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浑浑噩噩中已过了一周,又到了周六,我想我应该趁着这大好时光好好学习才对。早上,我早早地起床,许颜也一反常态地早起。
我笑说:“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在梦里吗?”
“那你还不是一样?”
我竟忘了,曾经的自己也是出了名的爱睡。
“你去图书馆吗?我跟你一起去。”她着急忙慌地收拾起来。
一路上,她拉着我不停地问我提升口语的诀窍。
起因是昨天新学期的第一节口语课,新来的外教是个年轻幽默的男老师,他自我介绍完后又让每个人一一自我介绍。轮到我时,我一时忘了我是在自我介绍竟和老师聊起天来。我之前在外企工作了五年,口语大概已经和nativespeaker差不多了,外教老师惊讶我的口语水平的同时,班上的同学也个个目瞪口呆。
“你到底什么情况,我记得上学期,老师叫你回答问题,你还吞吞吐吐的,昨天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许颜一再追问。她一向好强且她的口语在班里一向也是出类拔萃,许是觉得自己被我比下去,觉得有些失落。
呵,十三年过去了,谁还会一如既往的腼腆羞涩呢。我实在不知怎么回答,便胡诌说自己暑假在当外语导游,每天跟老外接触,口语自然上去了。她点了点头,大概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
我们来到图书馆二楼,先找位置占了座,便开始各自去找书看。图书馆的二楼是我当年最喜欢的一层了,不仅包含各种文学语言类的书,最重要的是各种电信技术,机械自动化,计算机的书也都在这一层。所以当年我和星凡经常来这一层学习。
馆内很安静,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书香味,光洁干净的地板像是要把人影都照出来。看着书架上一排排陈列整齐的书籍,我竟还有些感动,我太想念这里了,没想到我还可以重回这里。
看到地板上偶尔有情侣模样的同学依偎着看书,像极了当年的我们。
我低头笑了笑,一边用指尖轻轻地划过书籍一边搜寻着我要找的书,我往上扫了一眼——‘84,CharingCrossRoad’。这是前几年星凡推荐我看的书,他说我跟书中的女主很像,随性、坦率。他说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他特地买了英文原版的送给我,只是那本书,我只翻开过一次匆匆看过几眼后便被我丢弃在书架上。
唯一印象深刻的便是首页上的一句:Ifyouhappentopassby84,CharingCrossRoad,kissitforme!Ioweitsomuch…
我努力踮着脚尖,却还是没有办法够到。一只干净又修长的手越过我从容地抽出这本书在我耳边轻声说:“这本吗?”
我转过头来,此刻星凡的脸离我大概只有十厘米。他低眉浅笑,笑容中带着淡淡的疏离,很自然的保持着距离。如此熟悉的一张脸,我甚至闭着眼也能清晰分辨的一张脸,此刻我却必须假装跟他不熟。
我点了点头。他望着我,眼里闪耀着星星,轻声说:“我觉得你跟这本书的作者还蛮像的。”
我愣了一下,接过他手中的书,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他便转身要走,我一冲动,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那一瞬间,十三年前属于我们的记忆一下子如决堤的洪水,不断地涌现在我脑海里。
他第一次约我时,我就在图书馆二楼看书。那是三月的一个晚上,他发短信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图书馆。
五分钟后,他说那你下楼。
三月的夜晚还很凉,但那天确是出奇的温暖,我走在图书馆大门前的台阶上,远远地就看到在喷泉边默默等我的他。他的头发有些长了,额前的碎发微微盖住了他的眼。在灯光中,在月色下,他瘦长的身影却像发着光。他说他朋友的表哥在附近新开了一家音乐酒吧,叫他一起过去捧捧场。
他有些羞涩地问我愿不愿意陪他一起去,试问谁又拒绝得了这样干净好看且温柔的男孩子呢?
酒吧里没什么人,很安静,坐着三三两两的情侣。他在酒吧里自弹自唱了一曲“TheBlowersDaughter”,他唱这首歌时深情又美好的样子至
今都让我觉得心动,就像歌词里唱的:Ican’ttakemymindoffyou.
回学校的路上,下起雨来,我躲进他脱下的外套里和他并肩在雨中奔跑。他在我耳边轻声说:“I’llneverfindsomeonenew.”那场面像极了偶像剧中温馨而浪漫的场面。就这样,我们便心照不宣的在一起了。
那时的我觉得就连这场突如其来的雨也像是上天为我们谱写的乐曲,动听且醉人。
“同学,你怎么了?”他淡淡的一句话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他看着我紧握着他的手,显然有些局促。
“哦,我…..你喜欢木星吗?”话音刚落,我就后悔自己这问的是什么鬼话。
他眼神有些闪烁,大概不知道怎么回答,吞吞吐吐的说出三个字:“喜……欢吧。”他看了一眼我们握着的手,又看了我一眼,示意我放手。
恩,我就知道他喜欢。我松了松又紧紧抓住说:“还有,那个,我不是江树的女朋友。”说完便我放开了他的手。
他对我笑了笑说:“我知道。”
他知道?什么意思?他是怎么知道的?我正想开口问他,他却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我紧紧抱着手中的书,又转了一圈,便往之前我占着的座位走去。
他……他正坐在我占的位子上,许颜看到我过来,对我甩了甩手,又挤了挤眼。我远远地看着,他们虽未说话,只是挨着座位看书,却也赏心悦目。
杜越的短信:“大木,明天早上九点陪我去看篮球赛。”
我晃过神来,现在正是秋季篮球赛的时候,也对,等星凡和我在一块还有半年呢,而在这半年里,我大概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跟着杜越一起对着江树发花痴吧。
沈星凡心情:我到底是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相信一个陌生女孩的胡言乱语?
