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爱乐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0章 懵逼的宋律师(第1页)

“方律师,您怎么看?”王勇看向方轶。

王勇这个人贼心眼比较多,之前他与方轶一起讨论过几个刑事案子,俩人的意见相同的时候极少,大部分时候是不一致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

其实这也正常,一般情况下,律师是需要根据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思考案件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即便是与同行讨论案件也很少会全面接受别人的意见,除非别人能够拿出真凭实证证明他错了,否则绝对不会人云亦云的(这也许就是文科和理科的区别,正所谓:文无第一)。

合则处,不合则分,反正都是各干各的,诉讼律师之间不像非诉团队成员之间联系那么紧密。

这次讨论案子,王勇怕说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后,被方轶借鉴,为他人做嫁衣。所以留了个心眼,让方轶先说他的观点。

宋律师把他请过来一起讨论案件,也是想听听多方的不同意见,他觉得王律师有时候说的点也是很有道理的。其实更多时候,他是把王律师的观点当反方观点用,检测自己一方辩护方案的漏洞。

“我认为,被告人解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不紧不慢的说道

不待方轶说完,王勇便猴急的打断了方轶的话:“方律师,我的意见与你不同,与宋律师的也不同。我认为,解全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哦?王律师,你说说你的理由?”宋律师一脸懵逼的看向王勇。

得!这回好了,三个人三个意见,一开始宋辉还琢磨着,三个人怎么也得有两个人的观点相同或者相似吧,结果王勇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他懵逼了。

虽然之前宋律师对这案子有些吃不准,但心里还是有方向的,现在多了两个人给他参谋,却越参谋方向越乱了,老宋同志彻底晕菜了。

这也是为什么诉讼律师都喜欢单打独斗的原因,因为律师多了不一定真管用,可能参与的律师越多越乱。不管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方案上,还是在民事案件的诉讼方案上,如果参与办案的律师意见不一致,不仅是主办律师的灾难,也是当事人的灾难。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理由很简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上述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犯前款罪’,即具有故意伤害行为且使被害人的损伤达到轻伤以上,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被告人解全打被害人嘴巴及推搡被害人,并不能直接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因此也就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前款罪’的要求,不能以故意伤害致死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解全与被害人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比较好,无仇无怨,事发当天二人在常去的棋牌室,在打麻将过程中,因为拌了两句嘴,进而出现了打嘴巴,推搡的情况。

被告人对被害人推搡时,在主观上不可能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应该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

也就是说,被告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且在客观上被告人的推搡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王勇自信满满的看向宋辉和方轶,想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同意或者赞许。

但是他失望了,宋律师眼神中的迷茫更加的深了,整个人像个哲学家一般,坐在沙发上摸着下巴,皱着眉头思索着。

再看方轶,从他表情上看,似乎并不同意王勇的意见,但是尊重他的想法。

“方律师,刚才伱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能不能详细说下理由?”宋律师抬起头看向方轶,想听听他的解释。

“嗯,我说几点我对本案的理解,仅供参考哈。

第一,本案中,被告人解全扇了被害人一个嘴巴,然后又推搡被害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没有产生轻伤以上后果的一般殴打行为,是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的。我说的没有问题吧?”方轶说完,看向宋、王二人。

二人没有说话,点了点头,方轶所说正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标准。

“那么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行为人殴打被害人,但是并未给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是不是就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所要求的故意伤害行为呢?

我觉得不是的。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只有产生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负刑事责任,且被害人伤的越重,被告人承担的刑事责任就越大。

在一般的殴打过程中,拳打,脚踢,推搡是最常见的攻击手段,如打击力量不大、打击的不是要害部位,且行为人对其行为有一定的节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直接导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的后果的,被害人是不需承担刑事责任的,但这并不是说一般的殴打行为的性质就不是故意伤害行为。

比如日常生活中,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撕打等,绝大部分情况行为人都不会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的后果,也不会被判刑,即一般的殴打行为仍然是故意伤害的行为,只不过伤害的结果未达到法定的程度而无需负刑事责任而已。

但是如果一般的殴打行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导致被害人产生轻伤以上的后果,对此,行为人仍应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比如殴打他人,致被害人跌下台阶或者从高处摔下,从而导致被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后果,又比如殴打特异体质的人引发重伤、死亡后果等。

