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转眼,草垛儿满月了,要办满月酒招待客人了。
论地位,兰花花家在村里应该是首屈一指,这不但马大庆有个供销社主任的职务,而兰花花,虽说是个民办教师,但也是个有工作的人。
更何况,他一家人的户口都是城镇户口,这一点,旮旯村的村民无可比拟。
马大庆虽然是城里人,但娶了兰花花,就等于是老兰头的半个儿子,也算是旮旯村的半个村民。
既然这样说来,马大庆就是村里第一个穿皮鞋,穿中山装的人,还是官职最大的一个人。
马大庆又是爱面子的人,多年来又受到了乡亲们的热情帮助他心里感到过意不去,也想回报一下乡亲们。
既然这样,他就想把这事办得隆重一些。
第二天一大早,早起的村民们,就见马大庆用自行车从山外托回来了一只大山羊,足足有40多斤。
兰花花的篱笆院前,老油子正撅着屁股,在石头上磨着他的那把剔骨尖刀。
这把剔骨尖刀也不知残害了多少生命?磨得刀刃儿又窄又短,只剩下了一道边边,这样看来,刀刃还没有刀把儿长。
“嗤嗤……。”那簿薄的刀片儿在石头上来问地磨擦着,发出刺耳的尖叫。
邻居家的几只狗狗也许嗅到了肉香的味道,就在老油子的身边转着圈儿,不住地嗅来嗅去。
冬天的阳光温柔地照下来,斜斜地落在刀面上,那刀子便在阳光下闪着冷飕飕的寒光,只刺人的眼。
周建国也来了,他年轻时当过会计,尔后。又当过货郎,成天摇着拨浪鼓,游走四方,所谓见多识广,吃的多了,也就成了村里的厨师。
这两个村里的手艺人,一个管杀,一个管煮,都是昨天马大庆,每人送了一条天堂牌香烟请来的。
请来的还有大丑,他正站在兰花花家的篱笆墙外边,把一盘五百响的鞭炮,朝树稍上挂。
村里的孩子们见了,都三五成群地跑过来。
他们围着大丑,眼巴巴的望着那串火红的鞭炮,从树上一直垂到了地面上。
孩子们希望捡到没有炸响的鞭炮,剥掉炮皮,倒出出火药,然后装上用自行车链条改制的小手枪。
别看枪小,一扣板机“轰”的一声,十米之内可以把树上的麻雀打下来。
大丑怕孩子们扯鞭炮,就在附近候着,一边和老油子拉着呱儿。
“老油子,你活了四十多岁了,一个人潇潇洒洒的,自由自在不好吗?
你干嘛非要娶张寡妇呢?还带着两个拖油瓶,累死累活的杀猪宰羊,整天忙个不停,白白的给别人养孩子。
是不是张寡妇的功夫特别的好?”
老油子就笑,笑的满脸的横肉一颤一颤的,
“大丑,你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吗?你知道人为什么要吃饭吗?”
大丑摇摇头,“竟他妈的扯淡,人为什么活着呢?还不是为了吃香的喝辣的。
既然为什么要吃饭?那还不是饿的呗。如果不饿,他会吃饭吗?”
老油子摇了摇头,“我一开始也就想着,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算了。
有一天我突然间想开了,人生呀,就像这满山遍野的草芽芽。
一到冬天,干枯了,发白了,被野火烧没了,但是它的根儿还在土里埋着呢。
等到第二年,那春风一吹,就又钻出了满山遍野的草芽芽。
人活着不能光顾眼前,光顾自己这一辈子,还有下一辈儿呢。
量子梦境拯救者 网游之穿越女儿国 我家校草很全能 若,相思有解 后洪荒修行录 天骄绝世 国士如龙 德芸大师兄 妃常难驯:魔帝要追妻 梦中的梦中 把反派捡回家后我暴富了 LOL:这个选手有点狂 神豪:我有八千万亿舔狗金 原神:空间尘世 大唐:开局错认李世民当爹 新婚夜,王妃给战王三宫六院牵红线 贫道真不想搞钱啊 末世大佬重生饥荒年代 超级大富豪 画中妻
世界四大风水师之一的慕千秋,有天对自己唯一的徒弟说,收拾好行李滚蛋吧!我没什么好教你的了。从小辍学的李思辰就此回到了祖国,按照自己新塑命格的情况,决定先去补下命格中最缺失的活气灵性。于是他回到了学校。破凶局,改命格,收阴尸,除邪魍!一口断人生死,一言决国兴衰!且看李思辰书写出一段风水师的传奇!...
...
本书简介末世大佬叶蓁穿书了!穿到了一本娱乐圈文中,成为了黑料漫天飞的女炮灰。女炮灰没什么大本事,除了一张脸以外,就是仗着家财万贯在娱乐圈兴风作浪。在塑料闺蜜的怂恿下,叶蓁参加了一档荒野求生直播节目。全国网友也等着这个娇生惯养的花瓶大崩溃退出。三金影帝于归,当代最受欢迎男艺人,于家未来掌权人。被好友坑了一把的他,被迫来参加这档综艺。因为堵车而姗姗来迟,他只能跟万人嫌的叶蓁组队。看着眼前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于归叹了一口气。罢了,节目期间他会照顾她的。然而其他嘉宾被野狼追的时候,叶蓁扛起于归就跑。众人???其他嘉宾想办法渡河的时候,叶蓁一把将于归扔过河。众人???其他嘉宾被野猪吓哭的时候,叶蓁一拳打晕,直接生火烤肉。众人???我靠沙雕称霸求生综艺我靠沙雕称霸求生综艺取韵魔蝎小说...
黎星苒上辈子教书,功德无量。老阎王许她带着记忆投胎,还附加锦鲤体质,金手指。黎星苒与阎王讨价还价之后,心满意足去投胎,结果发现她不是投胎而是穿书了!穿成了架空古代言情里九岁早夭的十八线小人物。而她全家满门皆是忠良却被屠了全族!黎家全家黎家全家什么!这不能忍,谁也不能动他们的软软!既然皇帝任由皇后...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到恶名昭彰的诸多魔宗怀抱。摄魂幡,引魂阵,黑煞功,养尸功郑毅热烈的投入到研究魔道法门的热情之中去了。别人修炼魔功,不是被正道拍死,就是被天谴,五雷轰死。而我是郑毅,正义的郑,正义的毅。代天行道,修炼魔功,功德无量。当有一日,郑毅布置下三十三万摄魂幡,号令百万恶鬼,操纵十万天尸,魔气滔天,围攻正道圣地的时候。无论是正道大能还是魔道大佬们都麻了。他们一起高呼出声,道你这魔头,为何没被老天爷劈死?这不科学啊!...
地下世界,自四王时代起,群雄割据,十二神将,十大杀手,威震四海。四大王者销声匿迹,地下世界再度烽烟四起。恰在此时,一个神秘青年,重返家乡,当起了一个小小保镖。书名和内容没多少关系,这是一个有都市,有玄幻,有言情,还有棉花糖的故事。...