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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老金和克劳迪就出门了,他们在城门口等着柯布森。“那家伙怎么还不来?”“该不会昨晚没回去吧?”克劳迪漫不经心地说道。老金忍不住腹诽:还不是你昨天非要丢下他不管的!“有可能。”老金心想,柯布森该不会昨晚醉倒在路边,然后被杀人越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至于。现在可是节日,教会方面加强了治安管理,就连凌晨时分都有圣骑士在巡逻。而且,以异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们才不会把罪犯交给城防队呢,不当场打死就不错了。在圣骑士眼里,罪犯和魔物没什么区别,都该死!那些疯子估计觉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么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狱肯定是板上钉钉了。“那、那个……蛮子……”就在老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转头一看,只见柯布森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这家伙明显还没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样子。“抱歉久等了,我们出发吧……”“早啊,你没事吧?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啊?”老金问道。说什么农民的儿子,酒量也不过如此嘛。“没事……区区亡灵而已。”“你现在的样子跟亡灵也没什么区别了,你个白痴!”“嘿嘿嘿……稍微活动一下就好了。”看柯布森的样子,昨晚应该是回家睡觉了。既然如此,今天就还是三人小队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摊位帮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刷怪了。“走吧,我们出发!”于是,三人小队再次踏上了征程。虽然柯布森看起来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个能单刷僵尸和骷髅的e级冒险者,应该不会拖后腿。更何况还有克劳迪在呢,他们三个联手,今天的收获应该不会比昨天差。“老金,我们换条路走吧?”克劳迪提议道。“换路?”“总是走同一条路,估计也刷不出什么好东西了。我们去开拓新地图吧!”“嗯,有道理,那就换条路。”老金觉得克劳迪说得对,于是他们选择了一条与以往不同的路线。昨天他们还遭遇了幽灵,那些家伙油盐不进,杀掉也不给奖励,还是避开为妙。幽灵的栖息地,能不去就尽量别去。“这条路上的情况也差不多嘛。”“全是苍蝇……真讨厌虫子。”虽然换了条路,但这里的景象和之前也没什么区别。无头的僵尸尸体和腐烂的骷髅骨架随处可见,这里显然也被饥渴的冒险者们扫荡过无数遍了。那些曾经充满活力、欢快地歌颂着死亡的亡灵,如今早已化作尘土。这样下去,达兰特币越来越难赚了啊……——嗷呜————嗷呜——好在,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终于发现了目标——两只并排游荡的僵尸。“运气不错,有两头。”柯布森拔出长剑,迎了上去。那两只僵尸步履蹒跚,动作迟缓,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只见他手起刀落,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其中一只僵尸的脑袋。说真的,僵尸的战斗力还不如醉汉。——咕噜噜,咚。老金也干净利落地砍掉另一只僵尸的脑袋,捡起地上的头颅,塞进了麻袋里。柯布森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说道:“感觉身体开始恢复了。”“那就好。”“我现在状态正佳,就算来个食尸鬼也不怕!”“食尸鬼?”食尸鬼是一种稀有的亡灵,击杀后可以获得高达5达兰特币的奖励,堪称移动的宝箱。与那些腐烂不堪的低级亡灵不同,食尸鬼的肌肉组织还保持着活性。它们会通过吞噬人肉来修复自己腐烂的身体,是名副其实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们的肉体就会逐渐腐烂,所以它们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据说,人类在受到某种诅咒后,死后就会变成食尸鬼,但具体是怎么回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只知道,食尸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们的脑子里除了杀戮和食人之外,估计也没别的想法了。据说食尸鬼非常危险,老金也不想遇到它们。就算一头食尸鬼能换5达兰特,他也宁愿去杀五只僵尸。“克劳迪,你见过食尸鬼吗?”“听说过,但没见过。其实我也是来这里之后才第一次见到僵尸,以前在舒尔迪克,除了骷髅和木乃伊之外,就没有别的亡灵了。”“是吗?也是,阳光那么强烈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亡灵生存。僵尸估计会被晒成肉干吧。”“嗯,应该是吧。”不知道为什么,昨天还随处可见的亡灵,今天却销声匿迹了。生态平衡这是要崩塌的节奏啊。要是亡灵都死光了,那节日也该结束了。看来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多赚点达兰特币才行。,!“我们往深处走吧,人迹罕至的地方肯定还有漏网之鱼。只要找到那种没人去的地方,肯定能刷到亡灵。”柯布森提议道。“嗯,有道理。”老金决定听从柯布森的建议,把寻找猎物的工作交给了他。反正谁带路都一样。柯布森信心满满地拨开灌木丛,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看他这副轻车熟路的样子,老金对这次行动充满了期待。就这样,他们又走了一段距离,来到了一片人迹罕至的山脚下。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这里居然连一只亡灵都没有。“我说,柯布森,你有没有想过,亡灵一般都会追逐活人?”老金突然问道。“是啊。”