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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第六十七章(第1页)

边静玉约了沈怡在酒楼见面。因为他们经常会约着在外头见面,边静玉索性就在酒楼了包下了一个房间,平日里就算他们不上酒楼,这房间也会给他们留着。房间是月租的,按月续费,过期清零。

坐着马车去酒楼的路上,边静玉忽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和沈怡见面时的场景。那会儿沈怡送他一只雄猫,边静玉觉得沈怡这是在隐晦地暗示“我连你身边的一只母蚊子都忍不了,你身边的一切生物必须是公的”。那会儿边静玉还在心里想,沈怡竟然把不贤惠摆在了脸上,等沈怡过门后,他得慢慢教。

再联想到自己这时去找沈怡的目的,边静玉顿时觉得自己的脸被打得啪啪得疼。

不够贤惠的明明就是他自己啊!

按照此时的社会整体风气来看,纳妾是合理合法的。哪怕夫妻间的关系还算亲密,也不耽误丈夫纳妾,甚至是妻子主动帮丈夫纳妾。边静玉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脑海中的思想再如何进步,也从未想过要彻底灭绝“妾”这种生物。尤其是他和沈怡这种情况,婚姻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给他定下了男妻,可他们自己不一定喜欢男人啊。在一些大家族里,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有些人明明不喜男子,却被迫要娶男妻。于是,他们只能让男妻占个正妻的位置,却基本上不会进男妻的房间。

在知道自己有婚约却还没有见过沈怡的时候,边静玉其实一直把自己和沈怡摆在了合作关系上。若是沈怡要纳妾,只要沈怡别把宠妾灭妻做到了面上,边静玉就完全可以无视这种事情并表示理解。

但是,他和沈怡相见了。他们一点点认识,一点点熟悉,一点点亲密,一点点靠近。于是,沈怡在边静玉心中的地位逐渐变得不一样了。边静玉对自己未来的丈夫的要求并不高,但他对沈怡的要求却在提高。如果他未来的丈夫是其他的随便什么人,他都可以接受那人纳妾。但他不允许沈怡纳妾。

“未来的丈夫”只是一个符号而已,沈怡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已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怎么可能会把难以下咽的糠当成宝贝呢?已经知道了两情相悦、心有灵犀是什么滋味的人怎么会愿意让第三人插入到他们二人之间呢?若沈怡真有纳妾的打算,那么长痛不如短痛,他再舍不得沈怡,也会连着沈怡一块儿都不要了,免得自己被嫉妒和痛苦啃噬得面目全非。

边静玉在心里盘算得好好的。不过,等见到了沈怡后,他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沈怡还不知道边静玉是来找自己“谈判”的,他从怀中取出一本用布包好的书,挤眉弄眼地说:“我爹新得了一本孤本……他爱得像什么似的,我知道你肯定也喜欢,就抓紧时间抄录了一本给你送来。”

孤本!而且还是沈德源喜欢的孤本!

边静玉连忙打开书外头的那层布,只见书的封面上写着《飞阁桥词》四个字。他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惊呼道:“竟是这本!”这是四百年前的大诗人写的书,当时并没有付梓印刷,民间一直只有不完整的手抄本。不过,据说那位大诗人当时亲自抄了一本赠与友人,后来为皇宫中的珍宝阁收藏了。

“我爹正迷这本书,恨不得能藏在身上,到哪里都带着,轻易不让我和我哥看,不然我就把原本带出来给你了。”沈怡随口抱怨了一句,“唉,现在只能让你先看看我的手抄本过过瘾了。”其实原本才好看呢,因为作者不仅仅是伟大的诗人,还是一位伟大的书法家,他的书法本身就很有观赏研究价值。

边静玉爱惜地抚摸着书的封皮,道:“这就很好了……谢谢你!原本那样珍稀,你怎么可以轻易往外头带呢?等哪日沈伯父休沐时,若能得了伯父的允许,我再沐浴焚香,郑重地上门,以求一观吧。”

见边静玉是真的很喜欢自己抄的书,沈怡暗中松了一口气,然后不动声色地换了个坐姿。

沈德源对《飞阁桥词》宝贝得不行,藏在书房的暗格里还加了好几把锁。日夜防贼却家贼难防,沈怡为了能去边静玉面前献殷勤,竟想办法把锁头撬了,然后偷偷摸摸地抄录了好久。待沈德源发现这件事时,他都要被气笑了!为了讨好未来的“媳妇”,把自己亲爹的书房都给撬了,这不是欠揍么?

沈德源恨不得能一鞋底把沈怡拍老实了。

于是,沈怡被他亲爹追得满院子跑。妮儿和盼归还以为大人们是在玩游戏呢,两只小鬼头在一旁鼓掌叫好。沈德源老当益壮,沈怡又不敢真跑快了,正好被沈德源一脚踹到了屁股上。最终,沈德源因为把腿抬得太高而扭伤了大腿肌肉,沈怡则屁股疼。父子俩两败俱伤,让妮儿和盼归看了回热闹。

沈德源一面摇头说儿子不孝,一面还是拿出《飞阁桥词》让沈怡抄了。当然,沈怡抄的时候,沈德源一直不错眼地盯着,就怕沈怡把孤本弄坏了。有了亲爹的支持,沈怡才顺利讨了边静玉的喜欢。

“对了,你今日找我,可是有什么事想说?”沈怡问。

边静玉雄赳赳气昂昂地做了一路心理建设,连“君既无情妾便休”的场面都脑补了好几个,这会儿事到临头,反而泄气了,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道:“就、就是……啊,我舅舅已经派人去找红薯了!对,没错,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我舅舅还说,既然异国有这么多新物种,不如直接悬赏找新粮种。”

鲁家舅舅的意思是,派去各通商口岸守着或者与异国商队直接接洽的那些人,都应该把目光放得更远一点,而不是只盯着红薯。既然异国有玉米和红薯,说不定他们还有玉麦和绿薯呢?以前人们不敢轻易尝试异国的新奇的食物,但沈怡接二连三的发现却给他们打开了全新的思路。这样一来,就算短时期内找不到红薯,这也没有关系。只要他们盯上了异国的商队,或许能弄到其他的有用的东西。

“舅舅的想法太棒了!”沈怡赞叹说。

边静玉与有荣焉地点了点头。他舅舅其实是个很聪明的人。世人总是会有一种误解,仿佛只有读书厉害能考上状元的的人才是聪明的人。其实不是这样的,鲁家舅舅能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能把各方关系处得八面玲珑,他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总是能从一些被世人忽略了的事情上发现商机。

两人喝了一会儿茶。

沈怡又换了个坐姿,让受伤的那瓣屁股缓了缓,说:“前两天,有人看到钱松禄那畜生在我家外头的那条街上探头探脑,应是你上回想的那个计策起作用了。知道兰敏郡主给他戴了绿帽子,他这会儿才是想起我姐姐的好了。呵,晚了!”沈怡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钱松禄的后悔都是对沈巧娘的亵渎。

要问钱松禄后悔吗?许是后悔的吧。沈巧娘和他是青梅竹马,嫁给他后一直温良贤淑,把内宅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在学院中无后顾之忧。但他终究是受不了兰敏郡主的诱惑,经不住她在床上的风情,不知不觉就沦陷了。正巧那时沈家出了事,他竟任由母亲苛待沈巧娘。结果呢,沈家起复了,依然是一派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兰敏郡主身份虽高,却仗着自己的身份,连丈夫都不被她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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