正义联盟之穿越时空的羁绊 争锋半导体 团宠气运小福宝 时光的最后一秒 超级战兵1 重生我要成为包租婆 人间守卫 龙婿陆凡 重回2000从芯开始 赘婿为王 世界首富之我是股神 执龙 我真是仙界萌新 魔君总在装可怜 纨绔小侯爷秦风柳红颜 我在世界尽头等你 背尸工 妻子的难言之瘾 守陵人:我把来盗墓的校花吓哭了 相亲迟到,对象祭出招魂幡
小护士方霖铃(原名温小北)逛街时得到一只穿越神器,可以在任意时代来回穿越四次。不穿白不穿,于是她穿了。时间北宋。地点一条破船。身份一落魄诗人的侄女,还是大龄剩女。举目四望,身边只有一个中风的舅舅,一个哭哭啼啼的舅妈,一个四岁奶娃子,一只空空的钱袋。霖铃这开局有点难搞…为了捞米,霖铃只好拿着舅舅名片去他笔友开的书院里应聘,登上讲坛当一名诗赋课教习。上班第一天,霖铃在心中发誓等我赚够一个月工资立马跑路,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一个月,霖铃等我打脸完那个装逼老男人同事以后立马辞职,谁都别想拦我!!上班二个月,霖铃等我降服班里那个官二代刺头以后立马辞职,打车都不用单位报销!!!上班三个月,霖铃班上有人生病厌学,等我回现代搞点抗生素小零食给他们以后立马跑路,谁拦我我骂他全家!!!!上班四个月,已经痊愈的舅舅拄着拐杖来到书院,一眼看到松树底下站着一个俊俏少年,正带领一群小鲜肉背唐诗三百首。舅舅颤颤巍巍地过去铃啊,咱啥时候回家…霖铃这个…那个…(挠头)魔蝎小说...
高星辰,一个来自地球的草根少年,意外穿越到了神秘的九星界域。在这里,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断地挑战自我,突破极限。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也遇到了许多强大的敌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及挚友与爱人的帮助,将其一一化解。最终,他成为了星域之主,实现事业爱情双丰收,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传奇人生。...
两位凡人的男孩因故乡被修仙者覆灭,而走向各自的修仙之路。血仇,以凡人之躯经历血海淬体,从而得以修仙,之后,带领血道盟把修仙界掀个天翻地覆。林旭,以绝世的资质进入太虚剑宗,在经历一系列变故后,重铸修仙界的秩序。至于两人的最终结局...
月符璃胎穿十几年,一朝醒悟,竟是抄家之时。父死母亡,身为长姐,看着眼前的弟弟妹妹以及病重的祖母。皇帝不是想抄家吗?那她就先搬空自家,再反抄国库,顺便把玉玺也带走。流放途中苦啊,没...
通古今,古今互穿囤货战乱争霸,不受宠真千金古代落魄战神皇子身为沪氏祁家的真千金,祁清妍却被鸠占鹊巢的假千金陷害,没认回去几天就被赶出了家门。她一个医科大毕业的高材生,百无聊赖下回乡收起了外公留下来的小诊所,却意外发现小诊所能够连通异世的古战场!南蛮来犯,腥风血雨的战场后方,水源紧缺,疟疾肆虐,士兵死伤惨重!她意外救下的重伤男子,竟然是尊贵的九皇子!裴景彻看着自己胸膛缝合的神迹,虔诚的向仙子献上祭品仙子大恩,彻无以为报,这些身外之物,还请仙子不要嫌弃!看着满地金闪闪的珠宝,祁清妍凌乱了。靠着这神奇的小诊所,她成为了异世家喻户晓的神医,一路扶持裴景彻登上顶端。本想拍一拍衣袖功成身退,九皇子却带来一纸婚书仙子大恩,彻当以身相许。...
从灵气复苏开始当神明作者感性认识完结 简介 林渐青作为公司底层社畜,吃棒棒糖时走狗屎运吃出一枚神格来。 什麽?蓝星灵气复苏?!黑暗生物肆虐?! 林渐青不要紧,我,新晋神明,V我一亿,等我重建神国,拿回属於我的神力,就封你为我的从神! 众人信你个鬼! 出差在国外的男友我老婆成神了?我怎麽不知道?还有,这个黑漆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