“那我们来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怎么可能找得到亡灵?”“……”柯布森无言以对。老金转头看向克劳迪。“白痴。”真是的,居然忘了这茬!他们昨天之所以能找到那么多亡灵,是因为那里虽然偏僻,但好歹也有人烟。而这里完全就是一片荒郊野岭,怎么可能会有亡灵出没呢?克劳迪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不过来都来了,就随便看看吧。我们也没来过这边,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呢。先找找看有没有路,跟我来吧,我应该比你们更擅长找路。”“好吧……”“抱歉……”虽然他们深入山区,但这里毕竟离城市不远,应该会有山路才对。三人开启野兽直觉,开始搜寻山路的踪迹。然而,克劳迪是沙漠出身,对山地环境并不熟悉;柯布森处于宿醉状态,晕晕乎乎的;老金就更不用说了,方向感极差。“我靠,这到底是哪啊?”“不知道……”“不清楚。”结果,他们很光荣地迷路了。克劳迪这个信誓旦旦带路的家伙,把他们带进了沟里。老金注意到,克劳迪兜帽下的耳朵耷拉了下来,显然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不好意思。算了,反正大概方向还是知道的……今天估计是赚不到钱了。“克劳迪,你这是搞什么飞机啊?”“……你、你们看那边!”克劳迪涨红了脸,指着一个方向。她似乎对自己迷路的事实感到很羞愧,所以急于转移话题。老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呼哧,呼哧。那是一只木乃伊,说白了就是一具缠满绷带的干尸,除了会走路之外,和普通的干尸没什么区别。和穿着破烂衣服的僵尸相比,木乃伊最大的特点就是浑身上下都缠着绷带。“是木乃伊。”“看吧,我就说能找到吧。”“不过只有一只啊,克劳迪小姐。”“……”那只木乃伊的绷带被树枝勾住了,动弹不得,看起来可怜兮兮的。虽然有点可怜,但该杀还得杀。三人慢慢地靠近了那只木乃伊。——呼哧!呼哧!木乃伊看到他们后,顿时发出愤怒的吼叫,挥舞着双手,试图攻击他们。然而,它的绷带被缠得死死的,根本无法移动半步。“真是个废物。”老金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木乃伊的脑袋,捡起来塞进了麻袋里。看样子,这只木乃伊应该是在移动的过程中不小心被树枝勾住,然后落单了。“这里别说人了,连个亡灵都没有。”柯布森叹了口气,说道。时间已经过了中午,但由于树木茂密,所以并不觉得热。“我们下山吧,这里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发现了。”“亡灵都灭绝了。”看来这次的狩猎计划要泡汤了。现在下山,或许还能赶上晚市,多少赚点辛苦钱。于是,三人决定打道回府。这片山区的构造比较特殊,只要往下走,就能走出山区。走在老金身边的克劳迪小声说道:“……如果这里是沙漠就好了。”“没事,谁都有迷路的时候。”然而,这里不是沙漠。谁都有犯迷糊的时候,老金也没打算责怪克劳迪。他们又往下走了一段距离,感觉再翻过一座山头就能看到城市了。老金正打算休息一下,克劳迪突然拉住了他的胳膊。“老金,等等,让柯布森也停下。”“嗯?喂,柯布森,先别走了!”“怎么了?”老金不知道克劳迪要干什么,于是叫住了柯布森。等柯布森走近后,克劳迪环顾四周,压低声音说道:“我感觉到附近有人。”“有人?”难道还有其他冒险者?——锵!老金不敢大意,立刻拔出了长剑。克劳迪见状,赞许地点了点头。在野外,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做好战斗准备。毕竟,这个世界可是充满了杀人越货的强盗和山贼。柯布森也拔出长剑,警惕地观察着四周。“一、二、三……六个?哼,数量还行……”克劳迪低声自语道。希望只是普通的冒险者吧,老金可不想在节日当天见血。三人躲到一棵大树后面,背靠着树干,屏息凝神地等待着。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哒,哒。——哒哒哒。——沙沙沙。脚步声越来越近,六个身影从树林中走了出来。从他们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冒险者没错。他们都穿着冒险者的服装,戴着兜帽,看起来平平无奇。从等级上判断,估计也就e级左右吧。他们应该也是来清理亡灵的……等等!老金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我靠,那帮家伙没带麻袋!”“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来杀亡灵的!”那六个人里,居然没有一个人带着麻袋或者背包!那他们来干什么?当然是来杀人越货的!千万别是冲着我们来的啊!“嘿嘿嘿,被我们发现了吧?”“你还笑得出来……”克劳迪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这里地处偏僻,这六个人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肯定不怀好意。他们没带麻袋,说明不是来杀亡灵的;没带行李,说明也不是路过这里。当然,他们也不可能是来露营的大学生。那么,只剩下两种可能性了。一是他们接了其他任务,来这里执行任务;二是他们就是一伙强盗,躲在这里准备杀人越货。老金当然希望是前者。然而,当他看到那六个人的长相时,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那些家伙一个个凶神恶煞,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就算说他们是杀人犯,老金都相信。“看来我们被发现了。”“……”六个大汉步步逼近,距离他们越来越近了。“克劳迪,还有其他埋伏吗?”老金低声问道。“没有,就他们六个。”“那就好办了……”那六个人里,并没有弓箭手或者投石手,都是些拿着刀剑的普通人。等他们再靠近一点,就能看清楚他们的虚实了。老金仔细打量着那六个人,发现他们都比自己矮,胳膊也没自己粗。六个就六个,怕什么!“喂,树后面的家伙!别躲了,赶紧滚出来!”这时,为首的一个戴着绿色兜帽的男子粗声粗气地喊道。“哎呀,几位大哥,幸会幸会!”既然已经被发现了,那就没必要躲躲藏藏了。老金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手中依然握着长剑。:()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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