到他与朋友的恶意交谈,这时我才知在他眼中我只是玩具,可以随意送人。哥,如果你看不上温柔,你就让我尝尝呗。好啊,我叫她来。攒足失望之后,我带着全额奖学金,于大洋彼岸享受人生。他却疯了似的满世界地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