在上述情况下,除非被害人的轻伤以上后果纯属意外事件所引起或者可以明显排除殴打行为与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被告人还是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方轶接着说道。

(本章完)

从犬夜叉开始的万界之旅  谢谢你夸我恶贯满盈  登基吧!大王!  她偷走了浪漫  LOL:我在德玛西亚当摆烂皇子  龙族:退休死神,上班屠龙  穿成科举男主糟糠妻后,我跑路了  修仙:我有一棵万物树  诱吻!密会!影帝老公又在求贴贴  无间赤地  我安澜依旧无敌于世间  LOL:我真没想当战狼啊  镇魂天下:开局一个小枪兵  篮坛永远滴神  开局机缘翻倍,我强亿点很合理吧  从1997开始追凶  死神:开局迎娶卯之花烈  神秘之劫  从作曲人到文娱巨星  我徒儿似乎有些不对劲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我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

白青玩的那个游戏里的角色居然跑到现实世界里来了,每一次存档都变成平行世界了?现在特喵的还都在一起了?也就是说我现在是个超级海王不负责任的超级渣男???白青施展出了自己的演技大招,试图左右逢源。不出意外,左右逢源不存在,前后掉马左右翻车一个不拉。白青揉着脸可不是,搞不好命都要没了。千年老刀呀,这就是我们的主君在外面夜不归宿的原因?六眼大猫猫我不管,我不听,你是我老婆!刘海狐狸虽然我也没打算一招致胜,请做好长久战的准备哦。某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棕毛兔子我可以答应你任何事情,但唯独离开这件事情绝对不行,什么?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就像你当初对我做的一样。白青退出键再哪儿来着魔蝎小说...

获得系统,却被美女反手搞进局子

获得系统,却被美女反手搞进局子

林凡原本生活失去,刚想跳下去,结果获得舔狗系统。只要给符合条件的女生花费,就可以获得十倍返现。但是!前提是这个女人得是陌生女人,颜值八十五分以上,还得拥抱过后才能解锁!从此林凡过上了想方设法拥抱陌生女人的生活。为了赚钱,林凡开启了一条不同寻常的神豪之路!...

穿越七零:杀手从良

穿越七零:杀手从良

金牌杀手代号无痕(云烨)遭自己人背刺,疑被阴差勾错了魂,填坑到一个小可怜身上,俗称穿越。填坑世界,一个物资匮乏的70年代,谁知开局即虐渣,差点让一个杀人魔头自闭了,这他妈谁能忍?还好无痕既无心又无情,反手将原主渣爹家搬空,一纸举报信送渣爹进班房,恶毒继母陷入绝境的泥潭,最终改嫁鳏夫。以前欺负她的恶毒继姐,在无痕的算...

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

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

这只是一个智商不够,试图慎重苟下来,但是又经常莽的DND冒险者,这是一个在无限的冒险世界之中,作为一个DND冒险者的故事,他可能扮演的是一个自己想的角色,也有可能他已经成为了那个角色,可能有些压抑,可能有些欢乐,但是这却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目前世界哥布林杀手(完结),魔改版犬夜叉混合滑头鬼(即将完结),魔改版剑风传...

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

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

关于主母风华绝代,渣夫全家狗带又名渣夫婆母生孽种?我灭夫夺权上巅峰!孟裳霓给楚伯府当年做马二十年,到头来才发现,自己疼了一辈子的儿女,竟然是丈夫跟婆母生的孽种!对她敬重有加的丈夫,杀她亲生儿女。对她和善慈爱的婆母,下毒害她性命。对她恭敬的一双儿女,让她曝尸荒野。她的仇人富贵一生,亲人九族被灭。重活一世,孟裳霓步步为营,收养子,虐婆母,灭渣夫,毁孽种,夺权掌家上巅峰。这一次,她钱,权在握!不为鱼肉,只为刀俎!此生遗憾,仅剩可怜的孩子可滴血验亲那日,她竟发现亲生的儿子,一直就在身边!高位之上腥风血雨,惊世绝艳的镇国公与她并肩而立。孟裳霓,这一局,我陪你杀到底!前世来不及爱她,今生,千倍奉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